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初,我第一本论及媒介的书讲受众研究的困境,说的是如何理解媒介效应。在随后的《媒介权力的地位》(The Place of Media Power)里,我在更广阔的范围内研究媒介过程的“吸引力”;我拷问,媒介景观底层不平衡分布的媒介权力是如何变得自然的和可以接受的,那个过程是全社会范围内创造意义和信念的过程。我做了一些田野调查,数次造访肥皂剧《加冕街》(Coronation Street)的外景地;我融入了人类学的视角,用朝觐的心态去解释那些考察心得。接着,我写《媒介仪式批判》(Media Rituals: A Critical Approach)【27】,考察一些特殊的时刻;在这样的时刻,媒介权力合法化和自然化的过程浓缩为社会形式,成为偏重媒介权威的仪式,而不是偏重宗教或政治权威的仪式。这条研究路径运用社会学和人类学理论去理解“社会修辞”(rhetorics of“the social”),媒介机构深刻地涉足其间。
媒介仪式的观念起步于对社会秩序符号角色的理解。不过,它与传统的功能主义背道而驰,被置于前景的不是“符号”的共同属性,而是符号权力里固有的竞争性质。布尔迪厄在《论符号权力》(On Symbol Power)一文里写道:
迪尔凯姆的长处之一是明确指出象征主义的……社会功能: 这是地道的政治功能,不能简约为结构主义的传播功能。符号……使人能在社会世界的意义上达成共识,从根本上说,这一共识助推了社会秩序的再生产。【28】
在这里,布尔迪厄提出的是符号角色的政治化解读【29】。表面上,他在回归马克思主义把仪式解构为仅仅复制意识形态的讯息,但那不是他的意向。纯马克思主义的解读不能在深度上把握媒介在建构秩序里的作用。如果媒介仪式被解构为意识形态的载体(1989年前东欧的媒介即是如此),那么,媒介就不可能奏效,名流文化就不可能成立。
然而,媒介的仪式功能里有更深一层的东西在起作用。1982年,菲利普·艾略特(Philip Elliott)率先论“报刊仪式”,开始探索这种深层机制,将“媒介”定义为:“有规则约束的象征性活动,涉及神秘观念,使参与者的注意力指向特定的思想感情,这是社会或群体领袖认为有特别意义的对象。”【30】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分析仍然压在这里,如千钧重担;在文章的末尾【31】,作者似乎因这种还原主义的路径而感到不安。实际上,审视媒介仪式更基本的神秘性时,最好是考察其形式,无论其内容是什么。
媒介制度能用作仪式,其基础在于,在社会的集中化压力之下,有一个“真相”的核心——“自然”核心是应该珍视为“我们的”生活方式的核心、“我们的”价值的核心。这就是所谓“中心的神话”,一方面,它可能被国家独霸(如纳粹德国)【32】;另一方面,它也有一定的开放性,采用比较宽泛的定义,含有比较广的含义,媒介制度就常做这样的解读。“真相”核心的神话和“自然”核心的神话相联系,第一章已经提及:“媒介”与“中心”有优先关系,因为媒介是高度集中化的符号生产系统,其“自然”作用是表征“中心”,或为“中心”提供框架: 我把这种现象称为“媒介中心神话”【33】。在数字媒介时代,布尔迪厄所谓的“接入普世现象的手段”没有被取代,而是在继续起作用【34】。
这是社会“普世现象”底层冲突的视角,它使我们能定义媒介仪式。媒介仪式是浓缩的行为形式,媒介仪式以特别的强度作用于范畴的区分和边界,媒介仪式和“媒介中心神话”相联系【35】。(www.xing528.com)
在《媒介仪式》里,我介绍了多种高级形式的媒介仪式: 比如,脱口秀主持人横跨演播厅去向“世界”即在电视上揭开非常私密的真相【36】;又比如,参加电视“真人秀”的人炫耀自己的某些“本色”。这些行为依托权威结构,一旦脱离其发生的框架就毫无意义,在“媒介”的空间里,它们的分量大于任何框架以外的东西。正如斯图尔特·胡佛(Stewart Hoover)所言,媒介仪式上演的地方是“人们设想的媒介所处的文化中心”【37】。
媒介仪式里上演的思想范畴使媒介权力“自然化”。这是些什么样的范畴呢?首先,最重要的基本范畴是以下差异的范畴: 有些是与媒介相关的任何在场的事物、个人或地方,其余则是与媒介不相关的任何在场的事物、个人或地方。和迪尔凯姆区分“神圣”和“世俗”一样,这一区分横贯世间一切事物,任何物、任何人都可能处在媒介中,所以“名气”范畴带有任意性(根据迪尔凯姆的区分,任意性和普世实用性构成范畴差异)。在媒介“里”和不在媒介“里”的划分不是自然的划分,而是经过长期使用而建构才被视为“自然”的【38】。这一边界有时模糊不清,媒介生产者/媒介受众的边界就比较模糊;在另一个层次上,这一边界会重新划定,在《大众偶像》(Pop Idol)这样的互动媒介格式里,媒介生产者和媒介受众的边界就是重新划定的【39】。
从第一个范畴差异流溢出一些次生的差异。次生差异源于这样一个设想: 在媒介里的东西比不在其中的东西地位高;次生差异的参照点是清楚的,比如,“直播”一词暗示,通过直播,我们与连接“我们”的潮流汇合,这种共享的现实有足够的重要性,有资格被作为优先的“现在”来表现【40】: 它就获得了“直播”的地位,成为我们想象里直接与社会“现实”挂钩的东西。在谈论媒介表现的“现实”时,我们又做一个更加明显的、但仍然是被自然化的区分: 围绕电视“真人秀”的辩论是一例,追求电视“真人秀”的“的确、地道”的“真实”情绪也是一例【41】。“实况”和“真实”这两种范畴不仅支撑仪式形式,而且支撑媒介话语建构社会现实框架的功能(使我们相信,我们通过媒介框架里看到的是我们的社会现实),而且给社会现实的内容命名【42】。
和一切组织范畴一样,和媒介相连的范畴在千差万别的情况下被复制,成为杰西·马丁-巴贝罗(Jesus Martin-Barbero)所谓的“行为的语法”【43】。这样的边界成为自动的、无须思索的区分: 如此,你可能会对一位同事说,“给她打电话,她上过那个节目,它可能会使我们的节目别开生面……”,你不会去想,你在复制“媒介人”和“普通人”的区分。在媒介仪式的特殊形式里,我们看见,这些区分已经内化在具体的行为形式中,这就检验了它们的运行机制,使其意义显得自然而然。但更重要的是广域的仪式化过程,借此,那些范畴就在日常生活中被复制,成为平平常常的东西了【44】。
进一步细说日常实践里的媒介仪式和仪式化之前,我们必须把媒介中心神话放进一个比较语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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