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地看,有两个术语曾被用来指媒介对社会组织的一般的影响:“媒介化”(mediatization)和“中介化”(mediation)。它们各有不同的历史,反映的是媒介研究的国别传统。一般地说,“媒介化”普遍用于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语国家,“中介化”普遍用于英语和西班牙语国家。不过,mediatization悄悄地进入西班牙语,如此,una persona mediatizada(个人媒介化)就相当于英语的media-savvy(媒体悟性)【5】。然而,在国际化的场域里,语言的便利性必须是全球层次考虑的因素【6】。因为除了上述的意义(媒介展示的行为到货币和运输等在社会里的中介作用)外, mediation还有许多其他的意思,所以媒介社会学里统一使用一个意义更鲜明的术语的好处是一目了然的。为此,mediatization顺应这一时代需要而浮现出来【7】。我在本书里采用mediatization。这使我们回到第三章提及的围绕媒介一般影响的辩论。这场辩论和波德里亚有关: 有趣的是,波德里亚本人曾率先使用mediatization【8】。
真正的辩论不是术语之争,而是解释之争,我们在这里瞄准的就是解释。大体上有两点是意见一致的: ① 媒介影响延伸到“社会和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9】; ②由于这样的普遍性,新型的因果复杂性出现了,我们正在努力阐明的正是这样的复杂性。努特·伦德比(Knut Lundby)指出,mediatization和mediation这两个词的探索一开始就有相当大的交叠【10】。罗杰·希尔维斯通主张用mediation,他对媒介社会影响的基本复杂性做了这样的小结:“传播过程改变社会文化环境,这一环境既支持传播过程,又支持传播参与者的关系,个人的和机构的参与者与环境的关系,以及他们彼此的关系。”【11】重要的是我们如何把握这样的复杂性。希尔维斯通认为,复杂性最好是理解为开放的对话,难以进一步系统化;许多其他的学者(实际上现在是大多数)坚持论述更加具体的情况,阐述复杂性如何起作用,如何影响社会组织的方式。正是在更加具体的层次上,困难开始冒出来。
一种理解媒介在社会里的作用及其对社会的影响,并使这一理解系统化的方式是: 媒介推广的是媒介运行所需的格式。这一方法论的先驱是戴维·阿什德(David Altheide)和罗伯特·斯诺(Robert Snow)。20世纪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初【12】,他们提出一种新的方法去研究媒介权力。他们认为,媒介权力不仅来自制度资源,而且来自人与媒介的相互关系。他们把媒介视为新的“集体意识”;在采用贯穿日常生活的“媒介逻辑”中,他们发现了“集体意识”日益增长的机制,他们写道:“媒介力量大,因为人们采用了一种媒介逻辑。”他们的媒介逻辑概念不是建基于系统的社会模式的证据,而是自己的宣示:“我们生活中的主要媒介对形式和逻辑的作用和影响”,通过“媒介格式和视角向其他生活领域的渗透”产生的影响【13】。他们对媒介格式的强调与较早的经验社会学形成鲜明的对比: 与欧文·戈夫曼[1]“框架”(frame)的概念以及乔治·西梅尔[2]的社会形式概念都形成对比。戈夫曼认为,我们通过“框架”在世上定向;西梅尔认为,社会形式是社会关系之下潜隐的常恒模式【14】。阿什德和斯诺心里想到的是相当任意性的嫁接: 媒介格式与具体语境和社会行为形式的嫁接。
我们在第三、四章里说明,媒介进行的“现实”建构通过社会发挥作用;它们在实践中嵌入具体的组织范畴,这个过程需要到多个领域里去追寻。相比而言,阿什德和斯诺强调,“中介化”(他们的用语)的效应已然发生,而且很普遍【15】。他们模糊了若干不同的“逻辑”: ①可以用于具体目的的实际的媒介表征格式; ②媒介权威和重要性的广义的评估; ③“何为真实”的变化中的定义; ④对媒介真实性的渴望【16】。他们对社会本体里社会变革的诊断依据何在? 这个问题尚不清楚。
如果我们用单一的“媒介逻辑”来解释媒介的社会效应,那就会冒出一些问题。①一切媒介都有一种逻辑吗? 一切媒介的逻辑都相同吗? 如果媒介的逻辑各不相同,把不同逻辑纽结成一个“总体逻辑”(由于媒介层出不穷,这个问题更加尖锐了)的共同逻辑是什么呢? ②媒介随时间变化(目前在急变),它们获得了一种全新的媒介逻辑吗? 是不是有一种常衡不变的逻辑呢? ③即使我们像阿什德和斯诺那样,把我们的媒介逻辑观念与媒介格式联系起来,并且证明,媒介格式在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那是不是对媒介的社会影响有了足够的把握呢?
