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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络规制:过滤、分级及封锁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具体而言,又包括互联网协议地址封锁、域名系统过滤与重新分配、统一资源定位器过滤、数据包过滤、网络连接中断甚至网络攻击。域名系统过滤与重新分配,被封锁的域名并未被处理,而是在访问时返回一个错误的IP地址。统一资源定位器过滤与重新分配,在此方式下对关键词进行扫描而不论是在何种域名之下,此方式仅对HTTP协议下的网页适用。

政府网络规制:过滤、分级及封锁

当一国决定对网络进行过滤后,通常需要制定法律并采用相应的技术手段,以实现其公民不能获得某些信息或发表某些言论的目的。所谓过滤,即对用户提出访问的网站或特定的网页进行审查,先由服务器对一份先前确定的禁止访问的名单或禁止访问的关键词进行比对,如果用户将要访问的网络被列入禁止访问的名单之中或用户将要访问的特定网页中包含禁止访问的关键词,则将拒绝用户访问该网站或网页。具体而言,又包括互联网协议地址(即IP地址,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封锁、域名系统(DNS,Domain Name System)过滤与重新分配、统一资源定位器(URL,Uniform Resource Locator)过滤、数据包过滤、网络连接中断甚至网络攻击。

互联网协议地址封锁,即拒绝访问特定的IP地位,如果目标网址处于某一共享服务器上,则在这同一服务器上的所有网址都将被拒绝访问,此方式对基于HTTP、FTP以及POP协议的互联网协议地址适用。域名系统过滤与重新分配,被封锁的域名并未被处理,而是在访问时返回一个错误的IP地址。此方式对基于HTTP、FTP以及POF协议的网址适用。统一资源定位器过滤与重新分配,在此方式下对关键词进行扫描而不论是在何种域名之下,此方式仅对HTTP协议下的网页适用。数据包过滤,即当所传输的数据被发现包括一定数目的、预先设定的关键词,则将停止该数据包的传输。此方式对包括HTTP、FTP以及POP协议的数据适用,但在实践中,主要适用于搜索引擎所搜索到的数据之审查。

切断网络的链接,这是一种简单的网络控制手段,即通过软件或硬件切断与网络的任何链接。埃及曾经在2011年1月发生民众的抗议活动期间,于1月27至28日切断了网络与外界的联系,导致格林尼治标准时间1月27日22∶10至22∶35分有3500多个基于边界网关协议(BGP)的网路链接中断,此举被称为“史无前例的网络封锁”。[7]切断网络链接的方式同样于2007年在缅甸、2011年的利比亚以及内战时期的叙利亚被采用。

为过滤网络信息之目的,不少国家采用了商业软件,如突尼斯、沙特阿拉伯、苏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科威特、巴林、伊朗、阿曼、美国及英国均采用了McAfee公司于2008年开发的过滤软件SmartFilter。在西方国家中,包含有下列内容的网页将会被过滤:堕胎、成人读物、毒品等。

多数国家认为过滤技术在互联网的管制方面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澳大利亚基督教游说团体(Australian Christian Lobby)主任吉姆·沃勒克(Jim Wallac)曾表示,过滤对保护社会最重要的价值观至关重要。[8]但在言论的问题上,政府需要假定民众是理性的人,多数情况下能够自主辨别何为对自己无害的、有利的以及有害的言论,并能够自由决定是否相信该表达所传递的信息。此背景下,政府不得代替民众做出与言论相关的认定结论并决定其是否能够传播。因此,过滤技术应当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不同国家根据自己的国情做出了不同的选择。一部分国家的法律强制规定要使用过滤软件,如新加坡、沙特阿拉伯、巴林和伊朗;一些国家的法律则规定,电信服务运营商或网络终端生产商应当提供过滤技术支持,但是否使用,由使用者或使用者的监护人自主决定。美国的《儿童在线保护法》和《儿童网上隐私保护法》基于保护儿童健康成长之目的,规定公立中小学、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场所与互联网连接的电脑应当对网络色情信息进行过滤和拦截,是否安装由学校、图书馆和博物馆自由决定,但对安装者联邦政府提供财政方面的优待;英国2000年12月通过的《通信白皮书》(Communication White Paper)规定,需要向网络用户提供过滤和分级软件工具,但是否使用由用户自己决定。另据2013年7月23日的一则材料显示,时任英国首相戴维·卡梅伦宣布,政府已经与英国最大的四家互联网服务运营商达成协议,运营商将在2014年底之前在新安装的家庭网络中默认加入过滤开关,与该家庭网络账号相连接的所有设备都处于该过滤装置的控制之下,从此“不必费心地为每一台设备下载过滤软件。仅仅一个开关足矣。一个开关守卫全家,保护儿童远离危害”。[9]另有一些国家则正在就是否采用强制过滤机制展开激烈的讨论。澳大利亚基督教游说团体是强制过滤技术的坚定支持者,其主任吉姆·沃勒克认为,至少在保障儿童的范围内,应当采用强制过滤技术,“很明显,互联网产业仍将会对(强制过滤的)提议展开攻击,但儿童的利益应当放在第一位”。[10]

