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生态位的基本理论
生态位理论作为生态学的重要理论是1917年由Grinnell首先提出的,他把生态位定义为“物种的最小分布单元”[1]。其后生态位理论被进一步发展,其定义也被许多人阐述或改进。但早期最具代表性的包括Elton的“营养生态位”[2]理论和Hutchison的“超体积生态位”[3]。
城市生态位,是一种城市区域内的人类生境给人类生存和活动所提供的自然禀赋与外部系统(如生产力水平、环境容量、生活质量)关系的集合。它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现状对于人类各种经济活动和生活活动的适宜程度,也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性质、功能、地位、作用及其人口、资源、环境的优劣,从而决定了它对不同类型的经济活动以及不同职业、年龄人群的吸引力和离心力。
一般的,从属性上可以把城市生态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反映区域自然资源与环境的自然生态位(N);一类是社会与经济的社会经济生态位(S)。其中自然生态位包括了自然生产条件(土地、光照、年积温、降水量等)与环境(物理环境质量、生物多样性、景观适宜度等);社会经济生态位包括城市的经济水平(物质和信息及流通水平)、人工资源丰盛度(如资金、劳力、智力、基础设施)及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及社会服务水平等。一般城市或其他人口聚集区域生态位往往是体现呈现出社会经济生态位与自然生态位并重,甚至是社会经济生态位占上风。
也可以把城市生态位分为两类:相对生态位(R)和绝对生态位(O)。前者是在对城市各划分单位生态位势的横向比较,反映了区域内各划分单位之间的相对生态位势;后者是在一定标准下,将指数因子标准化后计算出的绝对值,它从宏观上提供了区域环境的生态位的度量值。
从功能上,也可以把城市生态位划分为工业生态位、商业生态位和人居生态位、农业生态位等。这些也构成了城市的功能生态位。功能生态位是指一定区域内,以一定生态功能为目标下的区域生态位势。功能生态位高低说明该区域的该生态功能适宜性强弱。
(二)城市生态位评价一般程序与评价方法
目前城市生态评价常用方法大多借鉴于国外的方法,而且这些方法往往只是从某个角度来对城市生态进行综合评价,缺乏全方位、多角度又自成一体的评价手段,如前之所介绍的生态健康评价,生态足迹评价等。因此,在充分吸收前述评价方法优点的基础上,从生态位基本理论出发,根据城市生态位的分类,设计城市生态位评价法,评价方法包括绝对生态位、相对生态位和功能生态位三部分评价。其中绝对生态位侧重评价城市的综合生态位势,相对生态位侧重评价区域内多个评价单元之间的横向比较,突出相对位势;功能生态位则侧重各功能因素,比如工业功能、商业功能等,评价各划分区域其相对于该功能的位势。
一般的,城市生态评价的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www.xing528.com)
(1)对区域环境进行评价单位划分。一般可以通过网格划分或地理条件划分或行政区划划分。
(2)指标体系的建立。可以通过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体系。
(3)指标的选取、评价和筛选,同时各自赋予权重,权重一般通过专家法或特征向量法确定。
(4)建立指标的分级与标准化评分体系。
(5)计算与评价。若是相对生态位评价,先确定基值,一般以区域整体平均值为基本值,再计算各划分单位的相对值。若是绝对生态位评价,则统计加权后得分,获得绝对生态位值,一般取值越高越好。
城市生态位评价一般采用层次分析法建立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多采用综合指数法和模糊评价法相结合,最后得出生态位值。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生态位评价时,不同的生态位评价,指标体系是各有侧重的。一般对一个城市做绝对生态位评价时,评价范围多是包括远郊的整个市域,属性上是自然生态位和社会经济生态位结合的生态位,因此绝对生态位评价指标体系中一般包括自然、社会、经济指标;而相对生态位往往只限于评价市区建成区内的各个评价单元的横向比较,因此指标体系侧重于选择社会经济指标;而功能生态位则主要是评价区域内的各种功能的优势定位,指标体系侧重于选择功能性指标,比如做工业生态位评价时,应该侧重选择和工业相关性较高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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