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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易诠》:道法自然,老子与《周易》之异同

时间:2023-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不同之处是,老子认为大道生万物,《周易》认为乾创万物;老子认为大道来源于自然,《周易》认为道是乾为万物确定的规则。“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效仿地,地效仿天,天效仿道,道效仿自然。老子和《周易》将天、地、人三道并列,是已经认识到人居于万物之上,与天地相比同样是自然界中的重要力量。

《道德经易诠》:道法自然,老子与《周易》之异同

题解〕要追求道,就要知晓什么是道。知道人在宇宙中的位置,有所效仿,就不会去做人们都厌恶的事,最终才能修成大道。

原文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亦大域中有四大,()[]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译文〕有一种东西由各种因素混合而成,先于天地而生长出来。它没有声音也没有形状,独自存在而永不改变,循环运行而不会懈怠,可以将它看作天下万物的母亲。我不知道它的名,把它称为“道”,再勉强形容它,可名为“大”。大则可以任意离去,只有人可以将其称为大;任意离去可以称为遥远,人可以将其称为远;回到遥远可以称为返回它的根本,人可以决定万物的命运,成为万物的根本。所以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中有四大,而人居四大之一。人效仿地,地效仿天,天效仿道,道效仿自然。

解析〕这一章讲什么是道,道的来历,人、地、天、道、自然的相互关系。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道既是老子感觉出来的,也是经过思辨推理得来的。老子推测宇宙中有一个物体,是由人们所不知道的物质混合而成的,在天地还没有出现时就存在了。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这个物体处于空虚、寂静的宇宙空间中,独立存在而不会改变,循环运行而不会懈怠,可以把它看作天下万物的母亲。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就把它写作“道”,勉强把它称为“大”。(www.xing528.com)

《周易》认为,乾创坤载,乃有万物,乾为了让万物有序生存,为万物制定了规则,这个规则就是道,可称为乾坤之道,又称天地之道。老子对道的认识与《周易》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是,都认为道在万物的发展变化中起着重要作用。不同之处是,老子认为大道生万物,《周易》认为乾创万物;老子认为大道来源于自然,《周易》认为道是乾为万物确定的规则。实际上,老子将道提高到乾的位置,让道变“大”,并具有乾的功能,目的是建立起以道为核心的无为体系。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大也可以叫作逝,逝为离去,即是说大可以让万物任意离去,而不会超越“大”。人也可以让万物任意离去而不会摆脱人的控制。逝也可以叫作远,即是说任意离去可以致远。大无边,远不会超过大。万物可以致远,而没有人远。远可以叫作返回,即是说远的极点是万物的根本所在,万物可以通过追远而返回根本。人可以决定万物的命运,成为万物的根本。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人]亦大”,所以大道为大,天为大,地为大,人也为大。道、天、地为逝、为远、为反。而人也可以为逝、为远、为反。所以在万物中,除了道、天、地,只有人可以称为“大”。这个“大”就是道,也就是说人具有道的功能。老子看到人是宇宙间的重要力量,可以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也可以制定法律法规来治理社会。老子的“道大,天大,地大,(王)[人]亦大亦大”的宇宙观,是古人天人合一的理论基础。

“域中有四大,而(王)[人]居其一焉”,宇宙中有四种伟大的力量,人居其一。人既是建设的力量,也是破坏的力量。春秋末期,老子只看到了战争的破坏,没有看到建设,所以主张无为,要人们不违背自然,去破坏家园的安宁和社会的安定。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效仿地,地效仿天,天效仿道,道效仿自然。效仿有层次,人效仿地,会以地为尊;地效仿天,会以天为尊;天效仿道,会以道为尊;道效仿自然,会以自然为尊。最终人通过效仿地而得到地、天、道、自然的真谛,也就得到自然的精髓,那就是无为。

《周易》认为世上存在着天、地、人三道。观卦初六象曰“初六童观,小人道也”,可以认为有小人之道,有小人之道就会有君子之道,君子之道就是人道,人道顺从天地之道。老子与《周易》都认为宇宙中有天、地、人三道,但老子认为,在天、地、人三道之上还有大道,也就是根本之道。道通过“一”来生万物,“一”为万物的根本,天地得到“一”后,天才澄清,地才安宁。所以大道为根本之道,天、地、人三道为“可道”。老子和《周易》将天、地、人三道并列,是已经认识到人居于万物之上,与天地相比同样是自然界中的重要力量。但老子更看到,人的能量足以毁坏社会、破坏自然,甚至会毁灭人类自己,所以要推行无为之道,用无为来约束人的行为。《周易》同样认识到自然的力量,也认识到人的行为会对自然造成破坏。井卦“旧井无禽”是说井已经废弃,连鸟兽都不来光顾,这就是人的行为破坏了自然环境,大自然则用“旧井无禽”报复了人类。《周易》“旧井无禽”只看到人对自然的局部破坏,而遭到自然的惩罚;老子则是从宇宙的角度,看到了人的更大的破坏力量,也预感到大自然对人类更大的报复,所以主张自然无为。对人类社会也是如此,所以主张圣人无为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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