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政府的社会职责是根据顾客的需求向顾客提供服务,政府服务以顾客或市场为导向,只有顾客驱动的政府才能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并促进政府服务质量的提高。因此,新公共管理理论改变了传统公共行政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政府不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封闭的官僚机构,而是负责任的企业家,公民则是其“顾客”。所以要坚持教学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教学运行过程、保障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发展建设,并为管理的规范化提供制定原则的依据。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要以可行性、合理性、促进改善性为前提条件,在制定后都必须切实地执行到位,要确保其有效性和客观性,不能为了制度建设而建设,也不能为了制定文件而制定,不可使其流于形式。
将目标管理和任课教师职业生涯发展相结合,既要有规范性的要求,又要有弹性和对教师个性化工作方式的尊重。
(一)以需要达成的目标完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制度
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制度以提高全校教学质量,加强教师教学发展为目的。关于对该制度的完善,应从提高教师在教学中的发展为出发点,将评价中以学院全部教师的排名为最终结果改为每位教师历年来自身的评价结果排序,以每位教师自身评价结果进行横向比较,这样才能体现教师在教学中的成长发展。同时,取消后续的“复评”环节,改由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对评价结果不好且发展进步缓慢的教师进行实际性指导和帮助,这样既是对教师在教学中超越自我的鼓励,也可加强学校内教师教学经验的交流,为教师在教学进步道路中提供人文性关怀和技术性帮助。(www.xing528.com)
(二)以教学活动主体的需求完善课程助教管理制度
在课程助教管理制度制定中,坚持需求目标和使用目标的共同制度制定导向,应把课程主讲教师对助教学生的工作要求作为制度制定的切实落脚点。在课程助教管理制度中,学校、学院应对教师的助教课程申请环节进行把控审核,对于助教学生的选聘,其聘用决定权应全权交付给课程主讲教师。同时,对应聘助教工作的学生的助教培训依旧进行,但培训结果并不作为“一刀切”的助教工作选聘门槛。在把助教学生选聘决定权交给主讲教师时,还应明确主讲教师对助教学生在助教工作过程中的考核要求,从而杜绝助教学生工作量不饱和或工作懈怠的情况。最后在对助教学生工作的考核中,由学院层面综合学生、主讲教师、助教学生三方面评价因素来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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