对网络过滤的发展过程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过滤方式的总体趋势是:

第一,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过滤方式限制网络言论,全面采用过滤方式的国家主要是东亚,中东、北非和中亚国家。世界其他地区的国家则采用有限过滤机制,如美国在图书馆和学校中过滤网络信息和言论,北欧国家过滤儿童色情材料的传播信息,德国禁止纳粹思想的传播。(www.xing528.com)

第二,与早期的网络过滤范围比较,近年来网络过滤信息和范围越来越广泛。如较早采用过滤方式的沙特阿拉伯,原来主要集中对色情材料的过滤,而当今的过滤则扩展到多种类型的网络资料。

第三,跨境过滤。某些国家的网络言论管制由于受到本国公民的强烈意见而难以推行,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秩序,在没有通过采用过滤方式的法律的前提下,采用由在境外设立的机构为本国网络提供过滤服务的做法。

第四,在过滤机制进化的同时,反过滤技术得到了发展。由于网络过滤机制并未从源头删除被过滤的网页,因此,有意查阅、获得该网页者就有了机会,并且在实践中逐渐发展出了一系列应对做法。如在采用IP地址封锁的情况下,可通过寻找代理服务器的方式突破封锁,采用域名系统过滤与重新分配的方式进行过滤的情况下,可通过获得替代的域名系统处理法通过过滤,或使用虚拟网的方式突破过滤与封锁。据英国《卫报》2014年的一则报道显示,全球有4.16亿网络服务使用者借助虚拟网络的方式查看了原本在本地看不成的网页。[11]其他的过滤方式也具有相应的应对技术,从使出现了过滤与反过滤之间的“猫鼠游戏”。但突破过滤需要以一定的技术为基础,因此并非每一个网络服务使用者都能做到。

第五,某些国家只对本国的和使用本国文字的网页进行过滤,而对非本国的和本国文字的网页则较少使用过滤方式。如中东和北非的部分国家只过滤和封锁当地文字网页,如果使用美国公司提供的过滤软件,还会对一部分英文网页进行过滤和封锁。

与过滤紧密相连的,则是网络资源的分级。分级首先适用于电影作品,将影视作品按内容划分成若干级,确定允许面对的观众群体。电影分级制度主要是为了青少年发展教育,通过确定电影的等级和适宜度,对观众起到指导看片的作用。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中国香港地区等地均采用了该制度。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分级标准及类别划分,但多数国家的做法是将某一电影确定为适合某一特定年龄段的观众观看,如美国将电影划分为大众级(适合所有年龄段的人观看)、普通级(建议在父母的陪伴下观看)、特别辅导级(13岁以下儿童尤其要有父母陪同观看)、限制级(17岁以下观众要求有父母或成人陪同观看)和17岁以下(含17岁在内)观众禁止观看级。电影分级的本质是为观众服务,其最初的目的就是保护儿童和青少年的思想健康。在网络时代,电影资源成为网络资源中极为重要的内容,青少年及儿童可以很方便地从网络上找到其希望看到的电影。为了给未成年人的成长保持健康的成长环境,需要在网络上限制未成年人接触不健康电影(以及不足以构成艺术作品的电影之视频)的机会,此时一方面就需要将某一电影、视频被归入相应的级别,另一方面则需要在网络上借助过滤技术不能显示或下载相关的视频,或借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之行动,限制未成年人接触相关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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