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伴随着国家建设,教育事业获得了从未有过的空前发展,新中国的教育目的也随之经历了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这是建国初期对全国教育工作有指导作用的教育宗旨,各级各类学校便据此来确定自己的培养目标。
1957年,我国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开始了以发展社会生产力、发展经济为重点的大规模建设时期。根据这一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展的新要求,毛泽东主席在国务会议上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它在当时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起了非常有力的指导作用,对以后教育目的的影响很大。
1978年,我国的教育目的在人大会议通过的宪法中被表述为:“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1981年,《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教育目的有新的表述:“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和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在同年五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教育目的是:“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和又红又专的人才。坚持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知识分子和工人农民相结合。”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教育要为90年代至下世纪初中叶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新的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各级各类人才。”明确指出:“所有这些人才都应该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的建设人才奠定基础。”在这里,首次把提高全民族素质纳入教育目的。
199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把教育方针和教育目的明确表述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努力使教育质量在90年代上一个新台阶。”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把教育目的表述为:“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01年6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002年,中共十六大报告明确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教育方针,即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新的表述赋予教育方针新的时代内涵,成为指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教育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和行动纲领。
(二)我国教育目的的精神实质
第一,社会主义方向是我国教育目的的根本所在。教育作为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既源于社会需要也受社会制约。因此,教育无不带有各个时代社会的特点和要求,无不体现一定的社会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目的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特点。它不同于以往历史上任何社会的教育目的,是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的。维护社会主义利益,为社会主义服务,一直是我国教育目的的根本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无论我国社会怎样发展变化,无论我国发展的各个时期工作重点有什么不同,我国教育目的所确定的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培养人才这一点始终没有变。正是由于我国教育目的所具有的这一特性,才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国教育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指引着教育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进步培养造就各方面的人才。
第二,使受教育者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是我国教育目的的总要求。在我国的教育目的中,明确地提出了我国的教育必须培养受教育者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我国教育培养的人才规格指明了基本的方向。一是明确了人才应有的基本素质,即德、智、体、美等方面,将其作为人才应有的基本素质。这几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是人的生存和发展以及现代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基本素质。二是明确了使受教育者各方面全面发展,即在注重基本素质(德、智、体、美)形成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促进其他素质的形成和发展,而不仅仅局限在德、智、体、美四方面。这是促进人的个性丰富发展所必需的,有利于个人在物质生活领域和精神生活领域发挥展现创造性才能,更好实现自己的理想和价值,使人生存发展充满内在活力。
第三,注重提高全民族素质是我国教育目的的永恒追求。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是我国当今社会发展赋予教育的根本宗旨,也是我国当代教育的重要使命。其原因在于:一方面由于科学技术(特别是科技)的发展对综合国力、社会经济结构和人民生活的巨大影响,使得科学技术成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键,要加速科技进步并用科技进步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就取决于整个民族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整个民族有能力加速科技进步,有能力将科技成果创造性地运用于经济建设和社会文明发展。另一方面,实现社会的现代化不仅仅只是经济的巨大发展,它也意味着包括思想、道德、文化、观念等在内的社会的全面进步。否则这个社会的发展不仅是片面的,而且经济本身也将受到各种因素的严重制约,变得步履艰难。而要促进包括思想、道德、文化、观念在内的社会的全面进步,也更需要整个民族素质的全面提高。因此,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是我国教育目的的永恒追求之所在。
(三)我国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千百年来人类社会孜孜以求的美好理想,从古希腊起就已经有人在探讨这一问题。文艺复兴时代的启蒙思想家和以后的许多资产阶级哲学家都程度不同地提出了这个问题。特别是近代以来,全面发展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马克思在吸取了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创建了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从而使人类千百年来这一理想成为一个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而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是我国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www.xing528.com)
