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雅东
何谓人格?心理学认为:“人格,亦称个性,指一个人的整个精神面貌,即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心理特征的总和。”它包括心理倾向、心理特征、心理调节。这三个方面相互联系,有机地结合成一个整体。心理学对人格内涵的解释,为健全人格的培养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内容。著名的教育家徐特立曾经说过“教育的作用是按一定的社会形式,培养一定人格,为一定社会服务”。
21世纪是一个“知识化时代”和“学习化时代”,科技飞速发展,社会急剧变化,生活节奏日益加快。在这样大背景下,教育工作的重心,不再仅仅是教给学习者固定的知识,而更重要的是塑造学习者健康的人格。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曾经为健康下过这样的定义:“健康,不但是没有身体的缺陷和疾病,还要有完整的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健康与最佳状态。”这表明,良好的心理素质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对人的素质的基本要求之一。心理素质与心理健康问题已经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www.xing528.com)
根据有关机构的心理测试,当前中学生心理素质的合格率仅仅有17%,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中学生心理素质是不完全合格的。近年来,一些大中城市的中小学生由于焦躁、偏执、自卑、孤僻、懦弱等心理障碍造成出走、自杀、犯罪等事故比例有所增加。前一段报道了清华学子刘海洋用硫酸伤害黑熊一事。当得知这一消息时,我们先是不能承认事实,后不得不为我们的未来堪忧,堪忧之后,更多的是反省,我们的教育究竟怎么了?
学生的个性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能力上有高低不同。这恰恰说明,教师就应该在一切教育的时空中,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个性,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在教育实施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学生的主体性,即学生通过积极的自我意识对自己的现状和自我发展前景的自省、自挖、自控、自觉、自为的特征,自己成为自我发展的主体。然而,长期以来我们学校的教育中忽视了人格的教育及培养。学校的德育教育像一种宣传工具,注重道德知识和观念的灌输和宣传,在内容方面侧重政治色彩和意识形态,很少关注学生的情感、品性、修养等方面,它几乎成为一种“监督机构”,重点放在防范、纠正和惩罚学生的“错误”行为。学校的规范与制度从来都没有征得学生的同意,是自上而下,而非自下而上的,是专横的。学校强调的道德习惯是行为规范以及所开展的训练活动,它只是学校的“工作”,而不是学生的生活,二者是分离的。由于片面强调共性忽视甚至无视人的个性存在,过分注重社会化学习,甚至以牺牲人的个性化实现完成社会化,致使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思维模式划一,思维方法单一,自主意识、独立意识和创新意识往往缺乏,生存能力很弱,甚至有人格缺陷。当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融入到社会,当他们面对市场主体多元化、世界经济一体化、世界朝着多极化发展的大千世界时,常常会感到无能无助,其结果是走向偏激。因此,注重人的主体性,弘扬学生的主体精神,促进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不仅是素质教育的目标,也是人的社会化进程的主旋律。时代、教育呼唤着人格的培养。因此,在学校人格教育中要特别注意以下方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