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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育研究方法简介

时间:2023-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教育调查研究的类型,按照分类标准的不同,存在着以下几种常见的分类:按调查的手段分,有口头访问、填调查表、开调查会、问卷调查和测验调查等。其次,要主动变革研究对象,即要使研究对象接受不同的实验处理,这就是对自变量的操作。

中学教育研究方法简介

(一)教育调查研究法

1.定义及分类

教育调查研究是一种使用范围很广的研究,它包括对现状的研究,以及确定和解释社会的或心理的变量之间的关系的研究。所谓教育科学调查研究法是在教育理论指导下,通过观察、列表、问卷、访谈、测验、收集书面材料和开调查会等方式,对研究对象进行周密而系统的了解,搜集相关资料,并从大量事实中概括出规律性结论的一种方法。调查研究,含有调查与研究两个有机联系的过程。调查是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客观事实材料;研究是对所搜集得来的事实材料进行整理和理论分析。因此,调查研究并不只是单纯地靠观察记录有关事实,而是要综合运用观察、谈话、问卷、测验以及查阅有关文献资料等方法手段,从而使认识从经验层次上升到理论层次,进一步把握所研究的教育现象或问题的现状、发展特点及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关于教育调查研究的类型,按照分类标准的不同,存在着以下几种常见的分类:

(1)按调查的手段分,有口头访问、填调查表、开调查会、问卷调查和测验调查等。

(2)按调查对象的选择范围分,有典型调查、普遍调查、抽样调查和专家调查等。

(3)按调查的内容分,有科学性的典型调查、反馈性的普遍调查和预测性的抽样调查等。

2.教育调查研究的实施步骤

如上所述,调查研究的分类较多,各种不同的具体方法在应用程序上有所侧重,但是教育调查研究一般都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1)根据研究课题的性质、目的任务,确定调查对象、调查地点,选择相应的调查类型和调查方法。

(2)拟订调查计划。调查计划的制定可以使调查研究顺利有序地进行。在正式开展调查前,需要对有关的问题做详细的说明和科学的规划。拟订调查计划要考虑三方面问题:一是调查项目能否有效地反映所要研究的问题,项目的构成是否合理简便;二是对调查项目如何进行比较科学的分类,大项目如何分解成若干具体的小项目并形成比较完善的可操作的调查提纲;三是如何制定与分类标准相适应的评价标准,以便对获得的资料能进行统计处理。

(3)培训调查人员,做好前期准备。选择有责任心和一定科研能力的人员参与调查,通过培训使他们明了调查计划,了解调查的目的、意义及操作的方法步骤。同时做好各种技术、事务和组织准备,包括资料及有关的调查器材的准备和调查工具的设计。如准备好问卷、调查表、测验量表、访谈提纲和记录卡片等。

(4)试调查。任何的准备都有自己的不足,因此,需要进行试探性调查,得到被调查对象的一般认识,修改调查提纲、调查问卷以及工作方案。这是调查研究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如果忽略它,在实际调查中必将走弯路。

(5)实施调查。在前四个步骤的基础上,运用各种调查方式了解情况,收集资料。在实施调查过程中,要有开放的心态,面临实际调查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调整调查计划。

(6)整理分析材料,得出调查结果。在详细收集调查资料后,就是对庞大而零乱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整理就是对资料进行鉴别、核查,以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鉴别过的资料分类编号、登记,以便查阅研究。分析就是对全部有效资料进行统计整合,从中得出结论。

(7)写出调查报告。对所研究的问题作出解释,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教育实验研究法

1.教育实验研究的概念与特点

教育实验研究方法是教育研究的一个重要的方法。它是指研究者按照研究目的,合理地控制和创设一定条件,人为地干预研究对象的发生、发展过程,从而验证探讨教育现象因果关系的一种研究方法。教育研究实验,要么是变化某个条件而使其余条件保持恒定,要么是让多个条件同时变化,分析这些条件的影响以及它们之间可能的相互作用。

无论哪种教育实验,都具有以下共同点。首先,教育实验必须揭示变量间的因果关系。其次,要主动变革研究对象,即要使研究对象接受不同的实验处理,这就是对自变量的操作。第三,实验研究必须控制条件。通过采用某些实际操作手段和多种方法,人为地控制或创设某些条件以证明实验结果的有效性。

