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当提高城市防洪排涝标准
城市防洪标准即城市防洪体系的综合抗洪能力,它既关系到城市安全,又要体现国家的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它是城市防洪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的一项重要依据,防洪标准定得愈高,防洪效益也就愈高,所需的工程投资也就愈大。防洪标准定得愈低,城市防洪安全性和防洪效益也愈低。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固定资产的增加,发生同样大的洪水,同样的受灾面积造成的损失将成数倍增长。因此我国的现行城市防洪标准应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状况予以适当提高。要确定城市防洪标准必须综合考虑城市的规模、地理位置、地形、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以及技术上的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等诸多因素,按照城市防洪有关规范来确定。
目前,我国多数城市排涝标准偏低,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暴雨内涝灾害日趋严重。城市地下设施和城市网络系统的不断增加,内涝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必然也不断增加,因此提高城市排涝标准已成为我国城市防洪建设中的紧迫任务。
2.城市防洪排涝规划、建设与市政建设同步进行(www.xing528.com)
各市应处理好城市防洪排涝规划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间的关系,在城市发展规划中注意防洪排涝问题,明确城市防洪建设的方向、总体布局、建设规模、防洪标准及主要治理措施,防洪排涝设施与市政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经济开发区、新兴工业区和城市新区的防洪规划,应与该区域的开发建设规划同步进行。其中,新城区开发和老城区改造必须考虑防洪能力的补偿,配套建设好排水设施,内、外排水要统筹考虑;市政道路在规划建设中如果抬高了地势,要考虑周围旧村“锅底”的排水问题,预留出水口或配套建设排涝泵站;城市开发区在开发过程中要做好水土保持和临时排水设施的修建工作,以避免因水土流失而淤塞河道、淤堵排水设施,降低过水能力,造成洪涝灾害。
3.加强城市滞蓄洪水能力建设,因地制宜修建一些蓄、滞、排水工程
我国许多大中城市存在着防洪标准较高,而排涝标准很低的状况,且排涝治理措施多以增加泵站来解决。由于城市河道的排涝能力较低,遇有大暴雨时常发生河水倒灌。在治理城市内涝时,除加强城市的排涝能力外,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滞蓄雨洪。如在城市低洼地区,建设一些绿地、公园、广场等,平时用于休闲,锻炼,一旦遇有洪水、暴雨,可以起到滞蓄削峰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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