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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音乐美学-中国古代音乐史

时间:2023-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期音乐美学思想的表现,是要摆脱经学的束缚,探究音乐艺术内部其特有的创作和审美的规律。嵇康的音乐美学思想,集中在他的一篇思想自成体系的音乐美学专著中,这便是著名的《声无哀乐论》。两汉以来,尤其是司马氏政权,袭用《乐记》所代表的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将音乐当作宣扬名教、维护其统治的工具,把音乐等同于政治,完全无视音乐的艺术性。

魏晋音乐美学-中国古代音乐史

东汉以来,士人推崇老庄,崇尚虚无,开始质疑占统治地位的精神支柱——儒家思想。至魏晋,朝政动乱,社会昏暗,随着学术思想的活跃,作为个体的文人士者进一步觉醒,以五经博士为代表的汉儒正统思想已难保其独尊的地位。与两汉相比,此期处上承秦汉、下启隋唐的重要的文化发展阶段。鲁迅把它概括为“文学的自觉时代”。此期音乐美学思想的表现,是要摆脱经学的束缚,探究音乐艺术内部其特有的创作和审美的规律。地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和礼教的权威,在新的形势下,须对名教作出新的合理解释。故儒、道两家在分别延续发展的同时,合流共存,成为一个新的发展趋向。具有代表性的音乐思想分别表现在同为魏晋名士阮籍嵇康的著作里。两人在放达越礼上表现常为一致,但在“乐”的实施上则有调和与批判的区分。

阮籍的音乐思想集中在他的论乐专著《乐论》中。他糅合儒道,调和“名教”与“自然”。一方面以“和”作为乐的顺乎自然的本质属性,视“顺天地之体,成万物之性”为行乐的目的,指出雅颂之乐合于“自然之道”,“乐者乐也”,“乐平其心”,从而提出平和恬淡的音乐审美原则。另一方面又认为这一审美准则须通过整齐划一来达到,视“各歌其所好,各咏其所为”的郑卫“淫乐”和“以悲为乐”背离准则、违反要求,必须竭力排斥和摈弃,这样的音乐才是既美且善的真正意义上的雅颂之乐。阮籍提出“名教出于自然”,事实上是在调和两者的关系,以“乐”的“自然之道”——“和”与体现等级制度的“礼”,共同构成他倡导的“礼乐正而天下平”的政治局面。而嵇康从司马氏集团借维护“名教”而诛杀异己、篡夺曹氏集团权力的行径,认识到了“名教”的虚伪本质,不同凡响地提出了“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口号,表现出他较为彻底的反“名教”的叛逆精神。

嵇康与阮籍为好友,二人思想、性格相近,但嵇康的思想更为新颖、性格更为刚烈。正始末,司马氏的篡权活动加剧,嵇康与阮籍、阮咸等人相继隐居竹林,人称“竹林七贤”。司马父子在大肆杀戮曹党。加紧篡权的同时,又对名士委以官职,使其就范。二阮、山涛、向秀、王戎等先后出山做官,被召为司马集团的僚属,七贤群体遂遭瓦解。随着司马氏的图谋显露,政治风云日趋险恶,阮籍只能醉酒佯狂躲避矛盾(有前述其自制的琴曲《酒狂》为证)。而嵇康始终以反对派的姿态,避居曹魏宗室聚居的河北山阳,与司马氏相对抗,又通过与知交山涛(山巨源)的绝交,表现出其“愈思长林而志在丰草”的追求个性自由的精神,最终被司马集团构陷杀害,其所谓“魏晋风度”生动可见。(www.xing528.com)

嵇康的音乐美学思想,集中在他的一篇思想自成体系的音乐美学专著中,这便是著名的《声无哀乐论》。他在这篇论著中首先提出“声无哀乐”的基本观点,即音乐是客观存在的音响,哀乐是人们被触动以后产生的主观的感情,“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两者并无因果关系。然后,又进一步阐明音乐的本体是“和”,具有一般音乐所共有的和谐的特征、“平和”的精神,能感人、引导人。但这种“平和”的精神是只有节制的正乐才具有,无节制的淫乐是不具有的。这个自然之“和”的音声,“皆以单复、高埤(低)、善恶(美与不美)为体”,即音乐的形式、表现手段和美的统一。“而人情以躁静、专散为应”,即音乐对人(或欣赏者)仅起到“躁静”(使人感觉兴奋或恬静)、“专散”(精神集中或分散)的作用,音乐本身的变化和美与不美,与人在感情上的哀乐没有关系。这样,嵇康便再一次深入一层地回到“声无哀乐”的论题,即所谓“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而后发,则无系于声音”。“哀乐自以事会,先遘于心,但因和声以自显发。”嵇康认为人心受到外界客观事物的影响而先有了哀乐的情感,音乐起着诱导或媒介的作用使它表现出来。人心中先已存在的感情各不相同,对音乐的理解和感受,即被触发的情感也会不同,也就是他所说的“乐之为体,以心为主”,“人情不同,各师其解,则发其所怀”。他要得出的结论是“至八音会谐,人之所悦,亦总谓之乐,然风俗移易,本不在此也”,即音乐不能移风易俗。他反对的是儒家的“移风易俗,莫善于乐”。这同他“非汤武而薄周礼”(《难自然好学论》),蔑视经典,宣称“六经未必为太阳”(《与山巨源绝交书》)的反传统精神是一致的。

两汉以来,尤其是司马氏政权,袭用《乐记》所代表的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将音乐当作宣扬名教、维护其统治的工具,把音乐等同于政治,完全无视音乐的艺术性。嵇康的《声无哀乐论》,围绕着音乐有无哀乐、能否移风易俗等论题深入论辩,大胆挑战,涉及了音乐的本体、本质、功能、鉴赏中的声情关系等重要的美学问题,实际上针对的是官方音乐美学思想的代表——儒家的《乐记》。它反对的是音乐的异化。它的思想实质是“越名教而任自然”,要求音乐的解放和回归。与《乐记》注重音乐的善、音乐的内容和社会功用不同,《声无哀乐论》看到了音乐的形式美,看到了音乐的实际内容与欣赏者的理解之间的矛盾,更注重于音乐的形式、美感、娱乐,甚至养生等音乐的独特的作用。它更多地是将音乐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即纯音乐加以研究,要求音乐摆脱礼的束缚,明确地肯定了音乐是体现人的本性(或天性)的有声之乐。《声无哀乐论》的产生,标志了传统儒家的功利、实用的审美态度之后,开始出现崇尚自然、注重个人内心体验、尊重艺术自身特殊规律的审美倾向,具有重要的历史的进步意义。与它相类似的西方自律论音乐美学,于19世纪中叶才在德国出现,代表作是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虽然后者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但相似问题的提出,前者却先于后者一千六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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