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配电系统由配电装置和配电线路组成。低压配电方式有放射式、树干式、链式三种形式。
低压配电方式如图4-14所示。
图4-14 低压配电方式
(1)放射式。
放射式是由总配电箱直接供电给分配电箱或负载的配电方式。优点是各负荷独立受电,一旦发生故障,只局限于本身而不影响其他回路,供电可靠性高,控制灵活,易于实现集中控制。缺点是线路多,有色金属消耗量大,系统灵活性较差。这种配电方式适用于设备容量大、要求集中控制的设备、要求供电可靠性高的重要设备配电回路,以及有腐蚀性介质和爆炸危险等场所不宜将配电及保护启动设备放在现场者。
(2)树干式。
树干式是指在总配电箱与各分配电箱之间采用一条干线连接的配电方式。优点是投资费用低、施工方便,易于扩展。缺点是干线发生故障时,影响范围大,供电可靠性较差。这种配电方式常用于明敷设回路,设备容量较小,对供电可靠性要求不高的设备。
(3)链式。
链式是在一条供电干线上带多个用电设备或分配电箱,与树干式不同的是,其线路的分支点在用电设备上或分配电箱内,即后面设备的电源引自前面设备的端子。优点是线路上无分知支点,适合穿管敷设或电缆线路,节省有色金属。缺点是检修线路或设备以及线路发生故障时,相连设备全部停电,供电的可靠性差。这种配电方式适用于暗敷设线路、供电可靠性要求不高的小容量设备,一般串联的设备不宜超过3~4台,总容量不宜超过10kW。(www.xing528.com)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对于低压系统的配电方式有着详细的界定,在其“7.2.1多层公用建筑配电系统”中规定:“对于用电负荷较大或较重要时,应设置低压配电室,从配电室以放射式配电,各层或分配电箱的配电,宜采用树干式或放射与树干混合方式。”
在“7.2.2高层公用建筑低压配电系统”中规定:
“对于容量较大的集中负荷或重要负荷宜从配电室以放射式直接供电。”
“高层公用建筑的垂直供电干线,应视负荷重要程度、负荷大小及分布情况,可以用以下方式:
①以母线槽供电的树干式配电。
②以电缆干线供电的放射式或树干式配电,当为树干式时,宜采用电缆引至各层配电箱。
③采用分区树干式以适应不同功能区域或用电设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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