在近年的著作里,这些问题依然存在,其中的一个观念是,一切媒介都有一个共同的媒介逻辑;透过其单一性,它聚焦于一个广义的“媒介化”过程。如此,领头的媒介化理论家斯蒂伊·赫亚瓦(Stij Hjarvard)曾经【17】将媒介化定义为“一种过程,此间,社会越来越受制于或倚重媒介及其逻辑”【18】。然而,像媒介化理论家那样用单一的媒介理论来解释媒介化的广泛影响,那是很困难的。再者,我们看到,不同的媒介理论家把不同类型的过程捆绑在一起放在“媒介化”的名目之下时,种种不确定性就会冒出来。有人的“媒介化”主要指“格式”,有人的“媒介化”指的是“最终形塑和建构媒介内容的整个过程”(所指显然更宽泛?),还有人指的是两种新因素: 人的才能的延伸,社会生活的结构性组织【19】。(www.xing528.com)
还有一个涉及很多进路的更加深刻的问题: 对如何理解社会本体,它们都缺乏具体的表述。我们在什么基础上相信,社会世界(social world)很容易受到媒介材料的转化,或直接受到媒介材料的转化呢? 我们要不要想象,整个社会空间都是社会逻辑的猎物,而社会逻辑无所不在、攻无不克,不会发生适应性改变呢? 诸如此类的宣示与若干社会学方法论是根本相左的。仅举三种社会学方法论为例:皮埃尔·布尔迪厄的场域论认为,社会空间不是单一的,而是分化为许多互相竞争的场域;波尔坦斯基和泰弗诺坚称,社会的价值多元;诺伯特·埃利亚斯对社会秩序的描绘是在互相依存的复杂问题的解决方法中构建的【20】。由此可见,由于多种原因,认为众多媒介中生成的单一逻辑天衣无缝地贯穿整个社会空间,将媒介化和这个单一的逻辑画等号,那是有问题的。
如何规避这个问题? 弗里德里希·克罗兹提出了最清晰的解答。他并不把媒介化当作一个具体的过程,而是将其视为“一个元过程(meta-process),它立足于传播的调整中,而传播又是人民构建社会和世界的基本实践”。克罗兹所关心的不是一种“逻辑”是否从媒介迁移到了其他的社会过程,他更加关心的是“与媒介相关的传播实践”。他把媒介化与看成是一种结构变化,与全球化和个人化有相似之处: 就是说,媒介与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越来越密切相关,于是,“长远看来,媒介与日常生活/社会和文化总体上的社会建设的关系越来越密切”【21】。根据他的方法论,媒介化容纳了横跨不同场域的各种过程。他表明,媒介化是一个大屋顶概念,不能和在具体层次上起作用的任何单一的逻辑画等号,事实上,他这个概念向许多诸如此类的逻辑开放(如果“逻辑”是恰当字眼的话)。根据这样的解释,媒介化与场域论完全可以兼容;场域论注意具体场域里的“逻辑”或运行机制。几年前,我把mediation(中介化)一词用来表达媒介对社会秩序的影响,含义相近【22】。
在这个意义上,媒介化指向媒介时代的社会里业已改变的维度。借用媒介化这一概念,我们确认,在所有社会过程中,媒介是一个不能再简约的维度。媒介化是可以追溯到中世纪之前呢? 是否最好理解为现代现象呢? 这个问题可以存而不论【23】。更重要的是如何探寻媒介化在不同社会过程里的运行机制。我们可以用过程去探索这一运行机制。比如,伊丽莎白·伯德就考察了诸如婚礼这样的非媒介仪式。她发现,其中填充的媒介内容和媒介脚本越来越多,其框架建构也越来越倚重媒介内容和媒介脚本【24】。事实上,因为场域论使我们进一步思考媒介对社会组织广泛的影响,所以我准备透过这一棱镜来审视媒介化。
[1] 欧文·戈夫曼(Erving Goffman,1922—1982),美国社会学家,在社会互动、邂逅、聚集、小群体和异常行为研究方面有突出贡献,代表作有《避难所》、《邂逅》、《公共场所行为》、《污记》、《互动仪式》、《框架分析》、《交谈方式》和《日常生活中的自我表征》等。
[2] 乔治·西梅尔(Georg Simmel,1858—1918),又译齐奥尔格·齐美尔,德国社会学家、哲学家,代表作有《历史哲学问题》、《道德科学引论: 伦理学基本概念的批判》、《货币哲学》、《宗教》、《社会学:关于社会交往形式的探讨》、《社会学的根本问题: 个人与社会》、《交际社会学》、《时尚的哲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