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兰州工业结构中,中央和省属大企业占主导地位,其增加值占到全市工业的80%左右。这些企业既是经济发展的支柱,也是造成污染的大户,它们的管理权不在地方政府手里,地方政府协调难度较大。按照污染治理属地化管理的总体要求,不论是中央和省属驻兰行政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和部队,一律纳入治理工作一盘棋的格局之中,无条件服从指挥,全方位配合支持,把治理的重点聚焦到高污染企业上,在强化监管中营造污染共治、责任共担的氛围,形成了区域统筹、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赢得了社会各方面对大气污染治理的认同和支持。例如在燃煤锅炉治理改造过程中,兰州市充分发挥军地联动优势,地方政府投入1.58亿元,对驻兰部队实行管网建设、锅炉改造的全额补助,在2个月内全面完成46家94台燃煤锅炉的治理改造任务。再如2013年11月,甘肃省、兰州市与国电集团公司就在甘发展事宜进行了友好会谈,甘肃省政府从深化治理兰州大气污染,实现环保效益最大化角度出发,建议本工程出城入园异地建设,国电集团公司高度重视,研究后同意并积极响应甘肃省政府和兰州市政府建议。根据供热、环保、城市规划及电厂建设条件要求,在设计单位、环评单位踏勘论证的基础上,甘肃省发改委、兰州市发改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论证,经兰州市政府市长办公会、常务会及兰州市委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项目最终选址榆中县金崖镇窦家营。该厂址距离国电兰热公司老厂约17公里,毗邻陇海铁路和兰渝铁路,土地现状为建设储备用地,规划为工业园区。本工程工业用水采用兰州市雁儿湾污水处理厂之水,采用国内最为先进成熟的环保技术,五电场静电除尘+湿式电除尘器,综合除尘效率≥99.97%;低氮燃烧+SCR脱硝技术,脱硝效率≥85%;石灰石-石膏湿法单塔双循环脱硫工艺,脱硫效率≥98%,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44 mg/N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45mg/Nm3,粉尘控制在6.4mg/Nm3,远低于特别排放限值。由于环保设施升级增效,本工程各项污染物排放较原址扩建大幅削减。根据环评论证,本工程排放的SO2、NO2、PM10和PM2.5对评价范围内的最大日平均浓度影响值分别仅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0.9%、1.7%、0.13%和0.32%,环境影响非常小。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兰州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兰州市和国电集团公司分别成立领导协调小组,每月进行调度,超常规开展工作。目前,主体工程可研报告已通过电规总院审查;省级单位支持性文件已全部取得,水保、水资源、职业病、安评、铁路、电网、用地预审均已取得有关部委和企业支持性文件。已完成初场平、初勘、试桩等现场施工准备工作,目前正在抓紧开展初步设计阶段相关工作,争取早日建成投产发挥环保效益。(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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