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管理层认为,由于环保法规日益严苛,企业的环境事项对企业的发展前景影响很大,从而显著影响着企业的价值和投资者决策。因此企业有责任进行环境信息披露。为了配合披露行为,为企业和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一个便于沟通的工具,美国于20世纪70年代开始在企业中推行环境会计核算体系,并加强了对上市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具体规定和业务指导。
美国对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方式有着明确的要求,其中一点就是要量化污染的财务成本和收益。为便于企业执行,管理部门还制作了具体的指导细则。美国联邦环保署1995年发布了《环境成本表》和《作为企业管理工具的环境会计入门:基本概念及术语》,从而使企业的环境负债、环境成本等,在定义、性质、分类上都有了清晰的文字描述,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推进发展提供了基础。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ttee,简称SEC)要求美国的上市企业,根据美国财务准则委员会的第5号准则公告《或有负债会计》,对企业的或有环境负债进行评估,并在10-K表和年报进行披露;披露S-K条款规定的遵守联邦、州以及地方环境法规对财务影响的基本描述、紧急环境事务等;披露第92号专门会计公报规定的环境负债和场地清理与监控成本。为了更好地指导企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还发布了《石棉清理成本的会计处理》和《处理环境污染成本的资本化》等文件,对环境支出资本化费用做了详细规定[3]。除此之外,SEC还与美国联邦环保署就环境信息披露问题进行合作达成了协议,要求美国联邦环保署按季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供某些环境信息。这些规定反映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要以更严格的方式要求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态度。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FASB)对企业环境问题所引起的或有负债、计量基础及环境成本等方面的披露做出了细致的规定,如第5号准则公告《或有负债会计》与第14号解释公告《损失值的合理估计》,以及紧急问题工作组公告《清理污染成本的资本》《环境负债会计》等,均为企业环境报告的编制提供了准则。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简称AICPA)于1996年发布了《关于环境补偿责任业务报表(第96-1号)》(SOP96-1),作为对《或有事项会计》的履行质量的保证。公告明确了环境责任充分披露的有关问题属于自愿披露。公告也确立了企业对自己所造成污染的补偿责任财务核算原则,保证了企业环境成本核算的规范性。(www.xing528.com)
美国会计学会(American Accounting Association,简称AAA)成立了专门组织行为环境影响委员会,专门研究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问题,并要求企业通过内部报表和外部报表两张表来披露环境信息,并对企业财务与非财务信息的处理、用于控制环境的资产和折旧费的编制等方面给出了明确的建议。
总的来看,美国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法规比较健全,具体的业务指导细则和配套实施办法都比较充分,大大方便了企业进行相关的披露操作,也有助于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的财务后果能有比较准确的估计,因此美国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管理制度和企业实践,处于世界领先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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