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亲亲相隐”,必然提到以下几个文本。第一个是《论语子路》篇第十八章: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叶公告诉孔子,他们乡党中有个“直”人,他告发自己的父亲攘羊。“攘”字,有的注疏家讲,是顺手牵羊的意思。有人解释“攘”为:夜幕降临,赶羊归圈栏时,人家的羊随自家的羊进了自家的圈栏,自家没有及时归还。“而子证之”的“证”,是“告发”的意思。孔子对叶公的回答是,在自己的乡党中,“直”者与此相反,“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就在这里面。什么是“隐”呢?下面还要展开讲“隐”,这里我们首先要理解,“隐”只是不宣扬亲人的过失。叶公和孔子对“直”的看法很不一样,那么,“直”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论语》中记载了孔子讲了不少“直”德,特别讲要正直、磊落,直德,正道直行,为政者要“正”,处事公道,要把正直的人提拔出来,放在邪曲的人之上(“举直措诸枉,能使枉者直”)等。那么我们要问:孔子在这里为什么要这样讲呢?这是不是有违“公正”,甚至“违法”呢?孔子显然保护“私”领域,把亲情与家庭看得很重,非常害怕官府、“公家”或权力结构破坏亲情与“私”领域。如果从深度伦理学上来看,我们不难发现,孔子的直德亦有其根据。从人情上、从心理上看,一对父子相互告发,他们之间早就有了问题,是一对问题父子。孔子显然不愿意看到父子相互告发、相互残杀成为普遍现象,因此宁可认同维系亲情,亦即维系正常伦理关系的合理化、秩序化的社会。作为一个社会的人,每个人既是一个伦理的人(我是父母亲的儿子,又是儿子的父亲,是妻子的丈夫等),又是一个政治的人(有社会身份,受制于法)。那么,试问,何以调节“情”与“法”、“公”与“私”、“大公”和“小公”之间的关系呢?孔子在这里是不是主张“徇情枉法”呢?当时的“法”如何对待此类事呢?这些都有待于我们思考。先且放下,以下再回过头来谈。
第二个文本,《孟子尽心上》第三十五章:
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孟子曰:“执之而已矣。”“然则舜不禁与?”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然则舜如之何?”曰:“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蹝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訢然,乐而忘天下。”
学生桃应问孟子:“舜当天子,任命皋陶当大法官,假设舜的父亲瞽瞍杀人,皋陶应该怎么办呢?”孟子答道:“当然是把瞽瞍抓起来。”桃应问:“难道舜不会制止吗?”孟子答道:“舜怎么能制止呢?舜授命于皋陶,让他执法。”舜没有以天子的地位赦免其父。这是引文的前一半内容,指尊重、遵守法的层面。后一半呢,桃应问:“那么,舜接下来该怎么办呢?”孟子做了一个巧妙的回答:“在舜看来,放弃天下如扔破草鞋一样,他很可能偷偷背着父亲瞽瞍逃跑,沿海滨而住,终身高高兴兴地享受天伦之乐而忘却了掌握天下的权力。”“海滨”指当时的山东沿海一带,僻远而贫穷,去那里,跟流放的性质差不多。有人说,这不是像现在中国的一些贪官一样,跑到美国、加拿大或者别的什么地方躲起来?这个比喻可不太合适,舜是代父受罪,自我流放,现在的贪污犯是戴罪潜逃,溜之大吉。(www.xing528.com)
《桃应》章把忠、孝两难的问题凸显了出来。不仅中国人讨论这个问题,外国人也讨论。萨特曾经讲到一个例子,一位失去长子的母亲,第二个儿子又想从军抗击法西斯,此时,在忠与孝的面前,就存在两难抉择。孟子为舜所假设,照应到两面:一方面,他肯定皋陶抓他的父亲;另一方面,他的所欲所乐不在于当天子,不在于掌握广土众民,因此宁肯自我放逐,也要与父亲在一起。尽管父亲曾经与继母、异母弟一起追杀过自己。有人认为,这是孟子主张“以权谋私”、破坏公法的铁证。我看也未必。权且把这一段也放下,以下再继续讨论。
第三个文本,《孟子万章上》第三章:
万章问曰:“象日以杀舜为事,立为天子则放之,何也?”孟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万章曰:“舜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杀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诛不仁也。象至不仁,封之有庳。有庳之人奚罪焉?仁人固如是乎——在他人则诛之,在弟则封之?”曰:“仁人之于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亲爱之而已矣。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封之有庳,富贵之也。身为天子,弟为匹夫,可谓亲爱之乎?”“敢问或曰放者,何谓也?”曰:“象不得有为于其国,天子使吏治其国而纳其贡税焉,故谓之放。岂得暴彼民哉?虽然,欲常常而见之,故源源而来,‘不及贡,以政接于有庳。’此之谓也。”
这里,也有一个很巧妙的设计。孟子面对两种立场、两种声音。第一种声音是:“为什么流放亲弟弟呢?”第二种声音是:“为什么封赏有罪的弟弟呢?”学生万章向孟子请教:“舜的同父异母弟弟象,曾经图谋杀死舜,舜成为天子后,马上将他流放,为什么这样不讲亲情呢?”提出这一问,说明直至战国中期,人们对周初的分封制仍是认同的,如果兄长坐了天下,不加封反而流放其弟,其合法性会遭到社会的质疑。孟子因此辩解道:“哪里是流放他,那是分封他呀!”万章又代表第二种立场或声音,问:“舜流放共工、驩兜;诛杀三苗、鲧;这是惩罚不仁之徒,令天下人信服。象太不仁了,为什么舜不惩罚他,却把他分封到有庳国当国君呢?有庳之人何罪之有,却遭此不幸?难道圣人就是这样吗?对待他人,就可以处罚;对待自己的弟弟,不罚反而封之?”孟子回应第二种观点,道:“仁者对待亲兄弟,不会隐藏怒气,不会积累怨恨,只会亲之爱之。亲之,就要使他贵;爱之,就要使他富。舜分封象到有庳国,正是希望他富贵。如果舜身为天子,他的弟弟是匹夫,怎么能说是亲爱呢?”万章又巧妙地继续追问:“何谓放呢?为什么有人说是‘放’而不是‘封’呢?”孟子又回过头去说:“其实,象在有庳国也不能为所欲为,舜派了官吏监管他,帮他治理国家,并且收其贡税,所以有人说是变相的‘放’。象怎能有机会残暴地对待国民呢?另一方面呢,这样做,也能让象不时有机会去朝见舜,联络兄弟的感情。”这一段,先理解到此,以下还要再谈。
总的说,“桃应”章是很有深意的伦理两难的设计,其高超的智慧绝非直线式的批评者所能理解。实际上,孟子师徒假设的舜的应对方略,既维护了司法公正,又避免了公权力的滥用,而以自我放逐来保全忠孝、情法之两边。“封之有庳”的设想离不开周代分封制,分封象是一种政治智慧,即对象予以管束。古代的社会、政治、法律之思想或制度与核心家庭的伦理、社群的整合、家国天下秩序的建构,是基本协调的。当然不免有矛盾与紧张。分析、评论这些资料,只能放到彼时的社会结构、历史文化、价值系统的背景上,而且要善于发掘其中有深意的、超越时空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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