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响应“管办评分离”政策,2016年制定了《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2020年以后所有高等职业院校每3年至少一次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在学校自主诊改基础上,省教育厅每3年抽样复核的学校数不少于总数的1/3。
按照“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建立基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院校自主诊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的工作机制,引导院校切实履行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保证主体责任,开展多层面、多维度的诊改工作,在建立教学工作诊改制度基础上,构建网络化、全覆盖、具有较强预警功能和激励作用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现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强化院校质量意识。全省高等职业院校主动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质量保证工作新常态,理顺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组织架构,单独设立学校内部质量保证部门;在纵向和横向两个层面初步建立全面覆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纵向系统打造目标链、标准链、操作链、保障链、信息链,横向层面构建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等相对独立的自我质量保证机制;开展质量诊断与改进,建立“诊断—反馈—改进”工作机制,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www.xing528.com)
完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全省高等职业院校根据相关国家政策和学校原有制度,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不断提升学生学习成效和教师教学水平,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按照职教新思想和学校办学理念重新修订制定教学质量评价标准。通过指标凝练,为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提供有针对性的数据,探索学校质量保障体系实施的路径与措施,为督导评教、学生评教、第三方开展质量评价提供依据,为多元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提供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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