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志”即“记录”之意。在中国,“志”指“方志”,专门用来记述天下四方之事,是关于某一地疆域沿革、风俗、物产、城镇、人物、名胜、古迹和艺文的著作。[1]作为人类学的民族志,是人类学者对异地人群见闻描写的著述,也是基于田野调查的一种研究方法。[2]因此,人类学将“民族志”(ethnography)定义为“通过实地调查对一个当代文化事象的系统描述”[3]。“ethnography”一词来自希腊文,“ethno-”有“人、种族”之意,而“graphy”有“书写”之意。顾名思义,两个词连在一起意为“民族志”就是书写人,即描述人的活动。针对当代人类学的民族志与传统中国“方志”的差别,杨殿斛先生将其进行了广义和狭义的区分,他说:“广义地讲,民族志是对地方民族事项的记录,古今中外一切记写地方民族风物事项的文本都属于民族志的范畴,包括中国传统的‘方志’。狭义地讲,民族志(ethnography)作为学科术语,是指人类学者基于田野工作(fieldwork)上的文化书写。”[4]由此可见,无论广义民族志和狭义民族志有怎样的区分,其中的田野考察和对调查情况进行书写而形成的文本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因此,民族志成为人类学家的看家本领。
随着人类学的蓬勃发展,人类学民族志的研究方法对音乐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思路、调查对象、写作方法等方面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与此相应,在音乐人类学领域也形成了音乐民族志。这就是陈铭道先生所说的“民族音乐学把人类学的民族志写作方式移植到自己的学科写作上,力求开辟自己的新领域”[5]。据此可见,音乐民族志是音乐学和民族志的交叉,是通过实地调查对一个当代音乐文化的系统描述。(www.xing528.com)
然而,在此必须明确的是,正如民族志不等于人类学一样,音乐民族志也不等于民族音乐学,它们之间并不是对等关系。音乐民族志仅仅是民族音乐学的一种写作方法,而不是学科理论。换言之,“音乐民族志是以某一群人的音乐行动的描写来揭示音乐文化的写作。传统的音乐民族志的写作核心仍然是那‘W’的问题(who、when、where、what、why,有时加to whom和how)”[6]。这是传统的音乐民族志所应该关注的内容,这些内容会随着音乐民族志的发展而渐趋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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