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历史学家G.埃文斯曾经指出:“口述史研究是一种进行历史研究的独特方法,它以口述凭证为基础,以访谈和其他方法作为自己的研究手段。”[12]如果说口述史在历史学、社会学研究中与文献资料具有同等重要的治史价值,那么它在文献资料匮乏的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的音乐研究中,则无疑成为重要的“治史之器”。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在历史中的存在特点决定,其历史的研究不能够从文献资料和地下文物资料中寻找可建构历史的资料,只能从木卡姆传承人的口述史中去寻觅构建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发展历史的依据。
如前文所言,“口述历史”就是以录音访谈的方式汇集口传记忆及具有历史记忆的个人观点。据此可见,“口述历史”主要包含了“口传记忆”(口述资料)和“个人观点”两个方面的内容。就口述历史的操作和处理而言,美国口述史学家唐纳德·里奇曾强调,口述历史必须是“经过录音、做过特别处理后保存在档案馆、图书馆或其他收藏处,或者经过几乎是逐字重制的方式出版”[13]。与之相应,臧艺兵先生也指出,口述历史访谈是“指一位准备完善的访谈者,向受访者提出问题并且以录音和录像技术记录下彼此的问答,访谈的录音录像带经过制作、抄记(Transcribing)摘要、列出索引这些程序后,储存在图书馆或者档案馆。这些访谈的记录可以用作研究、摘节出版、广播或录像纪录片博物馆展览、戏剧表演以及其他公开演示”[14]。由此可见,在口述史的操作和处理过程中,田野的现场调查是工作的主要途径和渠道,同时还要求采访者与受访者共存于同一空间以“人—人”问答或互动的形式发掘口述史资料,更为重要的是要用现代化的音像器材将采访资料进行录音、拍照和摄像,并将这些音像资料经过多方面处理之后存储于图书馆或档案馆。但有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口述史强调原始采访资料的原样保存,而不是运用之后的丢弃。事实上,这就是口述史的可贵之处,只要原始资料尚存,任何时候都会发挥其价值,可谓超越时空的历史资料。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也是一样,因为其主要在民间木卡姆艺人之间以口耳相传的形式流传,在传承的过程中,既没有可以帮助记忆旋律的乐谱,也没有严格成规的乐器演奏规范,往往家族的长辈就是木卡姆的直接传授者,这就决定了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的传承历史也是如家族谱系般的代代口耳相传的活态的历史。换言之,木卡姆传承人也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历史的传承主体。(www.xing528.com)
那么,口述史在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的研究中究竟具备哪些突出价值呢?笔者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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