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或许会给人和物,以及社会系统造成灾难和损害的事,被称为突发事件。灾害三要素的影响是其常见的灾害性体现。首先要从源头、产生、发展和变化结果,掌握突发事件的演变规律,然后了解其影响的类别、强弱、时空布局特点,这些都是研究突发事件的关键点。
突发事件的研究结果不仅可以预测和防止突发事件的产生,还能预防突发事件转化成灾害,并且减小突发事件带来的影响,为后期的检测控制、判断预警、行动步骤的准确方式和时间,给予科学和直接依据。
(一)突发事件的含义
公共安全科学重视的关键事件之一,是突发事件,依据突发事件进行中长期的科技布局,是我国在公共安全领域上做出的探究。对于突发事件的具体定义,我国在“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规定:瞬间产生的,可能会对社会造成重大伤害,并且要针对这些自然灾难、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实行相应的解决方案,即是突发事件。
对于“突发事件”这个专有名词,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出现,人们对公共安全科学重视的一系列存在社会灾害性质的事件,如各种灾害、事故、流行疫病、社会恐慌等不存在专门定义。直到后来人们通过处理许多应急事件的实践过程,总结概括出“突发事件”这个词,但是,针对它的准确内涵并没有做清晰规定。因此,不但给公共安全的科研带来一定影响,而且对各级安全和管理应急组织的实践工作产生困扰。
举个简单的例子请读者们思考:干旱,是否属于突发事件。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释义,突发事件首先是突然发生的,干旱显然不是一件突然发生的事件。但干旱显然属于“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一个绝大部分属性都符合突发事件概念的事件,却在根本点的突发上不符合其界定。在本书中,沿用突发事件一词,并尝试着对突发事件的概念给予如下诠释:
(1)由灾害要素超临界或被触发失控所导致的事件。
(2)具有较高强度的破坏性,且其破坏性已经或即将施加在承灾载体上。
1.灾害要素与突发事件的必然联系
如果只是按照“突发事件”的字面意思解读,那么它与灾害事故没有必然关联。因为突发是突出事件产生的瞬时性,不一定会产生损坏。。那么必须赋予公共安全领域突发事件更准确的解释。依据灾害要素的含义和启发,人们会将此文中的突发事件定义为,“因为灾害因素引起的超越安全边界或者触发行为产生的事件。”
对于突发事件的定义,存在两种范畴:第一是因为包含了灾害因素而引发的事件,这种事件并不具备损害性质。一个意想不到的突然惊喜是不包含灾害因素,所以称不上突发事件。第二,超临界的灾害因素或者灾害因素被引发导致产生极强的损害。当然,火焰还包含烛光、篝火,虽然它们也有能量燃烧,但并不能作为具有灾害性的突发事件。但是,当它们释放的能力超越临界,导致火灾的产生,就是突发事件。因此,高强度的损害性是突发事件的性质。
2.正确理解突发的概念
根据人们最先接触到火灾、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事故的直接感受,催生了“突发”这个词。后来经过人们对各类灾害事故进行深层次地探讨和解析,发现除了一些灾害事故是瞬时爆发以外,依旧存在许多经过长时间沉淀积累后爆发的灾害,比如干旱以及洪涝。所以,对于突然的定义,人们依旧需要找寻更合适的阐释。
作为灾害因素,当被触发失控以后造成的突发事件,产生具有突发性质。因为,此类突发事件的产生是因为超过了灾害要素的临界,发生建立在未超临界前的长时间积累。它是一个经过前期积累的量变,直到量变转化为质变,造成突发事件产生的过程。通常来说,量变是渐进的,质变却是刹那或瞬时形成的,所以不能将突发浅显地认为是突然发生,而应是指超越了灾害因素的临界值后,在瞬时间完成,具备突发性的特质。
3.存在承灾载体是必要条件
由于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无时无刻都有许多灾害性质的事件在爆发,但这些事件并不能都被看作是公共安全领域需要被重视的突发事件。站在安全角度来说,人们给予重视的应该是存在于有人居住,且对人的生活环境产生严重危害的事件。据统计,全球一年产生的有感地震可以达到十几万次,小震和微震更加数不胜数。但是带来损害且会被公共安全研讨和重视的地震,均是存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周围,并且属于震级略高的浅源地震。比如海上每年都会集聚大量飓风,能够登上海岸线接近人们居住环境的只有少数,更大一部分会在形成以后逐渐在移动过程中减弱,直到最后销声匿迹。对于登陆以后对人们产生危害的台风,人类才会从安全角度出发,采取一些科学研究和应急措施。
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就对没有造成人们生命、财产损害的地震和台风置之不理,对于与此有关的科研工作者,反而应该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钻研它们的发生和发展阶段,这样才能给予公共安全或其他有关领域更多的研究支持。对于这些研究,它更加重视事件在发生以及发展演变中的本质和规律。如果研究的是公共安全,那么重视的不只是事件本质,还需要考虑产生突发事件的灾害承灾载体的规律和特质,然后综合研究和比较突发事件的灾害影响力以及承灾载体所具备的抵抗能力,这样才能给予正确有用的管理方向和指导技能。
(二)突发事件的具体特点
突发事件具有以下特点:
(1)突发事件本质上是一种过程。
(2)突发事件发展过程中通常存在若干关键或特殊状态。
