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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运河漕运管理体系及法规

时间:2023-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概而言之,漕运管理中漕司、河道与地方,构成了漕运中征收、起运等既相互制约而又相对独立的管理体系。漕粮运输的管理在后期逐渐趋于细密化,先后颁布和制定了一系列的条例法规,包括定漕粮开仓和兑运时限、定漕船行程和时限、定漕船修造和容载等。定运军随带土宜、定漕粮漂流损失处罚、漕粮挂欠处罚,民运白粮漕规和其他漕运禁令等。

江南运河漕运管理体系及法规

如果说早期江南诸干支河道开掘和贯通的着眼点在于军事政治、泄洪和农业灌溉等方面的话,那么,自隋唐起,漕运便成为朝廷开凿和疏浚运河的主要动因。漕运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的一项经济制度,就是通过水道运输公粮,故也称漕粮。狭义上讲,仅指输江南之粮迄至都城者。据《贞观政要·辩兴亡》载,文帝末年,“天下储积,得供五六十年”。大量江淮、江南地区的物资源源不断地运至关中和东都(今洛阳),巩固了隋朝的基业。唐代因袭隋朝,治河的要旨仍在于粮食和物资由两江运至关中北方,一是补其匮乏,二是满足北方军粮民食之需。两宋运输中心格局的重大变化是,北宋以汴京为中心,南宋杭州为枢纽,俱以运河维系国运。尤其是偏安江南达一百五十余年之久的南宋政权,一赖富足的江南物产和经济,以及闽、赣、巴、蜀、黔、湘、粤等南方宽阔的纵深腹地,二赖运河、钱塘江和长江上的物资、钱粮等物流及人流运输之便,三赖纵横交错的水网低地这一独特的地理屏障—金骑虽广众且骁勇,但难于驰骋于河湖水网地带。

由此,也很难想象,南宋政权若无运河这一生命线大动脉,何以能偏安江南达百余年之久?对此,海外研究者多有宏论。其中,日本学者池田静夫的分析可谓切中肯綮:

……从唐帝国以后,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帝国自身的生命和权威都是依存于水路上的。从而,控制水路也就是控制了帝国,从这样的角度来看,杭州又比南京更有优势。因此,南宋王朝就是充分认识到杭州本身所具有的地位,并利用其地之利而顺利地经营帝国的事业,建立在现实主义的立场上,将杭州定为首都。在南宋时期,杭州作为江南帝国首都的地位才实至名归,而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一百五十年左右,直至南宋灭亡。因而,杭州作为中国近世文化摇篮的地位,也正是在这个时期所育成的。[28]

镇江市区及运河地图

元蒙是大运河历史上继隋代之后最重要的转折期。通过运河从全国各地转输至大都城的粮食和物资不计其数—漕运的粮食占运粮总数额的百分之九十五!明清时北运的粮食和物资也是有增无减。有明一代,广大南方地区惟有苏州、松江、常州、嘉兴和湖州五府民运白粮输运京师。颇有意味的是,沉重赋税、北运粮食与水利及水运条件之间的关联亦甚为密切:苏、松、常、镇四府中以苏州水系最丰,水道最多,赋税也最重。松江水系和水道次于苏州,但好于常州,故赋税次于苏、高于常。镇江田多瘠硗,水系、水道最弱,故赋税名列四府最后[29]。这些实际上体现了中央政府对江南税粮独重和分别对待的策略。永乐朝为保证漕粮和物资的安全北输,逐渐形成了一套漕运制度。例如明初时漕粮运输尚无定额,永乐年间多时可达460万石。然至成化八年(1472),开始勘定数额,粮储400万石。其中,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等地的“南粮”为324.44万石[30]……(www.xing528.com)