由于教育现象和对象的独特性,教育实验又区别于一般的科学实验。主要表现在:首先,在实验研究的对象上,教育实验是以人和人所从事的教育活动为研究对象,揭示正在成长的、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青少年儿童在教育影响下全面发展的过程和规律。其次,在作为主客体中介的实验物质手段上,教育研究主要在教育和教学的自然环境状态中进行。第三,在研究方法上,教育研究实验由于教育现象变量的不确定性,教育概念范畴界限的模糊性和歧义,涉及价值判断,且周期长,因素复杂,要想达到精确表达的量化分析是困难的。因此更强调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通过教育实验,一方面可有效检验现有理论的科学性、先进性,同时可以发现新的教育规律。

2.教育实验研究法的基本类型

现实的教育实验研究是多种多样的,存在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目前我国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关于教育实验的分类标准。

(1)按照实验研究的目的,可分为探索性实验、验证性实验和改造性实验;

(2)根据对实验的控制程度,可分为前实验、准实验和真实验;

(3)根据实验环境不同,可分为实验室实验和自然实验;

(4)根据实验的组织形式,可分为等组实验、单组实验和轮组实验;

(5)根据自变量因素的多少,可分为单因素实验和多因素实验。

各类分类方法,都有各自的合理性,但不管是何种实验研究,都要在理论假设的指引下,根据研究的性质和任务,主动控制实验条件,排除无关因子的干扰,以达到研究的目的。

3.教育实验研究法的一般程序

教育实验研究的全过程一般可分为准备、实施、总结三个基本阶段。这是一个相对稳定的、有序的结构序列。

(1)实验的准备阶段。教育实验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①选定实验研究的课题,形成研究假说。在概述假设的陈述句中,要清楚地表明自变量和因变量的关系。②明确实验目的,确定指导实验的理论框架。这种指导性理论,启发研究者按照研究目的对实验的方向、范围以及如何搜集和解释数据资料作出明确的具体规定。③确定实验的自变量。选择被试和形成被试组,决定每组进行什么样的实验处理,并确定操作定义。④选择适合的测量工具并决定采用什么样的统计方法,从而明确评价因变量的指标。⑤选择实验设计类型,确定控制无关因素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实验的内在效度和外在效度。

(2)实验的实施阶段。按照实验设计进行教育实验,采取一定的变革措施(实验处理),观测由此而产生的效应,并记录实验所获得的资料数据等。

(3)实验结果的总结评价阶段。要对实验中取得的数据资料进行处理分析,确定误差的范围,从而对研究假设进行检验,最后得出科学结论。实验中的系统误差和偶然误差,是认识相对性的具体表现。分析实验结果时要区分什么是实验应该消除的误差,什么是实验应有的结果。只有同时给出实验误差范围的估计,才能获得具有科学价值的结果。

在实验研究结果分析的基础上,写出实验报告,并认真做好实验的推广工作,使之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三)教育历史研究法

1.教育历史研究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自己的历史,并且作为一个过程展开,要认识现实就必须了解历史,因此历史研究方法早就成为人们进行科学认识的一种方法。历史研究方法是借助于对相关社会历史过程的史料进行分析、破译和整理,以认识研究对象的过去,从而研究现在和预测未来的一种研究方法。这种方法的实质在于探究研究对象本身的发展过程和人类认识该事物的历史发展过程。教育的历史研究方法,是以历史研究法来研究教育科学,是通过搜集某种教育现象发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事实,加以系统客观的分析研究,从而揭示其发展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www.xing528.com)

用历史法研究教育,涉及的主要对象是:研究教育活动的历史,研究教育实际和教育理论发生、发展、演变过程的历史规律。通过历史研究不仅可以揭示教育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帮助我们认识现代教育的实质,而且还有助我们借鉴历史经验,预测未来教育发展的方向。

教育的历史研究法的基本特点是历史性、具体性和以逻辑分析方法为主。历史性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表现在研究对象上,历史研究法的主要研究对象是过去发生的经验事件,研究目的是通过对经验事件的历史发展时间过程及具体内容的考察,借以探求教育发生、发展、演变的历史规律,并对它未来的基本趋势提出科学预言;其次,在研究过程上,按照历史的时间顺序和空间范围再现历史的全过程,包括它的每一个发展阶段。具体性是指历史研究法在丰富而具体的文献资料基础上,揭示研究对象发展过程中的一切历史形式、全部丰富的内容以及各种相关因素,从中探寻基本规律。为了全面客观地把握教育的事实,文献史料的搜集和整理就非常重要。逻辑分析法是从纯粹的抽象理论的形态上来揭示对象的本质,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研究事物发展过程的矛盾运动,揭示历史规律并形成科学的理论体系。用逻辑分析的方法对历史事实进行理论概括,能更深刻地认识事物演变的历史规律性,更深刻地认识那些还只是处在萌芽状态、常常表现得模糊不清的东西。

