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休闲的定义与内涵
休闲学的代表人物杰弗瑞·戈比认为:“休闲是从文化环境和物质环境的外在压力下解脱出来的一种相对自由的生活,它使个体能够以自己喜爱的、本能地感到有价值的方式,在内心之爱的驱动下,为信仰提供一个基础。”[2]对戈比的“休闲”定义可以这样来理解:休闲并不是一种“闲得无聊、无所事事的状态”,而是个体处置自我的一种安然、自在的状态。而这种状态的存在,正是游客获得其体验的前提条件。早在两百年前,席勒就提出了这样的著名论断:“只有当人是完全意义上的人,他才游戏,只有当人游戏时;他才完全是人。”[3]而于光远也对“玩”给出了定义:“玩是人生的根本需要之一,玩是人的一种本能;它是使人处于放松与自由的一种状态。”[4]
(二)休闲与体验
休闲不仅仅是技术与效率累积的结果,也是自由人的本性,它与所谓的“经济理性人”截然对立。休闲中的体验正是自由人的状态之一,即自由自在地玩、游戏、自处或与他人相处。“自由人”是自我实现状态下的人,也就是说,自我实现的人才是真正自由的人。因此,自由是人之为人的最终目的。借鉴尼采“清醒、孤独、梦幻与沉醉”的思想,有助于对于自由人的理解,也有助于理解休闲直接涉及体验的本质。“清醒”意味着怀疑与批判,“孤独”意味着审美与超越,“梦幻”意味着在审美过程中对外观世界的体验,“沉醉”意味着对世界本体的艺术化投入。将这四重体验结合起来就是“自由人”。在尼采的“沉醉”与弗洛伊德的“升华”等状态中都可以获得自由体验,自由体验也与休闲具有必然的内在联系。而要想达到体验的极致即高峰体验,也必须以休闲作为其前提条件。
(三)旅游与休闲(www.xing528.com)
休闲是人们从世俗中解脱出来,以自己喜爱的方式去度过一段时间,并从中获得价值与意义,这也正是休闲的本性。旅游是某种形式的休闲活动,游客正是休闲中的人,也是摆脱了重要的社会责任与义务的人。旅游与休闲在内涵上的重合,注定旅游必然具有休闲的特性。因此,旅游无疑是一种休闲方式,但它只是休闲方式之一,并不是所有人都会选择旅游这一方式。
(四)休闲、自由人与旅游体验
休闲、自由人与旅游体验这三者相互依存具有其必然性。休闲与旅游都是自由人的本性,旅游是一种休闲方式,离开常住地到其他地方暂时居留是旅游区别于其他众多休闲方式的重要特征。只有处于休闲状态时,游客才有可能体现出自由人的本性,也才有可能获得旅游体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