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国内有名的“嘉兴模式”中也同样存在着公众赋权不足的问题,在“嘉兴模式”中,公众主要参与协助政府的环境执法,而对环境决策的涉及并不多,对环境影响评估等方面的参与也多针对一些较小的企业,对于政府引进的大项目则难有发言权。例如,在“嘉兴模式”中的“一会三团一中心”官办色彩浓厚,与政府部门有着密切的利益关系,难以在百姓心中树立社会权威。
1.公众参与层次较低
近年来我国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显著提高,参与热情明显增强,但我国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层次较低,主要表现为对政府环境决策和重大项目不产生实质影响的参与,即形式参与[19];在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并对公众利益产生了损害后的参与等,此类参与多为被动性参与。在国内有名的“嘉兴模式”中也同样存在着公众赋权不足的问题,在“嘉兴模式”中,公众主要参与协助政府的环境执法,而对环境决策的涉及并不多,对环境影响评估等方面的参与也多针对一些较小的企业,对于政府引进的大项目则难有发言权。
2.社会主体间的互动合作不足(www.xing528.com)
在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中,仍然是以政府主导,公众被动参与的模式为主,公众参与热情虽有提高但是参与主动性不强,公众往往需要借助环保社会组织与政府、企业进行沟通,捍卫自身利益,形成环境治理主体的最大公约数,但目前我国环保社会组织的影响力仍然较弱。例如,在“嘉兴模式”中的“一会三团一中心”官办色彩浓厚,与政府部门有着密切的利益关系,难以在百姓心中树立社会权威。环保组织的运作主要依靠政府的经费支持,缺乏自主性,在其运行过程中又很大程度受到政府的干预,作用发挥有限。日本福岛核泄漏事件后我国公众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谈核色变”,此时徐大堡核电站项目的成功上马则为我国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成为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经典成功案例。但是,在此案例中,不难看到当地政府和辽宁核电发挥着主导作用,而在该案例中几乎没有看到环保组织的身影,公众参与形式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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