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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民族志文本中文化阐释的缺失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进而言之,只有进行典型的民族志个案研究,进行文化阐释,提升民族志研究的人文学科价值,才能使人类学和音乐人类学上升到知识生产和学科对话的层面,赋予民族志和音乐民族志以学科品质。对照音乐民族志的阶段论会发现,这两种描述的方式均处于音乐民族志的“浅描”阶段。可以说,这两种方法均为维吾尔木卡姆民族志的文化阐释提供了很好的理论视角。

音乐民族志文本中文化阐释的缺失

我们知道,与人类学之民族志的描写方式如出一辙,音乐民族志的传统描写方式有着重描述多于文化阐释、重行为过程多于概念分析的倾向,事实上,这与美国人类学的历史学派的研究任务——“了解各民族文化的具体表现,不要做理论概括,不要提出普遍规律;相反,他们应该在某种文化消失之前(在与异族社会的接触中,很多文化现在已经消失了),尽快地把精力全部投入到收集:尽可能多的资料这一工作上去”[25]不无关联。然而,自从格尔兹和特纳等人类学家将阐释人类学的理论引入民族志或音乐民族志的写作之后,民族志或音乐民族志的写作方式发生了很大的转型,与早期比较音乐学较注重“普遍规律的研究”的宏大叙事和传统民族志“不要做理论概括”的不同之处在于,转型后的实验音乐民族志的写作方式注重的是对文化符号的破译及对文化行为的深层描写和阐释,据此他们认为“研究文化并不是寻求其规律的实验性科学,而是探寻其底蕴的阐释之学”[26]。进而言之,只有进行典型的民族志个案研究,进行文化阐释,提升民族志研究的人文学科价值,才能使人类学和音乐人类学上升到知识生产和学科对话的层面,赋予民族志和音乐民族志以学科品质。如上所述,民族音乐学曾经历了“从重形态研究的比较音乐学转轨到重文化背景的Ethnomusicology(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不仅是大量音乐形态采集和记谱的困难和不现实,还在于具体民俗音乐形态简朴而文化含量丰富的研究现实使然。也是说,从形态的角度,民俗文化中的音乐样式是比较多简朴的,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必须是文化研究。音乐民族志也是以问题为思路将田野细琐零碎的描述资料加以整理,并寻求文化网络的解释”[27]。我们通过分析会发现,此种转型与其说是民俗音乐形态之简朴与文化含量之丰富之间的张力(或矛盾)而造成的,不如说是音乐人类学在充分汲取了阐释人类学学科的先进理念所造成的。因为音乐人类学与人类学、音乐民族志与民族志一直都是相伴相随的,这一点鲜明地体现了学科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交叉已是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

我们通过该种视角来审视当前维吾尔木卡姆的研究时会发现,一些学者诸如著名音乐学家周吉、万桐书、周菁葆等均对维吾尔木卡姆的音乐形态特征和规律进行过颇有见地的理论揭示和总结。譬如,周吉先生依据对维吾尔木卡姆的记谱和音乐形态分析而总结出维吾尔木卡姆的“一级多音现象、多结音现象、四分音现象、游移音现象”等规律,揭示出维吾尔木卡姆的乐调、音列、节拍节奏繁复复杂等现象,为维吾尔木卡姆的音乐研究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也为维吾尔木卡姆的深入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此我们不得不说,以周先生为代表的木卡姆研究学者对维吾尔木卡姆的音乐形态规律的研究符合注重普遍规律揭示的描述方式,他们对维吾尔木卡姆表象背后大背景的整体描述,也符合传统形式的音乐民族志的写作要求。对照(民族音乐学)音乐民族志的阶段论会发现,这两种描述的方式均处于音乐民族志的“浅描”阶段。因此,我们在对这些研究成果进行价值肯定的同时,也应该对其研究视野进行理论的反思,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研究才能够走向多样化、深入化。依据实验音乐民族志中文化阐释的科学理念来审视当前的木卡姆研究就会发现,上述研究是将维吾尔木卡姆抽离其文化语境、脱离其上下文纯音乐形态的研究,我们从这些音乐形态的特征和规律中很难洞察到其在维吾尔族群中究竟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具有怎样的实用功能和蕴含着何种文化意义。据此我们可以这么说,这种音乐民族志的写作只能让人一叶障目,不见森林,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维吾尔木卡姆这一音乐活体表象背后的广阔文化背景和符号性的隐喻意义均未被充分地挖掘和揭示,这无疑大大影响了对维吾尔木卡姆的深层次的挖掘。(www.xing528.com)

那么,应该如何对文本进行深层次的文化分析和阐释呢?我们知道,格尔兹曾对一个民族的文化构成进行过很好的分析和总结,他说:“一个民族的文化是一种文本的集合体——这些文本自身也是集合体,而人类学家则努力从这些文本的当然拥有者的背后去解读它们。”[28]就音乐而言,这个本质就是音乐事象的文化隐喻之所指,对这个“所指”的“解读”就是我们所谓的文化阐释,它是超脱于事实之上的。有关解读的方法,音乐学者杨红指出:“研究者在田野中应始终将自身的理论架构与田野民族志实践产生互动,扑捉其中的隐喻和转喻。在阐释中,更应将田野诸种文本有意识地进行组织并加以综合性的整合审视,从而进行合理的文化解释。”[29]具体的写作方向或目的,音乐学者薛艺兵也提出很好的解决方法,即音乐民族志的“阐释性”应该是“在描述性内容基础上的局外人(outsider,学者自己)客位观(etic,并非“客观”)的进一步阐发和深层次解释,或由阐发而进一步发展出相关的理论学说”[30]。可以说,这两种方法均为维吾尔木卡姆民族志的文化阐释提供了很好的理论视角。从该视角来审视当前维吾尔木卡姆的研究,不得不说,维吾尔木卡姆的书写,也应该像其他音乐民族志的书写一样,不仅仅是简单的记录和描述,而应该是基于记录、描述,用论题统帅田野材料,通过文化分析、论述和阐释,来实现其人文价值意义的提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实现维吾尔木卡姆“深描”的目的。要很好地实现这一目的,笔者认为,研究者要进入田野进行充分调查和体验,充分熟悉“局内人”所承载的维吾尔木卡姆的价值意义和符号隐喻(即获取“局内人”的“近经验”),再结合自身“局外人”的知识理论(即“局外人”的“远经验”),使两者(近经验和远经验)恰到好处地结合和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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