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实践活动,也是一种培养人的活动,其承担着传承社会文化、传递社会生产经验和生活经验的历史使命。从广义上说,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活动,都具有教育的作用。狭义的教育主要指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期望他们发生某种变化的活动。构成教育的基本要素有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影响,它们三者相互独立、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人类教育实践活动的不同形态。
2.教育功能是作为社会组成部分的教育在社会的运行与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作用或影响。这种作用或影响是一种能实实在在观察到的客观结果,它既可能是正向的、促进的,也可能是负向的、阻碍的、无效的。教育的正向功能主要表现为促进个体和社会的发展。其中,教育对个体发展的正向功能表现为教育促进个体的社会化和促进个体的个性化的功能。教育对社会发展的正向功能则表现为教育对社会各个子系统,即人口、政治、经济、文化等的促进作用。
3.教育目的是教育活动在人才培养上期望达到的预期结果,是对教育所要培养的人才质量和规格的总体要求。在横向范围,教育目的对“为谁培养人”及“培养什么样的人”有内在的规定性,在纵向序列,教育目的还可以演化出学校培养目标和具体课程教学目标等。对实际的教育活动而言,教育目的具有定向、调控和评价功能。强调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提高全民族素质,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发展进步的各级各类人才,是我国建国以来教育目的发展演化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基本精神实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为我国制定教育目的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是我国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实现我国的教育目的,需要全面发展的教育去完成,并且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处理好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方面的关系。(www.xing528.com)
4.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它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学校教育制度的建立除了受到社会生产力、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及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制约外,还受到受教育者身心发展规律以及一个国家、地区人口数量的制约。现代学校教育制度在形成后的近百年来,每个阶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是从清朝末年开始建立现代学制的,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我国已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学制,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不同层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学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今后还需要不断地对学制进行继续改革,以适应社会发展对教育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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