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根据国家“区域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先后做出了“实施大气污染治理整体攻坚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兰州大气污染治理列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十大重点行动、二十项重点工作”之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兰州大气污染防治的决定》,并对兰州治污进行全程指导和全面帮助,尤其是甘肃省委省政府强调“坚决打赢大气环境治理的整体战和攻坚战,还老百姓一片蓝天和清新空气”,安排省级专项支持资金3.243亿元,使大气污染治理成为高层次的“一把手工程”。
在甘肃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坚持以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为指针,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以更大的气魄和更有效的措施,打好兰州大气污染整治的整体战攻坚战,让人民满意”的精神要求,以人为本、科学治污,以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创建、巩固和提升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为目标,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治措施,在消化新增量的基础上,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控制污染物和煤炭消费总量,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和空气污染物浓度。通过多污染物协同均衡减排,点线面源综合控制,市县区和部门联动治污,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集中力量解决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兰州市于2012年颁布了《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3—2017年度)》,成立了工业、燃煤及面源、扬尘、机动车尾气、生态增容5个治理协调推进小组,编制了大气污染治理总体规划和专项制度方案,努力争取国家和省上对兰州大气污染治理的支持,全力推进实施大气污染治理有关重大项目,积极协调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治污具体工作等多项工作任务。其中明确提出了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的五个目标:(1)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到2017年,兰州市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控制目标,稳定退出全国十大重污染城市行列;(2)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2013年市区优良天数确保达到292天(即80%)以上,2014年优良天数确保达到300天,2015年优良天数确保达到310天(即85%)以上;(3)到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较2012年分别下降15%、14%、8%、5%,臭氧污染得到初步控制;(4)到2017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排放量进一步削减,城市降尘强度以及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排污强度在2012年基础上分别下降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展开,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5)力争再用五年或更短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使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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