历史研究法在教育研究领域的适用范围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各个时期教育发展情况的研究;(2)对历史上教育家们的教育思想理论观点的研究;(3)对一个时期教育流派、教育思潮的分析研究,以及对不同教育流派理论的比较研究;(4)对一定时期教育制度,如法令、计划、政策等的评判分析;(5)对外国教育发展状况的分析;(6)开拓新的研究领域。

2.教育历史研究法的步骤及注意事项

(1)教育历史研究法的一般程序。一般来说,教育的历史研究分为以下三步:第一步,分析研究课题的性质、所要达到的目标以及有关的资料条件。这里应指出的是,不是任何问题都可以无条件地使用历史研究法,要权衡必要性与可能性。第二步,史料的搜集与鉴别。要用多种方法尽可能地搜集、研究与问题有关的史料,并用各种方式对所收集到的史料进行鉴别真伪。通过史料再现与反映教育问题历史发展的本来面目,为下一步研究提供确凿可信的历史事实。第三步,对史料的分析研究。要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对史料进行分析探讨,以深入考察教育演进的内在成因和机理,弄清不同时期具体发展的“所以然”和“为什么”,从而发现和揭示教育演变的规律。

(2)运用教育历史研究法应注意的事项。历史研究要求保证它的客观性,因为历史本身是客观的,不允许对它进行任意增删和改变。因此,要科学合理地运用历史研究法,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要注意历史研究中资料来源及分析鉴别。资料来源有两种,一是第一手资料或原始资料。包括原始文件、真正参加者或直接观察者的报告、调查报告,被研究的教育家的专著、演讲稿、日记等。二是第二手信息资料或间接资料。包括各类参考书、他人传抄的记事、传闻、各类编辑物等。第一、第二手资料的划分是相对的,要针对具体的研究问题来加以确定。对历史资料进行分析鉴别一般分为两种,即外在评价和内在评价。历史研究中的外在评价是指评价文献的有效性,即文献在哪里产生的,什么时候产生的,谁记录的。主要确定文献的真伪或真实性,包括确定作者、成书年代、地点、背景及版本等是否可靠。内在评价是历史研究中评价文献内容的意义、精确度和值得信任的程度,强调的重点从材料作为一种资源转到材料内容本身,即确定文献的客观性和可靠性。教育史料的鉴别考证内容和基本方式有辨伪考证、年代考证、地点考证、作者考证和文献原形考证等几种。其次,坚持唯物史观,正确处理历史研究中的古今关系、史与论关系、批判、继承与创新关系。第三,研究者应具有历史感和现实感。研究者要以尊重历史的价值为基础,以历史主义精神为指导,自觉表现出对反映时代发展要求的重大课题的高度敏感性以及对发展变化特点及趋势的深刻认识和洞察,表现出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如果缺乏历史感和现实感是不可能搞好历史研究的。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要有意识地借鉴吸收有关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历史学人类学考古学民俗学等领域的最新成果,开阔自己的理论思维视野,借助科学合理地认识工具,在现实与历史的双向考察中深入研究教育的历史现象和历史过程,同时不断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

(四)教育比较研究法

1.教育比较研究法的概念及类型

比较是根据一定的标准,把彼此有某些联系的事物放在一起进行考察,寻找其异同,以把握研究对象所特有的质的规定性。比较研究是确定对象间异同的一种逻辑思维方法。教育科学的比较研究是对某类教育现象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不同情况下的不同表现进行分析,以揭示教育的普遍规律及其特殊表现,从而得出符合客观事实的结论。比较研究的实质在于从事物的相互联系和差异的比较中观察事物、认识事物,从而探索规律。比较研究作为一种思维方法,贯穿在教育研究的全过程。通过比较研究,选定具有重要价值的课题;通过比较分析,在搜集文献情报与资料过程中,不仅对所需要的材料进行定性鉴别,而且有助于揭示一些比较专深的不易明察的资料信息;在进行教育调查和教育实验时,也需要运用比较方法对实验结果进行定性与定量的分析;对理论研究的结果与观察、实验得出的事实之间是否一致作出判断,从而对理论研究的结果进行实践检验。教育比较研究法广泛应用于教育研究的各个领域,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由于比较是一种多层次、多形式的认识活动,因而产生了多种类型。比如:直接比较和间接比较,形式比较和内容比较,宏观比较和微观比较等等。英国有的学者把它归纳为两种比较方法,一是经验范例法,二是历史和解释法。我国学者通常将教育比较研究法分为三类:一是同类比较研究与异类比较研究。同类比较研究是比较两种或两种以上同类事物而认识异同的方法,可以找到同类事物发生发展的共同规律。异类比较研究是比较两种或两种以上性质相反的事物或一个事物的正反两方面,通过比较表面相异的两类对象以发现异中之同,找出其中的共同规律。二是纵向比较研究和横向比较研究。前者是比较同一事物在不同时间内的发展变化,是从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来研究教育发展变化的规律,是以动态观点来研究现状,揭示其历史演化性,从而弄清其发展的来龙去脉。后者是对同时存在的教育现象进行比较,因为每一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所以必须在相互关系的比较中认识事物的本质。横向比较研究是按空间结构的横断面展开的,强调的是从事物的相对静止状态中研究事物的异同,分析其原因。三是定性分析比较研究与定量分析比较研究。前者是通过事物间本质属性的比较来确定事物的性质,而定量分析比较研究是对事物属性进行量的分析以判断事物的发展变化。在教育研究中,我们对某个复杂问题进行探讨时,往往要采用多种比较方法对研究对象进行综合比较,从而在整体上全面认识研究对象。

