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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政治权力:源头和合法性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今天我们讲的政治正义问题,首先是政治权力的来源、政权合法性的基础、权力的分配与再分配、制度架构中的权力制衡等,这都是现代论域中的问题。这种虔敬的宗教仪式也是舜在政治、军事上取得统治的合法性的象征。及至周代,作为附属国的小邦周取代大殷商,其政治的合法性仍以上帝、天神之命为根据。中国政治的根源即在于此,无此则无儒家的公平正义观。

儒家政治权力:源头和合法性

今天我们讲的政治正义问题,首先是政治权力的来源、政权合法性的基础、权力的分配与再分配、制度架构中的权力制衡等,这都是现代论域中的问题。假如我们平实地考察儒家传统,亦不难从中看到其中有一些独特的智慧,实涉及以上诸方面。

“天”、“昊天”、“上帝”、“帝”、“天命”是夏、商、周三代的王权政治合法性的来源与根据。从《尚书·舜典》的资料中,我们不难看到,舜在接替尧担任首领时,主持了庄严肃穆的宗教仪式,首先祭祀“上帝”天神,然后祭祀其他自然神灵。这种虔敬的宗教仪式也是舜在政治、军事上取得统治的合法性的象征。夏禹征服三苗,夏启讨伐有扈氏,都是假天与天神的命令为根据的。殷商继承了夏代的“上帝”“天神”崇拜观,也继承了以“天命”神权作为政治合法性根据的做法。

盘庚迁都的几个文诰中,我们已经能感受到道德性的诉求。盘庚说,从前我的先王没有不尽心爱护人民的,臣民也互相体谅,无不顺从天意行事。以前上天降灾给殷,先王不敢留恋旧都,为保护人民的利益而迁都。又说,我们遇到大水灾,人民没有安居之处。我为什么要兴师动众迁都呢?上帝降大灾,是叫我们迁到新都,恢复高祖的事业,兴隆我们的国家。我很诚恳小心地顺着上帝的命令去办事,我很尽心地去拯救人民。在盘庚的这些训诫中,已包含了尊重民意、民利和当政者的笃诚敬业精神,有了一点点人文主义的萌芽。

及至周代,作为附属国的小邦周取代大殷商,其政治的合法性仍以上帝、天神之命为根据。周武王死后,成王年幼,周公代行王政,在讨伐三监和武庚等的叛乱时,曾以《大诰》布告天下。较之夏殷两代的主政者,周公等人的观念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即把“以祖配天”发展成“以德配天”,把血缘性的祖宗崇拜,发展为政治与道德性的祖宗崇拜,把外在性的天神崇拜,逐渐内在化、道德化。这些变化对整个中国哲学思想史的走向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这也是儒家之所本。

周初人进一步有了人文的自觉。这种自觉源于他们以小邦而承受大命,又面临内外部的叛乱,总结夏殷两代的“天命”得而复失的教训,不能不有一种忧患意识。周公在《多方》中指出,由天授命的“民主”(民之主)是可以改易的,主要看君王的行为。在《多士》中,大谈殷革夏命、周革殷命的历史经验。在《康诰》中,告诫康叔要“明德”、“敬德”。周人改造夏殷两代的王权神授论,不仅创造天子说,假天神权威为王权的合理性作论证,而且创造天命转移论,假天神权威对君主的权力作出一定的限制和道德的约束,又赋予君主不仅治理人民,而且教化人民的双重责任。徐复观在《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中指出:周初人的“敬”“敬德”“明德”的观念,是一种充满责任感的忧患意识,从把责任、信心交给神转而为自我担当。“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诗经·小雅·小旻》)这种由警惕性而来,精神敛抑集中,对政务、事业的谨慎、认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心理状态,不同于宗教的虔诚。这不是消解主体性,而是自觉、主动、反省地凸显主体的积极性与理性作用。这是中国人文精神最早的表现,是以“敬”为动力的、具有道德性格的人文主义或人文精神。(www.xing528.com)

周公制礼作乐,有一系列经济政治制度的建构。西周的井田制,是贵族占有村社的土地制度,即有共同耕作的“公田”,“公田”的收入用于祭祀和公益事业。又有一夫受田百亩等。井田制基础上古代村社组织有十、百家,或称邑、里,或称“社”与“村社”,最初村社中管理公务的领袖,是由选举产生的三老、啬夫等。古代村社的公共生活在庠、序、校等公共建筑中进行,这就是议政、集会与活动的场所,以后变成古代的学校。祭社和祭腊是最热闹的群众性活动。西周初期的宗法制度,其要点是立子立嫡(嫡长子继承)之制、封建(封邦建国)子弟之制、庙数(即宗庙祭祀)之制和同姓不婚之制。这些制度殷代也都实行过,不过周初以此纲纪天下,成为根本大法,按大宗与小宗、血亲与姻亲的关系确立远近亲疏的名分等级,解决权力与财产的分配与再分配问题,以祖宗崇拜、宗法关系来维系其统治。

与上述诸制度相关联的道德的内容,即尊尊、亲亲、贤贤、男女有别等。从《康诰》可知当时特别强调“孝”与“友”,已有了“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内容。其所强调的上天赋予的“民彝”,即老百姓的内在的法则,是趋向“孝”“友”等等的道德。与孝、友等道德规范不合,则需要强制性的刑、罚。这也就开始了我国历史上统治者长期提倡的“德主刑辅”的治理社会方略,不过当时并没有明确地这么提。

如前所述,昊天上帝崇拜和祖宗崇拜的逐渐结合,从“以祖配天”到“以德配天”的觉醒,是三代宗教、政治、伦理发展的趋势。那个时候,宗教、政治、伦理是密切结合在一起的“礼”。夏、殷、周的“礼”有其继承性和变革性。殷周之际的变革,使传统天命论得到新生,增加了敬德保民、努力人事、谨慎尽责的内容,把民意提升到天命的高度,因之给中国早期人文精神打上了道德的自主性和内在性的烙印。

中国政治的根源即在于此,无此则无儒家的公平正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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