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理性策略助舆论监督-党报论丛.第二辑

理性策略助舆论监督-党报论丛.第二辑

时间:2023-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市场经济体制下,要以建设性的理性态度和正确立场支撑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我国特有的一个概念。舆论监督应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而不能凌驾于法治之上。舆论监督不等于组织决定,也不是司法审判。舆论监督不能排斥和拒绝被批评者的正当申辩权。议程设置“这一传播学理论对于媒介搞好舆论监督颇有意义。”舆论监督的重点应是掌握权力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舆论监督的对象要具有反映一类问题的代表性。

理性策略助舆论监督-党报论丛.第二辑

市场经济体制下,要以建设性的理性态度和正确立场支撑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我国特有的一个概念。与西方社会不同,在我国,舆论监督不是自外于党和政府的一支不受监控的独立力量,而是作为党和政府领导、管理职能的一种延伸和补充。因此,媒介搞舆论监督,决不能脱离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民主法治的现实基础,也不能孤立地、静止地看待舆论监督,更不能用国外媒体揭丑的实例比照中国的媒体。中外不同的经济基础,不同的历史传统和文化背景,不同的政治、经济体制,决定了新闻监督的不同方式和对社会的不同作用。我国新闻媒体搞舆论监督应有一种冷静、清醒、理智、成熟的心态。揭露和批评负面现象,是为了追求光明,弘扬正气。搞舆论监督需要沸腾的热情,疾恶如仇的社会责任感和拍案而起的勇气,但更应该考虑大局。尤其是批评报道,更应讲究报道艺术,客观公正,把握住时机、节奏、度和分寸,并且做好后续报道。

“舆论监督属于一项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其来源为我国宪法中有关公民言论自由和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权等方面的规定,在我国整个的监督体系中属于权利范畴,与其他具有明显权力特征的监督形式,有本质的差别。”[5]但舆论监督一般要得到当地党委或上级党委的支持,才可能顺利开展,有时舆论监督本身就是上级授意、授权的任务。正由于有这个强大的背景,加上媒介自身的职业特征,它就具有较快地促成问题解决的力度。中央电视台门前排长队向《焦点访谈》反映问题,人们真诚善良地认为,只要《焦点访谈》曝光就能得到较好的解决。媒体有一种无须论证的正当性,被监督者常常难有抗拒这种压力的可能性。也正是由于这种政治背景,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舆论监督对上流于形式,对下又“杀伤力”过大。“打得了苍蝇打不了老虎”和“打死老虎”,有学者称这些问题是一道难解的“歌德巴赫猜想”。[6]

舆论监督应走出误区,舆论监督只是群众监督的一种形式,而不具有权力性质。新闻舆论监督不能因为要与其他监督形式争夺社会信息资源和话语支配优势,而依赖其政治背景或滥施虚无的“权力”,甚至对其所谓的“媒体霸权”沾沾自喜。舆论监督应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而不能凌驾于法治之上。舆论监督不等于组织决定,也不是司法审判。舆论监督不能排斥和拒绝被批评者的正当申辩权。它不能逾越自身权限,而侵犯司法权和个人隐私权。舆论监督从来不是,将来也不是社会的审判者和决策者。舆论监督应通过议程设置准确把握舆论的指向性。议程设置“这一传播学理论对于媒介搞好舆论监督颇有意义。”[7]议程设置功能反映了传播媒体对外部世界的报道不是“镜子”式的反映,而是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报道方针,从现实信息中“选择”出他们认为重要的问题进行编制并集中报道,使社会公众注意并加以思考;媒体按照自己对于这些问题触及力度的轻重,分配注意力,来达到影响舆论的目的。

媒体进行舆论监督时会遇到对象的选择的问题。一切危害社会生活、社会秩序、社会发展的行为都在批评之列。然而社会之大,信息之广,舆论监督不能面面俱到,包打天下。因此,舆论监督也需要议程设置,包括对舆论监督的对象、角度、范围、力度、技巧等的设置。舆论监督的重点应是掌握权力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他们是社会的中心、重心,社会各界瞩目的焦点、重点,他们的作风好坏、效率高低对社会发展、国计民生影响巨大。舆论监督的对象要具有反映一类问题的代表性。具体问题被报道了,曝光了,应引起社会大多数的注意力,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从而对于打击这一类不良现象产生足够的“杀伤力”。

舆论监督的角度即突破点,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至于技巧则是舆论监督的艺术。搞舆论监督,既要及时、迅速地反映问题的普遍性、严重性,触及问题的实质,又要考虑解决问题的客观条件是否成熟,抓住报道时机;既要达到舆论监督应有的效果,又要给被监督者留有余地。通过议程设置,舆论监督会更准、更稳,监督效果也会事半功倍。

反腐败是舆论监督的重点。反腐败成为舆论监督的一个重点,是由反腐败的重大意义所决定。贪赃枉法、行贿受贿、敲诈勒索、钱权交易、挥霍人民财富、腐化堕落等腐败行为,是极为丑恶的社会现象,严重损害了党的荣誉和形象,践踏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经济利益,绝不能任凭腐败行为滋生蔓延。把反腐败作为舆论监督的重点,还是由舆论监督的自身特点所决定。新闻舆论作为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等形式相比,具有广泛性、公开性、及时性的特点和优势。腐败分子之所以“不怕处分上告,就怕广播登报”,就是慑于舆论监督在精神上、道义上的无形压力。舆论监督表达了人心向背,对于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起到倡导和约束的效果。舆论监督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把反腐败作为重点,让腐败分子在阳光下无处藏身

[乔云霞: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

【注释】
(www.xing528.com)

[1]顾理平:《新闻法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版,第270页。

[2]展江:《中国社会转型的守望者——新世纪新闻舆论监督的语境与实践》,中国海关出版社2002年版,第69页。

[3]《羊城晚报》1999年5月23日。

[4]出处除注明者外,均来自乔云霞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舆论监督研究”课题组的调查数据。

[5]魏永征、黄挽澜:《舆论监督是一种软监督》,《新闻界》2000年第3期。

[6]喻国明:《舆论监督:已经做的和应该做的》,《电视研究》1999年第1期。

[7]蔡雯:《舆论监督:对媒介机制与传播技巧的探讨》,传媒学术网。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