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起初强调其相关文稿“没有自己的观点,只是质疑”[15];到后来“公开否认‘狼牙山五壮士’英勇杀敌、舍生取义的基本事实”[16],并且认为“‘狼牙山五壮士’精神仅仅是狼牙山五壮士后人和相关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是中国共产党的利益,不是公共利益”[17]“不是国家、民族和人民大众的利益”[18]……向“狼牙山五壮士”发难者此番举动,给多少善良、天真的网民,上了一课!
今日中国,反映在网络传播中的言论自由是空前的,也是多侧面的。正所谓瑕瑜互见、良莠不齐、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其中有政治问题,有学术问题,有思想认识问题。我们既要看到它们之间的联系(这在侵犯“狼牙山五壮士”等英雄人物人格权益者言行中,表现俱足);又要看到它们之间的区别(这在广大网民热烈欢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依法保护“狼牙山五壮士”等英雄人物人格权益典型案例之时,表现俱足)。
事实上,抗日战争时期,“狼牙山五壮士”利益、中国共产党利益、中华民族利益乃至中国利益,是否一致?我们想想: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武力打进中国本土这个事实,使中日之间的民族矛盾逐步上升到主要地位,使中国国内的阶级关系发生重大变动”[19],回答就自然是肯定的。
[柳言:北京网信办工作人员]
【注释】
[1]本文原载《新闻与写作》杂志2017年第8期,现经作者同意,辑入本书。
[2]《人民法院依法保护“狼牙山五壮士”等英雄人物人格权益典型案例》,2016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网。
[3]人民日报2017年3月19日第8版。
[4]2016年8月21日《国防参考》。
[5]2016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网。
[7]2016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网。
[8]《列宁军事文集》,战士出版社1981年版,第155页。(www.xing528.com)
[9]新华社2016年9月3日电。
[10]2016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网。
[11]《炎黄春秋》2013年第11期。
[12]《人民法院依法保护“狼牙山五壮士”等英雄人物人格权益典型案例》,2016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网。
[14]《人民日报》2017年2月20日第16版。
[15]2016年8月21日《国防参考》。
[16]2016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网。
[17]2016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网。
[18]2016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网。
[19]《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1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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