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音乐的存在与物理性的声学理论有着直接的联系,为此,物理性的声学理论基础必然成为音乐存在方式及时间状态研究入手的起点。音乐中的音响,首先都属于物理性质的声学范畴。声—必须由(耳)听觉感知其存在并能产生声波振动的东西。从声学被定义为研究声波产生、传播、接受和效应的科学的那天起,声的概念就包含着声波振动与听觉感知两个方面的含义。为此,声学中将它称之为可听的声。在音乐声学理论中,音—被解释为有音调的声觉与能引起有音调的声觉声波。下面我们从三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物理性的音响时间特征
物理性的音响时间状态,往往被认定在声波振动所延续的时间上,即声音长短的“音时”上,这就是我们一般认识中的物理性的常识时间状态。这种时间观念可以测量,并且可以规定出它的线性的流失性质。物理性声学理论中的时间状态,要通过一定的时间亦要通过一定的空间,与纯粹时间不可截然分开。这种自然科学时间论,对于音乐音响的时间状态起到了一种可供参照的清晰描述和实质定性的意义,它所启迪的概念意义是不容忽视的。但它还不能完全地、有效地被归入音乐音响的时间状态之中。因为,物理性的声学理论时间状态是以客观物质世界以及存在状况为对象的,它属于客观认识领域,是从自然的客体发展为智能的主体。而音乐音响本体并非是纯客观的物质形态,其结果也不是纯粹主观意义上的智能。音乐本体是一种主客观高度统一的双向运动的结果,它既有主观意义上的创造,又有客观意义上的存在方式。
从时间层次看,物理性的时间性质所反映的只是“音时”的长短,所揭示的只是一种客观时间上的定量和刻度。而音乐音响的时间状态是音乐时间所反映的对象,是一种可听的时间性对象,所揭示的是音乐作品的时间性结构在欣赏者听感过程中的心理感受。物理性的音响时间状态反映在音乐音响本体中大多指音乐作品的实际物理时间,即音乐作品的实际长度,它也只是显示了纯粹时间意义上的音响时间的一般性质。
音乐音响是不可能让时间处于一种无定性的状态之下的,必须加以确定,即按照人为尺度的规律调整它的流转。人为尺度反映在音乐中即为节奏、节拍、速度、旋律、和声、曲式等关系。这种具体的音乐内部的物理性时间比例,说明了物理性的音响时间状态在音乐音响实际运动过程中的必要性和确定性。
(二)生理性的时间特征
从广义讲,人的生理性时间指物理性时间的概念化表现,即一般性的常识时空。它往往伴有直观感性的经验,是可以测定的时间状态。从狭义讲,指人的自身生存与消亡的过程。人从降生起,便以年龄来计算成长过程,而年龄实则是人的生理性时间的物化反映。
虽然,人的生理性时间与音乐音响的时间状态并没有直接关系,但它们相互之间却又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某种牵制作用。
首先,音乐音响的时间状态,不论是整体的还是内部的,都是一种时间概念的具体化表现,它符合人对时间具体把握的愿望,形式上具有心理性的对称表现。虽然,这种对称并不是音乐内部某部分在时间上的等长,但在人的心理感受和生理性时间的观照过程中,无疑形成了音乐时间具体化表现的独特结构。(www.xing528.com)
其次,人的生理性时间状态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和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它不但具有概念化的性质,同时,又有一种具体的、可测的物化对象。然而人创作的音乐,毕竟是针对人这个种属而言的,它不可能完全脱离人的生理性时间的把握过程。为此,音乐音响的时间性,在一定程度上受人的生理性时间的牵制。这种牵制不是按照人的生理性时间特征来决定音响时间的存在方式,而是音响时间的存在与运动不超出人生理性时间感受范围的阈限。也就是说,音乐音响的时间状态不能完全排除人生理性的时间因素。生理性时间对音乐音响时间没有直接的指导作用,而是以生理性时间去适应和把握音响运动的时间。
再次,人的生理性时间具有一种“即时”的性质,即特定条件下的当时情境。它是人生理性时间中的瞬间点。时间永远不会成为一个固态的整体出现在你的面前。时间的流逝性决定了生理时间只能是线性的流动状态,“即时”的性质是人生理性时间把握时间存在的物化方式。而音乐音响时间运动的瞬间点同样具有这种性质。这其中有它们作为时间流动的共性特征,又存在着各自的个性特征。生理性时间的瞬间点,其容量、范围、长度和对象,比音响时间的瞬间点大而广,如它可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规定出对象的性质、范围以及所包含的内容;而音响时间的瞬间点,只是音响与时间的瞬间显现和流失。
(三)心理性音响时间状态
心理性的音响时间状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从知觉经验入手,描述音乐音响结构的存在方式(可听的音响实体),也就是对构成音乐音响运动诸要素在时间存在上的把握,我们称它为外在的听,它是以听觉感知为主的知觉活动;二是从感觉经验出发,感知或判断音乐音响对象或实体,所凭借的是感觉经验所得来的内心心理判断,我们称它为内在的听。
就音乐感知的知觉判断而言,知觉主要担负着一种辨认作用。这种辨认是知觉基础上的听觉感知与听觉直觉的混合。它不仅识别乐音的音高、音色、音强、节奏、和声以及旋律等因素,而且判断出诸要素在时间存在上的差异和特征。从声波每秒振动的次数到这些因素在相同发展趋势中的有机组合方式,都离不开心理的知觉判断。然而,人的听觉感知活动,除受声波的刺激外,仍包含着心理活动的参与,并由此构成外在听的内容。
外在的听,所验证的是音乐存在于乐音声波振动的物理属性上,以及人对乐音感知的心理性音响时间的存在。但它离不开人的主观听感的差异性。由于教育、职业与经历不同,听感的知觉能力具有明显的差异。这说明人的听觉感知能力不仅与听觉感知经验相联系,而且同某种特定文化环境中所形成的知觉经验相关。人的心理听觉判断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选择色彩,并伴有丰富的心理经验内容。外在的听所感的心理性音响时间状态,是音乐音响时间整体流动中的某一个时间点,这个“点”在不断否定自己而生成新的“点”。
内在的听,更多是伴随着心里的感觉经验和实践经验,因为它往往没有可供听感的音响运动实体。当然,这种感觉经验无疑来源于实践经验的积累。对实际音乐音响运动来讲,内在的听似乎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但这种内在的心理感觉因素,是听感综合分析中不可缺少和无法否认的。在对音乐音响外在听感后所形成的记忆中,内在的听则成为它记忆的心理活动。在外在知觉的基础上,内在的感受是内心信息积累和分辨的前提。音乐音响的记忆存在必须依赖于内在听觉感受,虽然,它离不开外在的知觉,但在某种程度上是外在听感所不能替代的。因为,外在的听觉感知,所听感的始终是时间“点”的流失和再生,流失过的时间“点”不可能再轮回到外在的听感之中,只能储存于内在感觉的心理范围之内。从音乐音响的实际运动过程看,内在的听是外在听的延续。此外,在没有外在听感时,也就是说,在没有实际音乐音响运动实体时,内在的听也同样存在。如书面的音乐作品,它虽然不具时间性,但通过内在的听(实际上是看),内心便形成一种潜在的时间流程。当然,这种内在的听只能对有音乐综合能力的人而言,因此具有较大的局限性。
心理性的音响时间状态还具有一种多维走向的特征。心理活动是无法排除经验想象的多维性的。虽然,它是以外在与内在的结合方式出现的,但在实际过程中,很难明确地区分它们所处地位的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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