1.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基本内容
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内容十分丰富,其基本的涵义是人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同时,人的才能、志趣和审美能力的多向度发展,以适应不同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的需要。这诸方面的发展,在一个人的身上是充分、自由、和谐、统一的。这一学说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向什么方向发展,怎样发展,能发展到什么程度决定于社会条件。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唯物主义考察人的发展问题,指出:“这(指人的发展)不决定于意识,而决定于存在;不决定于思维,而决定于生活;这决定于个人生活的经验发展和表现,这两者又决定于社会关系。如果这个人的生活条件使他只能牺牲其他一切特性而单方面地发展某一种特性,如果生活条件只提供给他发展这一特性的材料和时间,那么这个人就不能超出单方面的、畸形的发展。任何道德说教在这里都不能有所帮助。并且这个受到特别培植的特性发展的方式如何,又是一方面决定于为他的发展所提供的材料,另一方面决定于其他特性受压抑的程度和性质。”[14]
第二,人的发展同分工有着密切的关系,受分工所制约。马克思和恩格斯考察了分工的发展史,以及各种不同分工对人的发展的影响。他们认为在人类历史上首先出现的是自然分工,即按年龄、性别和自然环境条件的不同组成的分工。这种分工最早出现在原始社会,在以后的各社会里和家庭中依然存在。它对人的发展并无实质性的影响。其次是社会分工,即社会成员分别从事不同类型的生产劳动。社会分工是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但是早期的社会分工导致了城市与乡村、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分离,“使农村人口陷于数千年的愚昧状况,使城市居民受到各自的专门手艺的奴役。它破坏了农村居民的精神发展的基础和城市居民体力发展的基础”[15],出现了人的片面发展。第三是工厂企业内部的分工,即企业内部的生产过程分为若干工序,分别由不同的工人和技术人员操作,这种分工对工人的个体发展是极为有害的,诚如马克思所说:“工场手工业把工人变成畸形物,它压抑工人的多种多样的生产志趣和生产才能,人为地培养工人片面的技能,成为局部劳动的自动工具”,[16]使人的片面发展达到非常严重的程度。
第三,现代大工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认为:“现代工业从来不把某一生产过程的现存形式看成或当作最后的形式。因此,现代工业的技术基础是革命的,而所有以往的生产方式的技术基础本质上是保守的。现代工业通过机器、化学过程和其他方法,使工人的职能和劳动过程的社会结合不断地随着生产的技术基础发生变革。这样,他也同样不断地使社会内部的分工发生革命,不断地把大量资本和大批工人从一个生产部门投到另一个生产部门。因此大工业的本性决定了劳动的变换、职能的更动和工人的全面流动性。”[17]大工业生产的这种本质,不仅从客观上提出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性,而且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可能性。由于大工业采用机器生产大大缩短了劳动时间,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这就为劳动者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爱好和特长提供了时间、精力和物质条件。由于科学技术被广泛地运用于生产过程和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劳动者只要具备比较广博的知识技能和一般的生产原理就能够在不同的生产部门流动。
第四,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人将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发展,是社会发展的规律。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里,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病将得到克服,从而保证人的全面发展。恩格斯在回答“彻底废除私有制以后将产生什么”这一问题时说到:“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而有计划地尽量地利用生产力,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全体成员需要的规模,消灭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情况,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通过消灭旧的分工,进行生产教育、变换工种,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以及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这一切将是废除私有制的最主要的结果。”[18]
第五,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其他一切人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考察人的发展问题主要是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研究人的群体的发展,不注重于单个人的发展问题。马克思说:“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彼此发生关系的个人的世世代代是相互联系的,后代的肉体的存在是由他们的前代决定的,后代继承着前代积累起来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这就决定了他们这一代的相互关系。总之,我们可以看到,发展不断地进行着,单个人的历史决不能脱离他以前的或同时代的个人的历史,而是由这种历史决定的。”[19]
第六,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和方法。生产劳动是人类社会实践的重要形式,对人的全面发展,包括创造力的发展起着重大的推动作用。教育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强有力手段,对人的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单纯的生产劳动或单纯的教育对人的发展的作用都有局限性,惟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造就全面发展的人。诚如马克思所说的:“从工厂制度中萌芽出来了未来教育的幼芽,未来教育对所有已满一定年龄的儿童来说,就是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20]
