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世界遗产保护区发展旅游业的制度指南是否是一个合适的方法?审查这项制度是否有效的第一步包括反思计划中的项目是否合适,是否能服务于所有世界遗产类别。《世界遗产公约》包括对文化景观、历史遗迹、建筑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收藏品、过去和持续的文化习俗、知识,甚至生活经验和地方特性在内的各种各样的资源的保护。
因此,在古迹、景观和历史文化名城实施旅游管理计划,与以当地居民特别是土著居民(社区旅游)为特色的遗址管理计划并不相同。当一个社区的文化遗产是它提供给游客的实质内容时,保护它是至关重要的。这些被涉及的极其脆弱的社区文化需要特殊的保护,它们作为一种文化形式正濒临消失。每个地方或社区的集体记忆,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是不可替代的,也是当地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必须非常小心,同时要考虑现状所要求的所有道德规范(道德训诫)。遗产旅游项目面临的主要挑战是确保旅游业不会影响吸引游客到访遗址地的特质。
虽然未涉及过多的细节,我们应该注意到上述文献从旅游的维度讨论遗产时,大多是从大规模旅游业的角度出发,旨在解决世界范围内的大规模旅游者的问题。在制定世界遗产地旅游指南,甚至参与文物保护计划时,都征询了许多旅游经营者(大量的企业)的意见。1996年,世界旅游业理事会(WTTC)、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UNWTO)和地球理事会在里约热内卢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启动了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还有其他一些非常有用的文件,如环境署(2005)的文件。该文件指出,管理人员必须确保旅游业为世界遗产地带来整体净效益。从那时起,有大量与旅游业的最佳环保实践相关的图书出版了,其中一些由大型旅游业联合会出版(Wight & Associates,2001;IHRA/UNEP,2003)。这些公司通过广告宣传的方式吸引环保旅游市场,并基于WTTC 1994年发布的绿色环球21(Green Globe 21)等原则建立了质量认证体系。
自然和文化旅游产品的管理主要掌握在传统旅游公司的手中,这些公司已经发现了与遗产有关的新市场的机会。对这些目的地的推广需要在遗址地增加基础设施和设备,这就使得标志性的遗产地普通得如其他的目的地一样。此外,如上所述,这是旅游需求和全球旅游统计数据增长最快的地方。然而,正如芬内尔和韦弗(2005)指出的那样,这并不足以保证目的地的环境和社会文化的可持续性,也不能提升目的地对游客的吸引力。(www.xing528.com)
很显然,许多大型旅游公司不仅在形象方面,而且在管理自然资源和保护遗产方面都有很大的提高。然而,企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受到利润指标的约束,这导致他们总是徘徊在不加节制地利用标志性景点的门槛上,同时忽略(有意或无意)行业所赖以生存的支持性资源,例如饮用水和土地。在土地利用方面,世界遗产地附近的地区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和不必要的过度开发与环境恶化。例如,有很多度假胜地和度假住宅在无规划蔓延,特别是在沿海地区和岛屿上,这导致当地难以保持自然和景观环境的多样性,也难以确保当地居民进入海滨的权利。此外,水污染、固体废弃物、能源消耗、用水量和夜间照明过亮都是旅游业管理措施不当造成的后果。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世界遗产地是许多专业旅游公司提供的旅游产品中的重要元素。大量的旅游公司越来越多地把游览活动作为度假套餐的附加选项,包括前往世界遗产地游览。许多提供自然、探险或文化旅行的专业旅游经营者提出保护区是旅游中的重要景点,但这些地区的受保护地位往往并不会对客户特别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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