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法规
作为一种环境容量资源使用权的碳排放权承载的权利义务和发展权深度耦合。目前,各地所发布的管理办法,对配额权属采取模糊处理的方式,对其规定的差异性也较大。不利于建立与稳定市场参与者的信心和预期。为此,须以法律形式明确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强化管理文件的法律地位,维护履约企业的权利,提升碳资产价值。
2.完善数据
第一阶段建设碳排放市场,基础数据不稳定,是一个学习与探索的过程,但经过第一阶段后数据质量得到了极大改善。2010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明确,逐步建立温室气体监测统计、气候变化信息共享平台和信息服务体系。2011—2014年国家发改委和其他部委多次发文,要求温室气体排放达到一定规模的法人企(事)业单位,报告二氧化碳等六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兰州市应加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提供数据支撑。另外,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会引起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更庞大,所以应扩大市场相关数据的透明度,增强对碳市场的信任,扩大参与度,调节市场流动性。同时从监管角度制定排放权交易各项制度,并根据前期MRV体系运行数据,估算本省的平均减排成本,结合区域减排目标设定市场交易的初始价格。
3.建立专门的市场管理机构
对碳交易市场的建设,除了要建立一定的市场交易规则外,还需要设立专门的市场管理机构对交易过程进行全面重点监督。可由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及其他环保协会共同组织建立,通过提供交易信息、为企业代理排污交易、规范监督交易过程等方式负责碳交易的具体管理工作。同时,在市场交易不活跃的时候,管理机构可以通过掌握的排污权对交易市场进行调节,以充分发挥其监督、管理作用。
兰州市碳交易的市场交易规则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由排污权需求方提出所需排污额的申请;
(2)由环境管理部门确定排污需求和供应方的排污量交易数额;
(3)交易双方对交易的价格、类型、数量、时间等具体细节进行协商;
(4)由相关管理部门对上述交易各环节进行审核;
(5)若审核通过,则交易双方可进行交割,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交割情况,以便管理部门备案,同时环境部门应对交易双方进行后续的交易追踪以调查交易配额的使用情况。(www.xing528.com)
4.政府监管
排放权交易的整个过程都离不开政府的监督和监管,只有政府进行有效的监督、保护,碳交易才能顺利、高效地进行。政府应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数据及排放时间进行一段时间的重点监控,分析得出企业污染物集中排放时间,从而在该段时间内对企业进行重点监控。根据《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对排污者排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载入排污许可证副本。排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每年的3月31日前提交上一年度的排污许可实施情况,环保部门将在20日内进行核实,并将结果记入到排污许可证副本。同时,环保部门将在每年的5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排污许可证的审批、颁发、撤销及注销等情况汇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当企业出现了违规行为时,环保部门将对其进行以经济处罚为主的处罚。对于惩罚措施,可以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如果一个污染物排放源的污染物排放量超过其初始排放上限,罚款可能是这些排放量购买价格的两倍,并且须在30天内支付罚款。对于更严重的违规情况或没有在30天内支付罚款的,可将罚款额增加至购买价格的四倍或者更高。对于处罚收入,可以以多种方式进行收集和重新分配。例如,它们可以由国家财政统一收取并以所得税同样的方式来重新分配;或者直接支付给交易主管机关,以抵消碳交易程序的成本;再者也可以集中存放,用于清洁能源的研究、减排技术的开发或者对减排单位进行奖励。
5.确定参加碳排放权交易单位
根据国家环保局2012年列入国家重点监控的企业中,兰州市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有:城关区: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西固区:甘肃大唐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炼油厂、化肥、催化剂),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兰州范坪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红古区:中国铝业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窑街劣质煤热电厂;永登县: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蓝星硅材料有限公司,腾达西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皋兰县:甘肃鸿丰电石有限公司;榆中县:甘肃京兰水泥有限公司(原榆中县水泥厂),兰州甘草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这些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可以在不同行业间(如电力行业和材料行业、钢铁行业等)根据各行业边际减排成本的差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而不是仅限于同类行业间,以扩大交易范围,降低减排成本,在更大程度上实现污染物减排。
6.确立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机制
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是为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通过核定区域内大气环境容量对环境中碳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测定,并将碳排放量对各纳入交易单位进行的一种初始分配。借鉴美国酸雨计划中碳交易的成功案例,兰州市可以建立SO2排放许可交易系统,主要采用无偿分配、拍卖和奖励三种方式相结合的分配机制。其中,无偿分配是对列入管理对象即交易单位免费分配一定数量的排放许可,每个排放许可允许污染源在当年或未来排放一定数量的SO2,污染源一年的排放量不得超过所拥有的排放许可。排放许可的分配主要是按一定的排放速率(综合兰州市各污染单位各装置的排放速率得出)为每个交易单位的每一排污装置分配许可证,即排放许可=排放速率×能源消耗量。其中,能源消耗量按该装置最近5年的平均消耗量来计算。
除此之外,各污染单位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获得排放许可:
(1)环保局每年除了分配排放许可外会预留一部分许可,企业可以通过申请获得环保局的预留许可,当然这部分许可的价格会相对很高。
(2)企业可以通过在拍卖会上购买获得。兰州市环保局可以在每年的某一特定时间(如每年的某一月底)拍卖一定数量的排放许可。拍卖可以分为现货拍卖和期货拍卖两种,两者的区别是在前者中购得的排放许可只能于当年使用,而在后者中购得的排放许可则没有使用时间的限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