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媒介生态的快速变化必将使得按照传统理论和情况制定的传播规制遭到巨大的冲击。于是,近年来各国纷纷检视、调整原有的传播政策及法规,以应对媒介融合带来的新挑战。传媒法律是指调整传媒领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些关系包括政府与传媒的关系、传媒与公众的关系等。
符万年
随着传播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国家层面推进三网融合的文件陆续出台,广播电视、电信和互联网的行业藩篱日益被打破,以往以媒介技术区分的通信或传播业种正在逐渐向以功能层面划分的业种转变。媒介生态的快速变化必将使得按照传统理论和情况制定的传播规制遭到巨大的冲击。过去管制传播传输工具的法律,主要是以邮件、电话、报刊、有线电视及广播电台为模式所发展出来的法规,在媒介日益融合的时代已经产生诸多法律不适用的窘境。这种窘境的出现是因为管制者越来越无法来区分媒介所传输的信息到底该归哪一种法规、哪一种模式来管。于是,近年来各国纷纷检视、调整原有的传播政策及法规,以应对媒介融合带来的新挑战。(www.xing528.com)
从制度层面来讲,传媒政策归属于国家公共政策。公共政策是指国家机关、政党及其他政治团体在特定时期为实现或服务于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目标所采取的政治行为或规定的行为准则,它是一系列谋略、措施、办法、条例的总称。公共政策一般是一种含有目标、价值与策略的大型计划,是侧重于为解决社会公共问题而制定的政策。具体到传媒政策则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传媒业的发展,同时也能够对这个领域所蕴含的其他重大利益如:党的领导、国家安全、公民权益、社会秩序、国际传播力和文化影响力等进行更好的保障,党、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针对传媒领域的谋略、措施、办法等。传媒法律是指调整传媒领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些关系包括政府与传媒的关系、传媒与公众的关系等。传媒法律具体包括:与传媒相关的宪法问题、行政法问题、民商法问题、经济法问题、知识产权法问题、刑法问题、诉讼法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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