明代漕粮征收面对的是地方诸省府及州县,有漕诸省均设相关漕政官制,与朝廷漕运管理机构呼应和对接。地方的督粮道系常设机构,道员出任,职责是总理通省粮储,协助巡抚管理本省漕粮征收和起运。为防止弊政,朝廷特别设置巡漕御史负责监察河道、漕运二司的吏治,此职在明中后期多由锦衣卫太监担纲。概而言之,漕运管理中漕司、河道与地方,构成了漕运中征收、起运等既相互制约而又相对独立的管理体系。在《明史·食货志》中,对三者的职、权、责概括为:“米不备,军卫船不备,过淮误期者,责在巡抚。米具船备,不即验收,非河梗而压帮停泊,过洪误期因而漂冻者,责在漕司。船粮依限,河渠淤浅,疏浚无法,闸坐启闭失时,不得过洪抵湾者,责在河道。”漕粮运输的管理在后期逐渐趋于细密化,先后颁布和制定了一系列的条例法规,包括定漕粮开仓和兑运时限、定漕船行程和时限、定漕船修造和容载等。定运军随带土宜、定漕粮漂流损失处罚、漕粮挂欠处罚,民运白粮漕规和其他漕运禁令等。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清廷严厉申禁河务积弊,缘由是诸河工官宦既不能审大势规划久远,又好贪小功贻害目前。故治河工程完竣之日,就多有塌淤之事,辗转之间,靡金无算。妄用帑银,弊窦丛生。清廷的整治措施是:支用河银,严加勘验,禁绝浮费,有弊立参;汛期河堤,昼夜守防,如有懈弛,严加惩办;岁办物料,认真经理;河滨植柳,以护堤岸;修堤夯硪,如式坚筑;照法验收,务期坚固。

漕运制的实行对保障京师朝廷、巩固国家一统等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促进了商品的流传和人员的交流,以及运河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但对纳粮者而言,不啻加重了经济和劳役负担。交纳“白粮”的苏、松、常、嘉、湖五府农民,既要承负沉重的漕粮负担,又须担责运漕之务,且“劳费于正粮数倍”[31]。加之诸如“运军之欺凌,洪闸之守候,入京入仓,厥弊百出。嘉靖初,民运尚有保全之家,十年后无不破矣”[32]。可谓苦不堪言,一直延续至清。虽然也曾试图节俭成本,提高效率。如明天顺朝南城县知县上疏曰:“臣以考满来京,见马快等船所载官物少而私货多,甚至夹带商旅,以规厚利,沿河索军卫有司挽夫以千百计,稍有稽缓,辄加笞辱。丁夫到舟,受诸棰楚,质其衣鞋而役使者有之,要其钱米而纵放者有之,忍视其饥寒至于僵殍而不恤者亦有之。乞敕今后每舟令载官物若干,著为定式,不许擅带私货及客商人等。仍将其舟会数,分定班次,如差前次舟,即拨后次舟,所编军夫一半助驾。沿河亦酌定每舟一只,贴助挽夫若干,馀外不许多索。至差后舟亦然。”[33]由此亦可见,沿运管理部分中饱私囊,苛勊勒索,积弊之深,庶几已成贪腐之机构。简而言之,运费昂贵、徭役过重、征发人众等厥弊,已不敷京师、北粮之需。胡燏芬在光绪二十一年(1895)的《变法自经疏》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南漕自催科征途,督运验收,经时五六月,行路数千里,竭百姓无数之脂膏,聚胥吏无数之蟊贼,耗国家无数之开销,运至京仓,至每石之值,通扯或十两或五六两不等,而其归宿为易银一两之用,此实绝大漏卮。徒以冗官蠹吏,中饱所在,积习不改,此真可为长太息者也。”[34]

如此,也成为嗣后废止河漕、改为海运的一个重要因素。昔时,除了官府漕运外,也不乏颇为兴盛的民间商品货物的运输。从清雍正年间杭州织造业北关监督许梦闳主持修纂的《北新关志》中,可以一窥斯时杭州城北新关进出货物的类别,以及江南运河货物流通的繁忙及其经济发展的相互关联。卷十三《税则》中共罗列了十七大类,包括缎绫罗纱布匹类、丝线花麻类、毡货毛毯类、衣帽靴鞋皮袄类、草席棕荐类、干果食物类、青果姜笋类、颜料胶漆类、铜铁铅锡类、花白瓷器类、土钵砖瓦类、纸答锡箔扇画类、猪羊腌腊类和杂色皮张类、药材珀玉器类以及什物家伙杂货等,包罗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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