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水管理的内涵,目前尚无明确公认的定义。以下介绍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相关定义。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国际水文计划工程组在1996年将可持续水资源管理定义为:支撑从现在到未来社会及其福利而不破坏它们赖以存在的水文循环及生态系统完整性的水的管理与使用。
冯尚友在《水资源持续利用与管理导论》一书中定义水资源管理为:支持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在水资源及水资源的开发、治理、保护、利用过程中,所进行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组织实施、协调控制、监督检查等一系列规范性活动的总称,就是水资源持续利用的管理。
贺伟程在《试论水资源的涵义和科学内容》一文中指出,为了保持水源的良性循环和长期开发利用,满足社会各部门用水量的不断增长的需求,必须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和教育的手段,对水资源进行全面的管理。(www.xing528.com)
柯礼聃在《中国水利》一书中指出,水管理是人类社会及其政府对适应、利用、开发、保护水资源与防治水害活动的动态管理以及对水资源的权属管理,包括政府与水、社会与水、政府与人以及人与人之间的水事关系。
基于上述水资源管理的定义,城市水管理的内涵可界定为:城市水管理是一项专门对城市水资源负责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所实施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调度等方面的工作。它包括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和教育等手段,组织、开发和利用水资源,防治水害、协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处理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用水矛盾,监督并制止各种不合理开发利用和危害水源的行为,制订水资源的合理分配方案,监测水量变化及水质情况并提出相应对策等一切城市水管理事务。
城市水管理,包括水灾害管理、水资源管理(也就是通常认为的狭义的水资源管理)、水服务管制和水环境管理。水灾害管理主要是指对防洪、排涝和抗旱等方面在内的管理;水资源管理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对水资源的分配、开发、利用、调度和保护进行管理,以求可持续地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改善环境对水的需求的各种活动的总称;水服务管制是指对供水和污水处理服务的控制和管理,即通常所指的水业管理;水环境管理是指对水环境和水污染防治等在内的管理,包括公共水环境管理和污水排放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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