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度设计的不合理
当前,我国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主要是自愿性披露。虽然自愿性披露对市场机制尚不完善的中国资本市场中的上市公司压力不会太大,但也造成大量重污染行业企业罔顾外部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拒绝承担环境信息的披露责任。一些发达国家如日本,虽然也是以自愿性披露为主,但日本社会经过市场经济的长期发展,投资者比较成熟,公众环保意识很强,其社会制度形成的强大压力迫使几乎所有的上市公司都进行环境信息披露。而我国政府和民众的关注焦点仍在发展经济上面,当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冲突时,无法像发达国家那样有明确的选择。另外,在中国少量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方面,虽然给出了披露的大体框架,却没有详细的指导和说明,无形中增大了企业规范地披露环境信息的难度。中国各级政府发展经济的压力很大,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维护当地企业和获得稳定的税收,往往对企业的环境行为不是非常重视,相关部门对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也督促不力,最终导致中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发展缓慢。
2.缺乏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机制
由于企业众多,单靠环保部门有限的人力,难以有效而又周密地监管企业的环境行为。发达国家最强大的企业环境行为监督者是公众和民间环保团体。我国缺乏支持社会公众和民间环保团体的相关法律条款,社会公众缺乏参与和监督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途径,从而没能充分督促企业提高环保努力和履行环境信息披露责任。
3.环境信息审计的作用不显著
改革开放近40年,我国企业的能力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和发达国家的企业相比,我国许多企业的环境管理能力和污染防治能力还不强,这些企业的环保绩效往往很差,当然都是极力回避环境信息披露。而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对辖区内的污染企业往往网开一面,采取庇护的态度。而积极进行环保的企业,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却并没有得到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因此资本市场出现过获得环保奖励的消息导致企业股价下跌的怪事。在这种形势下,每年只有很少的企业进行环境信息的第三方审计,反过来也是公司环境信息的审计作用很难显现。
4.企业环境信息缺乏积极性(www.xing528.com)
当前,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没有动力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社会给予积极披露的企业的奖励并不突出。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成本却非常高,除了要配备设备进行检测和计量外,还要配备人员进行资料整理和文书撰写,都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特别是企业披露了排污信息后,往往受到当地居民的误解和压力。一些媒体也喜欢捕风捉影,以渲染和报道企业的负面事件来吸引关注,这些都极大地阻碍了企业履行环境信息披露责任。
在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企业一旦被发现违反环保规定,便会遭受高额环境违规的惩罚(见表6-1)。严厉的惩罚提高了企业的环保风险,也反过来通过资本市场倒逼企业重视环境信息披露,最终能极大地促进公司披露环境信息。
表6-1 美国有关环境违法的处罚规定
资料来源:焦若静.美国、日本两国企业对环境信息的披露[J].世界环境,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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