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价格的类型有很多,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从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角度出发,一般可以把旅游价格分为以下几种主要的类型。
(一)基本旅游价格和非基本旅游价格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消费内容既有基本部分,又有非基本部分,因而就有了基本旅游价格和非基本旅游价格。
基本旅游价格是指旅游活动中满足旅游者基本需求的旅游产品的价格,包括住宿餐饮价格、交通运输价格、景点游览价格等。由于旅游者基本需求是旅游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因此基本旅游价格对旅游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如价格不合理会直接影响旅游者基本需求得不到合理的满足,使旅游活动要么无法进行,要么留下遗憾而直接影响旅游客源。乡村旅游经营者必须充分考虑旅游者基本需求的特点和旅游消费结构,制定合理的基本旅游价格。
非基本旅游价格是指以满足旅游者个性需求为主的旅游产品价格,如旅游纪念品价格、通信服务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娱乐服务价格等。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对某些旅游产品要素可以消费也可以不消费,导致非基本旅游价格具有较高的需求价格弹性,其价格变化往往对旅游者消费具有强烈的影响力。因此,在乡村旅游产品营销中,科学地制定非基本旅游价格也是十分重要的。
(二)一般旅游价格和特种旅游价格
由于旅游产品是一种综合性产品,因而形成了一般旅游价格和特种旅游价格。
一般旅游价格是指以旅游产品价值为基础来确定的旅游产品价格,如餐饮价格、住宿价格、交通运输价格、日用生活品价格等。由于这些旅游产品和国民经济的其他相关行业和部门的产品具有明显的替代性,因而它们的价格必须以旅游产品的价值为基础,按照社会平均利润率来制定。
特种旅游价格是指旅游产品价格与旅游产品价值背离较大的旅游价格,如古玩、名画等旅游艺术品的价格,名人故居或名人住过的宾馆客房的价格,具有唯一性或垄断性的旅游景点的价格等。这些旅游产品由于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具有独占性,因此其价格通常是一种垄断价格,不受成本高低的影响,制定时应根据旅游者的需求状况来进行。
(三)全包旅游价格、零包旅游价格和单项旅游价格(www.xing528.com)
不同的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因而形成了全包旅游价格、零包旅游价格和单项旅游价格。
全包旅游价格也称为统包价格,是指旅行社为满足旅游者的需要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基本价格和旅行社服务费的价格。它由三部分组成:旅游出发地与旅游目的地之间的往返交通费,旅游目的地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产品的价格,旅行社的管理费用和盈利。这种旅游价格是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而一次性支付的旅游价格。
零包旅游价格是指旅游者一次性购买旅游产品的旅游价格,同时也是以零星购买方式而购买其他多种单项旅游产品的价格,如参加某次旅游活动而购买的某项节庆票和某种娱乐产品的价格,或以某个特殊地方为目标的参观游览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随着散客的增多,旅游产品的零包价格将逐渐增多。
单项旅游价格是指旅游者按零星购买方式所购买的某一种单项旅游产品的价格,也是在一定时期内旅游经营者所规定的各种单项旅游产品的价格,如客房价格、餐饮价格、交通价格、门票价格等,它体现了乡村旅游组织经营单项旅游产品的收费标准。旅游单项价格比较方便旅游者的选择,但一般比全包旅游价格和零星旅游价格要高得多。
(四)现实旅游价格、预期旅游价格和心理旅游价格
各类旅游者的消费心理各不相同,因而形成了现实旅游价格、预期旅游价格和心理旅游价格。
现实旅游价格又称为市场交易价格,是指旅游者在购买旅游产品时实际支付的旅游价格,即在一定条件下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时愿意支付,而旅游经营者也愿意出售的旅游价格。现实旅游价格通常是以旅游产品的价值为基础,主要根据旅游市场的供求状况来确定的旅游价格。
预期旅游价格是指旅游者对未来旅游市场供求变化所预期的,与旅游经营者现实报出的价格不相一致的旅游价格。由于旅游市场的季节性变化和区域性不同,因此旅游价格也往往在不同时间或不同旅游目的地之间存在着差异性,正是这种差异性导致旅游者的预期旅游价格。在旅游产品交易中,旅游者往往就是根据这种预期旅游价格来讨价还价的。
心理旅游价格是指旅游者认为旅游价格与旅游产品价值相符的主观价格。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旅游者只能凭借自己的想象来认识旅游产品的价值,按照自己的感受和心理价位来认定旅游产品的价格。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