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情况下,鉴定的样品是宝玉石制品,如戒面、珠子、坠子等。对宝玉石制品,不允许进行破坏性鉴定,只能整件放在宝石显微镜或岩矿偏光显微镜下鉴定。玉石制品,一般所含矿物晶体细小,许多矿物重叠在一起,透光性差,不利于对整件进行系统晶体光学鉴定。大多数宝石透明度好,对宝石制品,尤其是戒面、珠子等小件制品,整件进行晶体光学鉴定不会遇到很大困难。用偏光显微镜对宝石制品整件进行鉴定时要注意如下事项:①将宝石制品放在较薄(1~1.2mm)的载玻片上,不要直接放在物台上,以免摔碎;②适当使用强光源,增加视域的亮度;③物镜尽量对准宝石制品的边缘或透光率最高的部位,使测定的光学性质尽可能与从薄片中测定的一致;④观察干涉图时不必用高倍物镜,一般用4倍或10倍的物镜就可见清晰的干涉图。
由于宝石制品的厚度比薄片厚度大得多,宝石制品的直接介质是空气,而薄片中宝石晶片的直接介质是树胶,在宝石制品上和宝石薄片中测定的某些光学性质有显著的差异。如在宝石制品上观察到的突起较高,颜色较深,干涉色高得多(如水晶制品,若刻面∥OA,厚度为0.3mm,干涉色即可达到高级白),干涉图中的消光带近OA出露点细而远离OA出露点变粗的现象更加明显,干涉色圈多而密。其他光学性质与薄片中测定的相似。因此,对宝石制品进行鉴定,着重确定是均质体还是非均质体,重点观察多色性、轴性、光性符号等特征。鉴定时,在观察的宝石制品部位上滴上一滴水或浸油,可以减少样品表面折射和内反射。如果做一个用薄(1~1.2mm)玻璃板为底的浸油槽,把测试样品放在槽中,槽内充满水或对样品无腐蚀作用且折射率近1.54的浸油,则观测到的光学性质与薄片中观察到的更加相似。
此外,对宝石制品进行鉴定,除了要确定出它的矿物名称外,还要尽可能鉴定出它是否为粘合宝石和是否经过人工优化处理。
鉴定粘合(或组合)宝石,主要从边部观察是否有拼合的迹象。粘合缝平直,缝内充填粘合胶,胶与宝石折射率一般不一致,会有边缘、贝克线效应。鉴定粘合宝石时,不宜与折光油、二甲苯、酒精等有机溶剂接触,以免粘合胶被溶解而损坏宝石。(www.xing528.com)
观察宝石表面的裂隙处是否有充填物,如果有,则宝石是经过充填优化处理的。现在有的用石蜡、油、合成树胶、液态塑料等充填宝石裂隙,以掩盖裂隙,提高宝石净度。一般充填物与被充填物的折射率不一致,在单偏光显微镜下,裂隙处会出现边缘、贝克线效应。
观察颜色时,要注意颜色是否均匀,如果不均匀,则宝石可能经过人工优化处理。如有的红宝石、蓝宝石,只在裂隙边缘颜色较深、浓而鲜艳,偏离裂隙后颜色较淡而均匀(宝石的原色),则它们是经过染色处理或扩散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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