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完善城市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
(1)按照城市水务统一管理的要求,明确执法主体,提高水务一体化管理程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并向地方政府反映。在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前提下,推进城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对防洪、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等城市水管理事务进行统一管理,为优化配置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重要体制保障。
(2)清晰界定政府的作用和政府管理的边界。水务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水管理体制,不是部门间管水职能的简单合并和调整,也不是单纯地把自来水公司、排水公司和污水处理厂划归水行政主管部门管辖,而是涉水事务的行政管理,要突出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实现城乡水资源评价、规划、开发、利用、配置、保护的统一管理;取水、供水、用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统一管理;水量、水质、水域和水能的统一管理;法规、政策、制度、标准、定额的统一管理。对于自来水公司、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等水务企业,主要是通过市场准入、发展规划、行业政策、服务监管等间接管理方式进行行业管理。
2.逐步建立地方城市水管理政策法规体系
目前城市水务一体化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水务体制改革是自下而上的改革方式,在管理体制与法规制度建设等方面,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因此,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都应将完善水法规体系作为当前的一个重点来抓。首先从中央层面上完善水法规体系,同时,督促各地以水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结合地方的具体情况和水资源管理需要,抓紧制定地方性水法规和规章。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针对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密切结合当地实际,清理与水务管理体制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水管理办法,按照水务统一管理的要求,明确执法主体,逐步建立健全发挥统一管理优势、强化水行业管理的《城市供排水管理办法》、《城市污水处理及回用管理办法》、《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办法》、《城市计划用水与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城市防洪预案》、《城市供水应急预案》、《水力资源开发许可制度实施方案》等地方性水务管理法规。
还要进一步抓紧理顺或制定如取水、供排水、节水、水环境、地下水(矿泉水、地热水)等方面的管理和技术规范,构建水管理的统一的管理和技术规范体系,更有利于城市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
3.落实水务建设和运营管理资金
城市水管理投资渠道,特别是城市供排水投资渠道不畅是目前面临较为突出的问题。因此,各地应尽快建立与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相配套的水务投入机制,积极发掘水务投资渠道,以保障水务建设和运营管理所需资金。
4.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水务投融资机制
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水务投融资机制,要区分公益性项目与经营性项目,确定不同的投资机制与运营模式。对解决影响城市生产生活安全的重大水问题,财政应给予更多的支持。
对于城市防洪、城市供排水管网和水源保护等公益性工程,政府应承担起建设、运行、维护以及更新改造的责任,主要目标是建立稳定的财政投资来源和市场化的运营模式,加大政府财政投资力度,要把国家政策规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费中用于城市防洪及供排水设施与管网改造部分的投资用足用好,还要研究在水利建设基金等方面支持公益性水务工程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同时也要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形成多级投入机制。
对于城市供水等经营性项目,资金来源应该市场化,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招标拍卖等多种方式,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开发,走市场化开发、社会化投资、企业化管理、产业化发展的道路。(www.xing528.com)
对于污水处理项目,过去由于不以营利为目的,且受制于污水处理费偏低,因此产业化程度不高。随着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的扩大和标准的提高,要解决多元化投入和产业化发展问题,改变多年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由政府财政单一投入和直接运行的方式,建立国家投入、依靠污水处理收费可持续运行的机制。
5.建立城市节水长效管理机制
建设节水型社会是长期的任务,要依靠制度的建立和保障,逐步形成新的消费观和价值观。要从法制、经济、管理、道德等方面形成对节约的褒扬和对浪费的惩罚,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的长效机制。
(1)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健全地方性节水法规体系,约束各种浪费水的消费行为。
(2)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修订完善节水标准体系,推进节水技术进步和节水型社会的建设。
(3)建立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
(4)加大再生水利用,分质供水等的应用力度,提高基础设施投入。
(5)加强节水意识的宣传教育,使得全社会都来关心水资源的状况,自觉节水,推动节水型社会的建设。
(6)将城市万元GDP用水量的降低数量作为地方政府和用水户的一项考核指标。
6.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
城市水管理工作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诸多领域,要按照“统一管理,团结治水”的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取得他们的支持,协调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共同做好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供排水工程及管网、城市防洪工程、水土保持与水环境工程等水务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规划应依法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供水管网施工改造离不开建设主管部门的支持;污水处理厂的布局和建设、水功能区管理、水资源开发与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方面,也要协调好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关系。目前各城市的水环境问题普遍比较严重,如何更好地治理水污染、改善水环境对各地政府来说都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此过程中,必然存在水利、环保、城建、市政等各部门的沟通协作问题。目前,从对水务发展有利出发,水务局应与原主管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主动争取原主管部门在行业上、相关项目上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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