2.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对我国确立教育目的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确立了科学的人的发展观,指出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历史必然,对我国的教育目的的确立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第一,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为我们科学地认识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新的方法论指导。关于人的全面发展问题,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许多西方学者均探讨过这一问题。但是他们的缺陷是:一是将人的全面发展仅仅局限在人的精神生活或文化生活领域,而忽视了在物质生活领域,特别是在生产劳动领域中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的问题。二是他们所谈的人的全面发展实质上涉及到极少数人,特别是极少数精神贵族的自我发展问题。三是他们讨论人的全面发展问题脱离开人生活的具体社会历史条件来抽象地谈人的全面发展,使人的全面发展失去了其应有的现实基础。马克思主义的产生,为考察和说明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科学的方法论。它要求在规定人的发展的时候,不能停留在思辨领域内,不能停留在抽象的人上,不能脱离具体的历史条件,而必须“从人们现有的社会联系,从那些使人们成为现在这种样子的周围生活条件来观察人们”。[21]进而说明,人的发展“既和他们生产什么相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相一致”,“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22]用这种科学的人的发展观作指导,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人的发展的社会必要性和社会制约性,在确立和实现教育目的中把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二,马克思主义所指出的人的全面发展的历史必然性,为我国社会主义人才培养指明了方向。马克思主义全面发展学说在从社会生产的发展,特别是社会大工业生产发展对人的影响中,看到了“承认劳动的变换,从而承认工人尽可能多方面的发展是社会生产的普遍规律”。[23]揭示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历史必然性,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在人才培养中坚持全面发展的方向,避免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短视行为,丰富培养人的素质,将我国教育目的的精神实质更好地内化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的方方面面,为社会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更好地推动我国的现代化建设。
(四)我国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构成
我国教育目的的根本宗旨是要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而全面发展的人需要全面发展教育去实现。全面发展教育是依据我国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的身心发展规律,为使受教育者多方面得到发展而实施的多种素质培养的教育活动的总称。全面发展教育是由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等方面构成的。
第一,德育。德育即培养人的思想道德的教育,是向学生传授一定社会思想准则、行为规范,并使其养成相应思想品德的教育活动,是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健康心理品质教育等方面教育的总称。它的基本任务包括: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使学生成为具有良好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培养学生正确的政治方向,使学生形成正确的政治信念,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努力奋斗的献身精神;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使他们形成科学辩证的思想方法,正确认识世界和人生,在社会生活中追求新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创造;培养学生良好、健康的心理品质,使学生能正确认识自己,讲究心理卫生,提高心理素质,形成完善人格;培养和发展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能力等。
第二,智育。智育是指向学生传授系统科学知识和技能,培养和发展学生智力才能的教育活动。其基本任务包括:向学生系统传授科学文化基础知识,为学生各方面发展奠定良好的知识基础;培养训练学生,使其形成基本技能,培养和发展学生的智力才能,增强学生各方面能力;培养学生良好学习品质和热爱科学的精神。
第三,体育。体育是指向学生传授身体运动及其保健知识,增强他们体质,发展他们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的教育。体育的基本任务包括:指导学生身体锻炼,促进身体的正常发育和技能发展,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使学生掌握身体运动锻炼的科学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运动锻炼的方法,增强身体运动能力;使学生掌握身体卫生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身体卫生保健习惯;发展学生良好品德,养成学生文明习惯。
第四,美育。美育即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点,发展他们感受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美育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点,使他们具有感受美、理解美以及鉴赏美的知识和能力;培养学生艺术活动的技能,发展他们体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培养学生美好心灵和行为,使他们在生活中体现内在美和外在美的统一。
第五,劳动技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是指引导学生掌握劳动技术知识和技能,形成劳动观点和习惯的教育。它帮助学生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起来,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为他们的就业和生活打下劳动技术知识、劳动技能和劳动态度的基础。
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作为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它们之间既不能相互替代,又不能分割。说它们不能替代,是因为它们之间是相互区别的,每一方面都有其特定的内涵、特定的任务,每一方面的社会价值、教育价值、满足人发展需要的价值都是通过各自不同的作用体现出来的,任何一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说他们不能分割,是因为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任何一方面都具有制约或促进其他方面的因素,任何一方面的发展又都离不开其他方面的配合。它们之间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任何片面的做法,都有可能导致人的素质的发展出现偏差。所以,在实际的教育活动中,要把各方面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他们在全面发展中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坚持“五育并重”的方针,避免忽视某一个部分或把每个部分孤立起来的错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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