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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实践:明确责权统一,加强管理成员参与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施执行权利重心下放,让教学管理工作具有权利与职责相匹配的自主权,这样能从管理上促进各学院以自身专业特色为优势的教学发展。院级层面的教学管理以“宏观管理”作为管理职能的主要抓手,将学院整体的人才培养计划、教学规划建设、教学运行的统筹协调以及教学质量的监督作为重点,实施“宏观决策、整体把控、全面监督”的教学管理模式。

教育管理实践:明确责权统一,加强管理成员参与

实施执行权利重心下放,让教学管理工作具有权利与职责相匹配的自主权,这样能从管理上促进各学院以自身专业特色为优势的教学发展。

(一)坚持院级教学管理层面的决策权

借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政府的管理职能应是掌舵而不是划桨”理念,院级层面的教学管理机构应该坚持教学管理工作职能定位在宏观层面的“掌舵”,为学院整体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运行把握方向,而给二级学院各系放权,积极促进具体的教学管理执行和参与,充分发挥二级学院系部基层教学管理自主作用,使其具有更大的工作创造性和积极性。

院级层面的教学管理以“宏观管理”作为管理职能的主要抓手,将学院整体的人才培养计划、教学规划建设、教学运行的统筹协调以及教学质量的监督作为重点,实施“宏观决策、整体把控、全面监督”的教学管理模式。(www.xing528.com)

(二)强化教学督导工作执行力

针对教学督导工作执行力度不强的情况,学校应对教学督导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强调,坚定教学督导人员在学院教学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同时加强院级教学督导队伍的建设。笔者认为,首先在学校层面应制定完善的督导工作条例,详细明确督导的工作职责和权利,同时制定相应的督导工作考核制度,让教学督导人员不仅有工作内容的规定,还有工作效率和质量的考核,以此来加强督导人员自身的工作执行力;其次要重视督导人员工作中不仅是“督”,还应有“导”的任务,以“督”发现教学的发展问题和教师在教学中的问题、难题,从“导”出发加强督导人员对教学工作的实质性指导和对任课教师的帮助,以督导的工作实体内容来夯实督导人员在教学管理中的地位,从而稳固其督导工作的执行力。

同时,在院级督导队伍人员选拔中,可以将符合督导条件且在教学方面经验丰富、有责任心、资历较深的教师作为督导组的固定成员,同时鼓励在教学中有突出表现或进步较快的青年教师为督导组的流动性成员,这样不仅可以完善院级督导队伍的人员结构配置,还能全面发挥督导在教学中的指导改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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