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堡模型在某种程度上展示了不同的价值选择所导致的生活、工作方式的不同,而这种不同的生活、工作方式会对幸福感产生不同的影响。
忙碌奔波型的方式,是以外在社会评价和奖励作为主要价值追求的目标,以社会所认为的“成功”、地位作为价值导向的,于是才会出现这样忙碌奔波型的生活和工作方式。与之相对,幸福型的方式,是以自己内在的价值追求为导向的,以事情本身的兴趣、爱好、挑战性、满足感作为出发点的,才会在享受过程的同时,获得较好的结果。在这两种模式中,我们很容易发现,在价值观层面,所谓的“成功”与幸福感是有冲突的,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在追求幸福型时,要求按照自己内心的意愿去生活、工作,而不能过多地考虑是不是会“成功”,社会评价怎么看待你的选择,这同时意味着世俗层面的“成功”需要一定的牺牲和代价。反之亦然,追求忙碌奔波型,以社会认可的“成功”作为奋斗目标,很多时候恰恰需要牺牲“个性”、内在动机去迎合外在的社会评价,需要妥协,妥协的次数多了,内在动机、自发性动机就会越来越弱。
就价值观与幸福感之间的关系而言,如果说汉堡模型是一种经验性的论述,那么自我决定理论则为此进行了很多科学研究,在德西和瑞安的一项研究综述中[7],内在志向(intrinsic asperations)与外在志向(extrinsic asperations)作为不同的价值目标的获得和实现,对于人们基本心理需求的满足程度是不同的,前者的满足程度高于后者,前者的幸福感也高于后者。前者内在志向主要是指诸如个人成长、对社区的贡献等,而后者则主要指获得财富、名声和个人形象等。在自我决定理论中,不仅我们做事的动机非常重要,而且做事的目标内容也同样重要,在一些研究中发现,即使是以自发性动机追求外在志向的目标,仍然会对幸福感产生负面效应。所以,在自我决定理论看来,幸福感的获得既需要我们以自发性动机进行学习、生活和工作,还需要我们设定内在志向的内容为目标。以控制性动机或自发性动机追求外在志向的目标,都会对幸福感产生负面作用;只有以自发性动机追求内在志向的目标才会对幸福感有正向促进作用。(www.xing528.com)
自我决定理论所说的内在志向的追求与实现同幸福型生活、工作模式比较相近,而外在志向的追求与实现同忙碌奔波型比较相近。就自我决定理论而言,价值观显然在影响我们的幸福感,我们选择什么样的价值观并不是一个与幸福感毫无关系的中立事件,当社会成功、财富、名声成为价值选择的优先考虑时,幸福感方面是有损失的;而当我们以幸福感为第一优先选择时,在社会成功、外在评价方面同样是有损失的。幸福和成功作为两个常见的价值目标存在一定程度的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这从人们自幼年就开始的价值观的选择就已出现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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