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环境管理
该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
建设单位具体负责和落实从工程施工开始至结束的一系列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对施工期工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检查、落实,协调各有关部门之间的环保工作,并配合地方环保部门共同做好工区的环境保护监督和检查工作。
环境监理单位承担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按照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设计文件和合同、标书中的有关内容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理,制定具体监理方案,确保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实施进度和质量。工程环境保护监理贯穿于项目施工全过程。
海底线缆和风力发电机组桩基在施工期产生一定量的悬浮物、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废水、废弃泥浆及其他施工垃圾等,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条例规定开展施工活动,主要内容如下:(www.xing528.com)
(1)根据工程设计文件中的有关环保内容,落实工程的环保措施和各项经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方式,确保将工程建设对渔业资源和鸟类的影响减到最小;确保施工期间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合理安排施工方式、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保持场地整洁,保证施工机械和车辆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施工人员卫生防疫工作。
(2)委托有资质单位按照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环境监测,定期提供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
2.运行期环境管理
运行期间,环境管理职能由该项目海上风电场运营方承担,安排专职人员对风电场运行期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管理,并配合地方环保、渔政和海事部门共同做好工程运行期环境管理,包括海洋渔业资源、鸟类栖息地补偿、鸟类活动及撞机情况观测和通航安全管理等的监督和检查工作。项目营运期结束后,做好项目拆除施工的环境保护工作,对拆除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必要的修复措施,确保风力发电机组拆除不会对海域利用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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