2.教育比较研究法的步骤及要求

(1)教育比较研究法的基本步骤。第一,要明确比较的目的,选定比较主题。这是进行比较研究的前提,一是根据课题研究的目的和特点决定比较的内容,二是按比较主题统一进行比较。第二,广泛搜集、整理资料。通过查阅、调查、实验等多种方法,尽可能客观地搜集所要研究的教育现象的有关资料。第三,对材料进行比较分析。这是比较研究的重要环节,从初步分析到深入分析,要对搜集的资料进行解释、分析和评价。分析时要注意事物间的因果性和全面性。第四,作出比较结论,并对结论进行理论与实践的验证。

(2)运用比较研究法的基本要求。首先要保证可比性,即比较对象之间的现实性必须属于同一范畴,有一定的内在联系,并能用同一个标准去衡量和评价。为了保证可比性,必须做到比较的标准要统一,比较的范围、项目要一致,比较的客观条件要相同。其次,资料要具备准确性和可靠性。用于比较研究的资料必须是真实可靠的,具有客观性,能反映普遍情况,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第三,坚持全面本质的比较。即要透过现象分析原因,从共性中揭示矛盾的普遍性,从差异中阐明矛盾的特殊性。为了运用好比较研究法,我们必须克服主观片面性,坚持客观的科学态度,不能仅凭一些似是而非、片面零碎的材料轻率下结论。

(五)个案研究法

1.个案研究法的概念及分类

个案研究法是指研究者对单一的研究对象进行深入而具体研究的方法。个案研究的对象可以是个人,如对一个或几个优等学生进行个案分析,也可以是个别团体或机构,如对某个班级或学校或某一学生群体进行个案分析研究。个案研究法具有个别性和典型性特征。通过对典型的人或事进行研究,如对某个学生采取特殊教育的追踪研究,或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诊断性研究,有利于研究者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提出教育措施,真正实行因材施教。同时,个案研究法有利于研究者了解班级或学校的情况,及时收集对自己教育举措的反馈信息,从而不断调整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

根据研究的目的、对象和内容,可将个案研究法分为以下几种:追踪法、追因法、临床法和作品分析法。研究者在选中某一方法后,需要合理安排,仔细观察,认真研究,全身心投入,否则难以达到研究的目的。

2.个案研究法的实施步骤

(1)确定要研究的问题。只有明确研究对象,确立研究的目的,才能有效地开展个案研究。为此,研究者要制定个案研究的计划,对研究的对象、观察的内容、研究的目的及方式途径要做到心中有数。必须注意的是研究者要选择具有典型特征的个体作为研究对象,不具有典型性的个人或团体一般不宜作为个案研究法的研究对象。

(2)选择操作方法。在围绕确立的研究设计计划进行研究时,要注意操作方法的合理运用。在追踪研究中要合理设置可比较的对象,探寻问题形成的真正原因;在临床研究中要注意谈话的技巧、提问的方式及问卷的设计,以获得客观公正的事实作为研究材料。一旦操作方法确定后,研究者就要持之以恒地研究下去,不可半途而废。

(3)及时记录收集的材料。不论采用哪种具体形式进行个案研究,都要在研究过程中认真做好记录工作。因个案研究有时要进行很长时间,如不及时记录所获得的信息,就可能遗失很多有价值的真实材料,从而影响研究结果的信度和效度。

(4)整理分析材料,形成研究结论。研究者对收集的各种个案资料进行认真整理与分析,作出科学的判断,以揭示个案发展的特征和规律,最终提出改进个案的合理化建议,以促进个案的完善发展。