1.突发事件从本质上分析是一种过程(www.xing528.com)
对灾害要素进行的分析中指出,灾害要素包括物质、能量、信息三类,这三类灾害要素究其本质,都是以一种实体(包括实体的运动状态及其描述)的方式存在的。但对突发事件而言,其本身并不是某种实体,而是一种过程,是灾害要素突破临界区间后对承灾载体和环境产生作用的过程。突发事件是一个随时间发展变化的过程,可以定义为,它与时间、空间及灾害要素类型有关。很多情况下,突发事件可以看作某种随机过程。但是,并非所有的突发事件都可以定义为随机过程,特别是与个体及群体心理行为有密切关系的社会安全类事件,由于人的心理行为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难以用概率进行描述,很难采用随机过程的理论进行分析研究。
对于突发事件的研究,大多重点关注其发展过程规律。不同类型灾害要素所导致的突发事件具有各自不同的时空发展规律,公共安全科学研究的目的之一就是尽可能多地掌握其过程规律,从而找到和掌握突发事件的应对方法,降低其可能造成的危害。对于灾害要素的研究,重点在于预防灾害事件的发生;而对于突发事件的研究,重点在于如何有效阻止其发展、降低其作用程度。[4]
2.突发事件发展过程中存在若干关键或特殊条件
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基于其本身的物理规律的不同具有各自不同的发展规律,在其发展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些关键或特殊的状态,这些状态往往标志着突发事件发展的重要转折或趋势,是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应予重点关注的。公共安全科学研究的重要目标之一即通过科学的方法寻找和发现突发事件发展过程中的关键状态,分析其特征参数及规律,从而更好地把握突发事件应对的方法和时机。
一般而言,任何过程都是由一系列状态组成的。系统的状态是指可以观察和识别的状况、态势、特征等,用以刻画系统的性质,通常用状态变量进行定量描述。能够完全描述系统时域行为的所含变量个数最少的变量组称为系统的状态变量。状态变量具有完备性和独立性的特点。完备性是指其数量应足够多,足以全面刻画系统状态;独立性是指任一个状态变量不能表示为其他状态变量的函数。
对于连续过程,其状态的数目为无穷多;对于离散过程,虽然其状态数目有可能可数,但通常数量极大,大多数情况下状态数目也是无穷多的。对于大多数过程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往往是若干关键或典型的状态。突发事件过程也不例外。
从系统的角度,动态系统可以用状态空间和参量空间进行描述。由系统所有状态组成的集合称为系统的状态空间,又称相空间。状态空间的每个点称为状态点或相点,代表系统的某一具体状态。设系统有n个独立状态变量,记作x1,x2,x3…xn。以状态变量为轴的几何空间就称为状态空间或相空间,状态变量的每一组具体数值(x1,x2,x3…xn)就代表系统的一个具体状态或相。n是状态空间的维数,是决定系统行为特性的重要参数。维数越高的系统其行为往往越复杂。可以通过建立系统的演化方程,研究系统具有的不同类型的状态,以及系统的状态转移规律。系统的演化方程:
其中,x1,x2,…xn为状态变量;c1,c2,…cm为控制参量。
由于大多数系统都具有复杂性,通常很难通过求解方程的办法得到系统状态空间的全部解,状态空间的方法更多地用来对系统行为特性进行定性分析。状态空间是在若干控制参量给定的条件下建立的,以控制参量为轴构建的几何空间被称为参量空间,也称控制空间。控制参量的变化可能引起系统部分行为特性的量变,也可能导致系统定性性质的变化。参量空间的每一个点代表一个确定的系统,参量空间研究的是演化方程结构相同的无穷多系统构成的系统族。
系统的状态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暂态,是指系统可以达到但不借助外力无法保持在或回归到该状态的一类状态集;另一类是定态,是指系统到达后无须外力作用即可保持不变或反复回归的一类状态。状态空间中绝大部分是暂态点,但暂态点不能代表系统的本质特征。定态是状态空间中极微小的部分,却决定系统的定性性质,定态的变化反映了系统的演变。常见的定态有如下四类。
(1)平衡态(不动点),是指所有状态变量的导数(变化率)为0的点。对于式,满足以下条件的状态点为平衡点:
(2)周期态,设φ(t)是演化方程的一个解,满足条件:
φ(t+T)=φ(t)
其中,T为某个常数,则称φ(t)是演化方程的一个以T为周期的周期解,也即周期态。
(3)拟周期态,由多个不同周期且周期比为无理数的周期运动叠加在一起形成的复杂运动形式,称为拟周期态。
(4)混沌态。混沌态的典型例子是分形。
突发事件具有如下特点。
(1)突发事件的发展演化不是无法预测的,而是具有一定规律的。
(2)合理的干预能够改变突发事件演化过程。
(3)突发事件的作用有四种表现形式,分别为物质作用、能量作用、信息作用和耦合作用,同时具有类型、强度和时空特性三方面属性。举几个典型的案例:
例如:地震的表现形式为巨大的能量作用;洪水、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表现形式为物质和能量的双重作用;火灾表现为既有高温热量形式的能量作用也同时存在有毒烟气形式的物质作用;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主要的作用形式为物质作用;流行病的大规模暴发表现形式为传染源(病毒、微生物等)的物质作用;而谣言传播引发的社会恐慌表现为信息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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