与政治权力的来源和合法性相对应,儒家的天命说也是限制君权的一个民间舆论监督和心理震慑机制。周公鉴于小邦周灭亡大殷商的历史教训,认识到“天命靡常”,“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评价统治者政治行为善恶及其政绩优劣的标准,是人民的体会感受和生存状况,天命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会在当政者失其天职时,根据人民的意志来转移到善德善政的统治集团。
孟子的汤武革命说,更是对统治者的道德震慑和政治劝诫。针对齐宣王对“汤放桀,武王伐纣”的“臣弑其君”行为的疑问,孟子强调“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梁惠王下》)。针对齐宣王问卿,孟子区别了“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的“贵戚之卿”,以及“君有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去”的“异姓之卿”(《孟子·万章下》)。孟子认为“汤放桀,武王伐纣”,是诸侯诛杀无道的暴君,而不是弑君的行为,这样就赋予人民讨伐败德君王、推翻无道王朝的权利。这是对君权最严厉的威慑和制约。“易位”,同汤武革命,乃可使王“勃然变乎色”,其对诸侯君王的震慑力量可知,作为士的卿对君王权利的制衡作用可知。
在春秋时代,礼坏乐崩,“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孟子·滕文公下》)。孔子有德无位,通过修《春秋》,以王道褒贬天下,实质上做了与“汤武革命”同样的王者功业。孟子把孔子修《春秋》与大禹治水、周公平天下相提并列,奉为三圣。《春秋》也成了后世儒家在不同时代阐发政治哲学,批评现实政治,实施德政教化的一部重要经典,儒家借以检验统治者政治行为,监督、批评和建言,掌握了规范历代政治正当性的话语权。
汉儒董仲舒借阐释《春秋》中孔子的微言大义,提出天命说、灾祥说和三纲五常,来规范政权的正当性和身份的道德性,把自然灾变和人事怪异都与君王道德及政治优劣紧密联系在一起,无时无处不在提醒君王和统治阶层修德任贤,施行德政,造福万民。(www.xing528.com)
中西政治文化的传统不同,胡秋原认为,乃定型于两汉与罗马帝国。中国所以为中国,汉儒对礼与法的解决,实有决定的影响。罗马族类复杂,阶级制度很严,其领土扩大很多,方法靠武力征服,目的则在于经济特权。罗马扩张逐渐形成军人干政乃至专政之局,而汉代文治政府的建立,在当时及尔后很长一段时间的世界文明史上,都是无人企及的典范,这是儒家的功劳!汉式政治是以皇帝意志为政、神意为政、民意为政三种政治的折中。儒家对礼乐的鼓吹,《周礼》的研究,虽未成功,然而却有以下贡献:遏止了秦式刑法政治;建立了汉代平民参政政治,相对的限制了皇权,亦即维护了民权;秦代以来杂祀并兴,汉初方士参加制礼,益使人神杂糅,自西汉之末至东汉大为整饬,使祭祀合理化;不断批评秦法,使刑法人道化;儒家伦理观念普及。秦政之后,儒家与政府不断地斗争与联合,代表平民利益的儒家的政治诉求不断被吸纳到国家制度法典之中。汉代以后的礼制保留了相当大的民间空间,为汉代及日后的开明专政起了一定的保障作用。
儒家在实际上减缓了传统社会专制统治者对百姓剥削的残酷性。而由儒家推动、建构的君相制、三省六部制,一直到谏议制、封驳制、监察制、回避制以及一系列制度与整饬官德吏制的方法,至今仍有意义。
总之,儒家是通过天神崇拜、天命论与革命论、民间舆论的震慑,特别是文治政府及其制度,来批评、监督、限制君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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