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急性事件处理中心”是美国经常使用的词语,与公共安全相关,也经常使用“急性事件处理相关联系”为名称。澳洲国家经常用“管理中心”称呼。
“组合急性事件处理中心”的一般解释是如果急性事件来临,社会各行各业以及政府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处理急性事件,积极协商讨论做出一份应对急性事件的处理方案。假如没有系统和有规划的处理方案,必然会降低应对事件的处理效率,加大时间的利用成本,急性事件处理中心无法正常运转。
所以,最理想的工作状态是全部工作人员能够加入处理急性事件的工作中,也就是重组急性事件处理中心。
澳大利亚国家重组急性处理中心的管理是指调动和号召澳大利亚所有部门,包括各个州以及不同级别的政府部门、社会其他行业机构等参与和应对急性事件及自然灾害的处理措施。[1]
联邦管理中心的职责和义务,是对每个州政府和当地帮助在处理急性事件和自然灾害能力方面分配指挥和资源,对于急性事件过程中无法解决的事情提供帮助。
澳大利亚国家重组全州全部组织机构和各个部门,要管理民众的安全问题和个人钱财的保障问题。联邦中心与各个州组织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方便各项工作的分配与指挥等,并且向受难地区的州组织提供处理急性事件过程中,每个环节所需要的物资与财力以及各项设备等,提高急救处理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效率以及降低时间成本等。
在“组合急性事件处理中心”中,每个不同等级的部门具备的权利和义务有:
(1)县级以下民政部门应该对所管辖的居民最近发生的重大事情以及居民人数的统计做好全面掌握和基本义务和职责。急性事件处理中心相关保障部门要随时对急性事件做出急救措施。例如,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等。(www.xing528.com)
(2)澳洲国家政府部门在面对急性事件处理过程中,要起到州政府部门和联邦中心之间相接的桥梁作用。
(3)联邦中心功能和职责要更全面,更重大。比如,具有高科技的发展、通讯的掌握和控制能力等,面对急性事件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的处理和改建过程中,帮助各个州组织部门在各方面的供应,尤其是资源和钱财的供应。综合上述内容,组合急性事件处理中心近期要实现的目的是:
第一,提高州政府部门和联邦中心的密切联系和工作协作,提高应对急性事件的反应能力。
第二,完善面对急性事件的处理方案,并且用实际行动表示。
第三,联邦中心与各个州组织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和工作上的紧密配合,方便各项工作的分配与指挥等。
第四,在具备各方面处理能力的前提下,处理不同种类的急性事件。
综合以上结论得出,在“组合急性事件处理中心”的每一个角色,大到州及联邦组织中心,小到每一个机构和部门,甚至是个人,都有职责和义务参与处理急性事件;并且在整个处理过程中,每一个角色都要发挥自己的价值和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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