(六)教育行动研究法

1.教育行动研究的概念及特点

教育行动研究是一种融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于一体的教育研究方法,是通过实践者自身的实践进行的一种研究方式。教育行动研究是1944年库尔特·勒温提出的概念,他指出“研究课题来自实际工作者的需要,研究在实际工作中进行,研究由实际工作者和研究者共同完成,研究成果为实践工作者理解、掌握和实施,研究以解决实际问题和改善社会行动为目的。”这可以看作是行动研究的雏形。澳大利亚的凯密斯是《国际教育百科全书》的“行动研究”词条的撰写人,他认为行动研究法是“由社会情景(包括教育情景)的参与者,为提高所从事的社会或教育实践的理论认识,为加深对实践活动及其所依赖背景的理解,进行反思研究。”

20世纪50年代,行动研究用于教育研究,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一度成为“教育行动研究”的中心,50年代后期逐渐衰退,到20世纪70年代“教育行动研究”重新受到重视。由于教育行动研究方法出现得较晚,对此定义也是多种多样的,且从不同角度阐述,但是其中许多内涵是共同的,如教育行动研究是解决教育实践问题,是将研究者与实践者结合起来的方法等。我国学者陈桂生教授就提出中小学教师应成为教育行动研究的“主体”,强调大学教师与中小学教师进行合作研究,通过平等的合作研究,共同参与对教育行动的反思,破译行动的意义。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从如下四个层面来理解教育行动研究:一般与特殊相结合,教育行动研究法是在通常情况下对一定问题所作的分析和决策;专业科研人员和实践工作者相结合,两者都参与从计划制定到结果评价的全过程;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理论和实践中产生的问题始终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连续评价和即时评价相结合,在动态的情况下,根据目标的要求,持续不断地对每一次行动的修改作出即时评价,以达到改进实际工作的最终目的。

教育行动研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以解决某一问题为导向的现场研究;二是以实践经验为基础的研究;三是以小组成员间互相合作的方式进行研究;四是在动态环境下能在较短时间内显示出其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和效能。教育行动研究所追求的是实际成效,而要可靠地确定行动成效,确定行动的结果与行动本身、行动本身与活动环境之间必然的联系,就必须作专门的研究。教育行动研究旨在提高教育行动的自觉程度,使行为者从被动变为主动,直到获得行动的自由。

2.教育行动研究的实施步骤

教育行动研究是通过日常观察和记录、开会讨论、录音录像、个案研究、个人报告、阶段报告等手段来收集资料和分析资料的,它的科学性建立在计划、行动反馈、调整基础上的自我调整的螺旋结构,以及对这一结构进行评价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各个程序步骤落实的具体技术上的。其实施步骤一般如下:

(1)预诊。用分析和评判的眼光对待每一个看似平常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诊断,得出行动改变的最初设想。

(2)初步研究。成立由研究者、教师、家长组成的研究小组,对预诊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初步讨论,充分发表对问题的看法,作为制定总体计划的参考意见。进行初步研究时,研究小组的成员首先必须做到尽可能地占有资料,包括所有与这一问题有关的文字、图片、录音等资料,并且将在小组讨论中得到的启示带到全体人员中去,听取他们的意见,以便为总体计划的拟订作好诊断性评价。

(3)拟订总体计划。这是最初设想的系统化,也是行动研究过程中各个步骤得以落实的蓝图。教育行动研究的本质特点决定了它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系统,要根据行动中的信息反馈对计划即时进行修改或更正。

(4)制定具体计划。这是总体计划实现的具体措施,对它先后顺序的安排将以实际问题解决的需要为前提。

(5)行动。这是落实行动具体计划的重要一环,也是整个研究工作成效的关键。因为这里所说的行动,并非是对原先行动的简单重复,而是在基本设想、总体计划、具体计划指导下,在研究人员、行动人员、家长及教师的共同协作下,对原先行动加以干预,乃至代替它来研究所要形成的行动过程。

(6)研究结果的总体评价。

这是对整个研究工作的总结,也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环节。除了要对研究中获得的数据、资料进行科学处理,得到所需要的结论外,还应对产生这一课题的实际问题作出解释。对研究成果的评价,并非以解释的完美与否为标准,而是以实际问题解决的程度为依据。

从行动研究的实施步骤中,可以发现三个明显的特征:所有的设想、计划都处于动态之中,都是可以修改的;包括研究者、教师和家长在内的全体小组成员都要参与行动研究法实施的全过程;在整个研究过程中,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总结性评价是贯彻始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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