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子晚报》报道,家住河北邢台的小东(化名)今年12岁,在一所初中念一年级。小东在小学五年级时经同学推荐接触了某款网络游戏,起初并不痴迷,但一年后情况就变了。他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而且不仅在电脑上玩游戏,还经常用手机玩。父母喊他吃饭他也不听,一直坐在椅子上盯着屏幕,手指不停地在鼠标和键盘上跳动,每天晚上不到两点不睡觉。到了周末和寒暑假,小东更是从早玩到晚,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其他时间基本都献给了游戏。据小东本人回忆,他的改变源自一次偶然。一天,他打开游戏界面时,发现他最喜欢的一个女明星竟然代言了这款游戏,还在自己的微博上向粉丝推荐,很多喜欢该女明星的粉丝纷纷留言,表示会支持自己偶像代言的游戏。这让小东非常激动,他以前只觉得这款游戏很好玩,没想到自己的偶像代言了它,于是,玩得越发投入,还经常到明星的微博下和其他粉丝互动。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一天,小东在和同学聊游戏的时候,听到有个同学说现在很多游戏主播都在网上直播自己打游戏的实况,这些主播有的是人气颇高的游戏高手,有的是粉丝众多的游戏爱好者,许多观看游戏直播的人会在平台上给主播送一些“礼物”,鼓励他们继续分享游戏经验。回家后,小东拿了父母的手机,看起了直播,他发现有一个叫Alice的主播不仅打游戏水平一流,而且人长得漂亮、声音甜美,在直播这款游戏实况时还会给大家唱唱歌、讲小故事,并推荐其他小游戏,人气特别高。后来,小东成了这个主播的忠实粉丝,看到其他粉丝不断地给主播打赏,小东也按捺不住。可是他只是个学生,没有那样的经济能力。为了表示自己对主播的支持,小东把自己多年积攒的压岁钱用完后,还弄到了父母手机的支付密码,偷偷给主播打赏了一些礼物。起初只是一些小的打赏,慢慢地,小东变得“豪爽”起来,“礼物”越送越多,直到有一天被父母发现。父母原以为小东只是沉迷于打游戏,没想到他竟然还偷拿家里的钱,在游戏世界里越陷越深。小东却觉得无论是打游戏还是看直播,都只是支持偶像的一种方式而已,面对父母的批评,他觉得很委屈。父母没收手机后,他更是对父母说,自己今后再也不看直播了,于是他又回到了电脑桌前,开始了从早到晚打游戏的日子。
在这个案例中,小东对网络游戏原本没有那么痴迷,但看到自己喜欢的明星代言游戏后,便有了更大的动力,开始沉迷于网络游戏。接触游戏直播后,又从单纯的沉迷于游戏,发展到偷拿家里的钱来打赏主播。小东的思想和行为已经因为游戏而出现了道德层面上的偏差。然而,小东却觉得自己只是在“支持偶像”,而没有认识到自己已经沉迷于游戏,并且越陷越深,最终失去了理智。
小东的案例让我们看到了网络游戏中的“偶像力量”。邀请当红明星代言游戏、鼓励游戏主播推荐游戏已成为游戏公司普遍的宣传方式。随着PC端游戏和手机游戏的发展,我国网络游戏市场的规模正不断扩大,网络游戏行业的竞争也日益激烈,游戏宣传成为除游戏开发以外的另一个重要环节,宣传的优劣直接影响一款游戏能否尽可能多地吸引玩家,从众多游戏中脱颖而出。试想一下,如果你是一个玩家,会从什么渠道获得游戏的相关信息,又会因为什么原因而选择这款游戏呢?是朋友的推荐、搜索引擎的搜索、社交软件的推送,还是明星和“网红”代言的广告?(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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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17年中国网络游戏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以1789亿人民币的市场规模首次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游戏市场。其中,移动端游戏占比首次超过PC游戏,网络游戏市场从PC端逐渐向移动端转移。
在游戏开发和发展过程中,游戏广告宣传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游戏开发商为了赢利,将还没有形成准确思想判断力和行为自律能力的青少年看作主要目标群体之一,通过无孔不入的宣传吸引青少年的注意。在网吧带动网络游戏蓬勃发展的年代,游戏开发商将网吧作为宣传前线,通常通过在网吧张贴海报、播放游戏画面等方式,向经常出入网吧的青少年进行宣传。随着个人电脑的普及,网吧的宣传效果受到影响,于是游戏开发商转而斥巨资投放广告、举办线下游戏交流会和重点城市的游戏竞赛。一些有实力的开发商看中了青少年对偶像的热衷,邀请明星和草根网络红人代言游戏,以增加游戏的知名度。互联网的发展使游戏宣传又有了新的尝试——将电视、电影改编成游戏,或将游戏改拍成电影、电视,既可以增加电视收视率、电影票房,也可以使游戏更具吸引力和影响力。网络游戏与电影、电视这种“一箭双雕”式的发展,为网络游戏起到了更好的宣传作用。青少年面对游戏开发商层出不穷的广告宣传手段,难免动摇,一些缺乏自制力的青少年正是在这些无孔不入的广告的宣传下像案例中的小东一样,走进网吧、走入游戏,走上了游戏沉迷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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