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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音乐史:乐与政通、五行与为礼

时间:2023-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和乐”论作展开,直接提出审乐知政、乐与政通的是季札和师旷。此期还有将传统音乐思想结合阴阳五行思想,又将五行与“为礼”视为一个整体的音乐观念。医和从乐舞享乐与人身心健康的关系上,提出对女乐须“节之”,“过则为灾”。表达了“五行”这种循天地自然之理,须“为礼以奉之”的思想。他的出发点虽与医和的角度不同,但仍是“五行”“六气”的思维模式。

中国古代音乐史:乐与政通、五行与为礼

从“和乐”论作展开,直接提出审乐知政、乐与政通的是季札和师旷。

吴公子札(季札)于公元前554年至鲁观乐事(据《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前文已有提及,他对周乐的颇为精彩的评论,常为众人所称道。平王东迁后,西周文物渐失殆尽,鲁国留存的周天子所赐“周乐”及其乐章底本,便尤显珍贵。而季札“请观于周乐”引发季札论乐又观政、议政,劝告、批评鲁宗卿叔穆子“好善而不能择人”、“任其火政,不慎举”,将伦理政治融入乐评,构成我国最初的艺术音乐审美评价的鲜明特征。季札从“德”即政治伦理的立场出发,评价《雅》《颂》与用于祭祀的历代乐舞,如说《小雅》为“美哉!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焉”。称《大雅》为“广哉!熙熙乎!曲而有直体,其文王之德乎!”听《魏》风歌时,寄望“以德辅此,则明主也”。赏《卫》《唐》风歌时,又赞“康叔、武公之德”和尧之德(“令德”),而观《韶箾》乐舞时,尤赞其“德至矣哉”,可见季札把诗乐作为“德”的体现和象征。然而相比“德”,季札仍是将“美”作为他艺术批评最重要的尺度,季札每每感叹而发的“美哉”的“美”正是“中和”之美,即“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屈,迩而不逼,远而不携,迁而不淫,复而不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用而不匮,广而不宜,施而不费,取而不贪,处而不底,行而不流。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而序,盛德之所同也”。这段对《颂》的大段评论,要求音乐表现要有节制、含蓄,要适中、合度,即“中和”。同时寓德于美,以美辅德,既看重艺术的形式美,艺术表现上的审美直觉感受,又看重德,强调诗乐歌舞中“德”的教化作用。

晋国盲乐师师旷辨音听律等传奇事迹,在先秦及后世的文献中多有记载,而他还善将社会音乐现象同国家盛衰表征联系起来分析、评论,却是开了古代音乐思想的一个风气之先。据《国语·晋语八》载,晋平公晚年与师旷有一段对话:“平公悦新声,师旷曰:‘公室其将卑乎!君之明兆于衰矣。夫乐以开山川之风也,以耀德于广远也。风德以广之,风山川以远之,风物以听之,修诗以咏之,修礼以节之。夫德广远而有时节,是以远服而迩不迁。’”师旷最早提出的“开风”“耀德”的功能,将“新声”作为社会纷争、王室衰微、天下将乱的征兆,明确表露出他“乐以政通”的音乐观念。又据《左传》《周礼》等所传,师旷有以风歌或吹律以咏风歌,来判断楚军士气对战争进程与成败的影响,预测战争胜负的音乐行为,则是从侧面反映了他乐以政通的音乐思想。

此期还有将传统音乐思想结合阴阳五行思想,又将五行与“为礼”视为一个整体的音乐观念。我国以阴阳五行为中心的“科学”知识体系,由此期至汉唐,从萌生到成熟,绵延一千多年,不但汇集了当时对世界、宇宙的系统理解,而且是以五德终结、天人感应为中心的政治学术的基础。这种以变换了视角的宇宙观看待社会音乐现象的音乐审美观,可以医和、子产的言论为代表。(www.xing528.com)

《左传·昭公元年》记,公元前541年“晋侯求医于秦,秦伯使医和视之”。医和为秦国名医,是以五行和“六气”理论,从生理和心理的角度行医的。他说:“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发为五色,徵为五声,淫生六疾。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如《国语·晋语八》所记,晋平公“悦新声”,已是众人皆知,医和则首先指出他的病因“是谓近女室”,“疾如蛊”,“惑以丧志”,即由沉溺于女乐、纵情于声色所导致的心志惑乱。医和从乐舞享乐与人身心健康的关系上,提出对女乐须“节之”,“过则为灾”。认为“中声以降,五降之后不容弹矣。于是有烦手淫声,慆堙心耳,乃忘平和君子弗听也。”医和在已有“平和”“和谐”的“和”之后,首次衍生出又一对重要的音乐美学思想“中声”和“淫声”。“中声”即指那些有节制的音乐,而“淫声”则是指那些声色过度、手法繁杂的音乐。医和所说“天有六气”,对应是“淫生六疾”;而“分为四时,序为五节”,此“五节”应为“先王之乐所以节百事也,故有五节”之“五节”,当指雅乐所用的“五声”。四时、五声、六气与天地自然之理都是有序相适且自然谐和的。医和又说:“君子之近琴瑟,以仪节也,非以慆心也。”如超出五声,“不节不时”,过分追求“烦手淫声,慆堙心耳”,必然会影响到身心的健康,即所谓“淫则生内热或蛊之疾”,而“能无及此乎”?医和这种依照阴阳五行理论,建立在音声与身心和谐的基础上的新的“和乐”观,具有生理和心理上的认识基础,又具有艺术治疗学理论的意义,在先秦音乐美学理论中和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史上独树一帜。

据《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记,公元前517年,郑国继先大夫子产执政的子大(太)叔,在回答赵简子有关礼的提问时,追述子产的话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性,生其六气,用其五行。气为五味,发为五色,章为五声。淫则昏乱,民失其性。是故为礼而奉之。”表达了“五行”这种循天地自然之理,须“为礼以奉之”的思想。他的出发点虽与医和的角度不同,但仍是“五行”“六气”的思维模式。这里所说的作为“五声”的音乐,是人们“为礼”以奉天地经义、人行民则之“礼”的一个组成部分,与礼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这一思想似为后世儒家礼乐思想的一个先声。而“淫则昏乱,民失其性”,同医和“淫生六疾”、“过则为灾”的审美观则是相类的。又是子产的话:“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哀有哭泣,乐有歌舞,喜有施舍,怒有战斗。……哀乐不失,乃能协于天地之性,是以长久。”由“六气”衍申出富有情感色彩的“六志”,呈“礼”与“乐”、“音”与“心”、“哀”与“乐”三组对立的审美范畴;而“乐有歌舞”,则是较早地涉及到了艺术与情感的关系,也是后世重情感、重表现、重形态的音乐思想的一个前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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