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大国,其二氧化碳排放量约占世界总排放量的四分之一。美国政府的减排政策不仅直接影响美国国内的减排行为,同时也对全球减排合作产生重大影响。在不同总统执政时期,美国政府的国内环境政策以及参与世界联合减排的态度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在不同时期美国的节能减排政策不同。
为了在全球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减缓全球气候变暖,1992年5月联合国环境发展大会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美国在1992年10月批准了该公约,成为了UNFCCC的缔约方。由于这份公约规定的减排目标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所以美国并没有承担实质性的减排责任。
1992年10月,美国制定了《1992年能源政策法》,以促进节约能源、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促进可再生能源使用及国际能源合作等方面的行动。同年,还制定了《全球气候变迁国家行动方案》,评估了美国温室气体的排放情况,并且归纳了温室气体减排相关的政府行动。在这段时期,美国主要是在节约能源和改善空气污染上采取行动,对于温室气体减排问题并未制定出相应的减排目标。
“能效管理、建设绿色政府”的政府令,要求行政部门必须在2010年比1990年减排30%。(www.xing528.com)
2002年2月,美国政府宣布《全球气候变迁行动》,设定减排目标为到2012年,美国温室气体排放密度较2002年减小18%,由每百万美元183吨的排放水平降至每百万美元151吨的排放水平。其设定的减排目标并非以减少排放总量为目标,而以减少单位产出的二氧化碳排放密度为目标。从其设定的目标可以看出,政府主要遵循不损伤经济发展的原则,在承担温室气体减排责任方面不是很积极。同样基于这一原则,政府不愿承担《京都议定书》中的总量削减目标,虽然2001至2008年间,单位GDP排放量有所下降,但是美国国内的排放总量未出现下降。
但是,美国政府推出了一些自愿性和鼓励性的计划,以此提高各行业的能源效率。此外,政府十分重视节能减排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对于全球减排技术的进步起到了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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