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旅游过程中,旅游地文化必须有了游客的消费,它才会变成所谓的商品。而旅游的消费过程是与旅游的生产过程同时进行与完成的,而旅游的生产过程就是一个旅游地文化商品化的社会生产过程。旅游地文化所具有的符号功能,也必须经过社会化的商品交换才能实现。
如何对待文化商品化,是人类学家与经济学家在对待旅游开发时争论的核心问题。在人类学家那里,商品化一直被认为是一个贬义词,因为商品化是传统文化被人拿到市场上去买卖、供人去消费这样一种过程,而且商品化有时还特指一些违反人类伦理道德的现象与行为。在旅游开发与经营中,文化商品化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与不良影响,这导致早期旅游人类学家对商品化极为忧虑,并抱有鲜明的反对态度。他们认为,在没有得到当地人同意而把文化作为商品进行包装,并打上价格的标签,交给某些人拿到市场上去出售,是对传统文化的冒犯与蔑视。
任何一个客观的“物”或“事物”要成为一个“商品”,就得具备相应的条件,比如必须对社会有用、经过社会的交换、满足社会的相应要求、符合社会的相应标准等。在旅游过程中,旅游地文化必须有了游客的消费,它才会变成所谓的商品。而旅游的消费过程是与旅游的生产过程同时进行与完成的,而旅游的生产过程就是一个旅游地文化商品化的社会生产过程。旅游地文化所具有的符号功能,也必须经过社会化的商品交换才能实现。(www.xing528.com)
在旅游开发过程中,民族文化的商品化、商业化与产业化已经不可避免,但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之下极易走偏方向,市场理性超越了价值理性,文化的内涵意义让位于经济效益。比如,神圣性或宗教性的工艺品或仪式活动很随意地被商品化了,将会亵渎宗教的神圣性,有损于民族的情感与族群的尊严。而有些工艺品不可仿制或仿造,其重要价值正在于它所具有的唯一性与独占性;有些工艺品虽然可以仿制或仿造,但是它要跟正宗的原初或原始作品做严格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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