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此次机构改革就是要使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相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大气污染物来源于生活的方方面面,其治理也需要政府各部门共同参与。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把之前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加以整合,新组建成立了生态环境部,体现了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下,确保各级政府机构协同治理和高效运转,从而避免多头管理和职责交叉模糊。新成立的生态环境部不仅实现了机构数量的减少,还将原先分散的职能进行了整合。例如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的职责、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职责等都并入了生态环境部。原先需要7个机构共同进行监督的职责,现在只需要一个部门就可以完成,机构数量的减少,分散的职能的统一,更加有利于治理全域国土上的各种生态环境污染。
目前中央层面的机构设置改革已经完成,各级地方政府应综合考虑各部门大气污染治理职责,基于行政流程再造理论,构建适合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跨界协同治理模式。首先,建议成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由市委书记为首要负责人,市长为指挥长,指挥部成员包括纪委监察委、人事组织部门的领导,整合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力量,加强体系运行的监督作用;其次,建立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制度。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多个部门协作配合才可以达到较好的治理效果,在现行职能配置体系下,各级政府都纷纷成立了议事协调机构,例如联席会议制度或在市政府领导下成立多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为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效果,基于行政流程再造理论,升级原有的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小组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日常会议,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负责部门进行具体安排,如协调出现困难,逐级呈报,最终由攻坚指挥部召开会议、解决问题。第三,建立大气污染协同治理的组织机构,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横向由环保部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水利、农业、气象等负有大气治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行业主管和监督责任;纵向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按照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施策、标准化治污的要求,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职责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企业、各个点位,通过纵横支撑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第四,重构地方各部门大气污染治理职责。建议省市级政府在减少机构数量的同时,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和质监部门负责的餐饮油烟监管职能,工信部门负责的督促工业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督促指导制定重污染天气重点排污企业限产减排实施方案的职能统一划分到将来新成立的生态环境部门,这样可以把原来分散的大气污染防治职能尽量合理统一起来,使职能配置科学化、合理化,进一步明确责任,而且可以确保监督、管理和治理无死角,在后期进行监测、统计、考核、评价和奖惩时,也更容易操作。(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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