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构建全方位知识获取体系,夯实公众生态文明知识素养基础。
增强政府的重视程度是引导公众增强生态文明知识素养的重要前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明显的政策主导色彩,是一项“自上而下”的社会发展工程。在此背景下,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引导公众获取丰富的生态文明知识:
一是要充分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10],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的信息机制,为公众提高生态文明知识素养提供全面而丰富的信息保障。一方面,要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规章制度。从当前环境管理和公众实际需求出发,建立完善的、多层次的、多形式的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环保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包括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环境保护部门在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环境保护规划、环境行政措施、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等;另一方面,要不断开拓环境信息发布渠道。政府、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组织应当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微电影、微博、微信客户端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特别是当前公众十分关注的水、气、土壤等环境质量的长期性和即时性信息、环境危害信息、环境保护措施信息[11]、环境保护的权利与义务信息。力求让更多、更广泛的公众获取完善的环境信息,全方位提高生态文明知识素养从而主动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来。
二是要完善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装备条件[12],为公众提高生态文明素养提供物质保障。
首先,设置生态问题投诉箱。为了方便人们举报、反映问题,无论在乡村还是城市都要广泛地设置生态问题投诉箱,这样才方便人们及时地给政府反映环境情况。其次,设置生态问题建议箱。公众可以通过建议箱给政府提生态建议,参与到规划与建设环境的项目评价中去。通过参与,不仅可以增强公众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也可以加大公众对政府的认同,推进政府公共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政府对于公众提出的好建议不仅采纳,还要给予物质奖励、公布表扬,树立大家学习的榜样。这样才更能调动起公众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在行动中获取扎实的生态文明知识素养。再次,设立生态问题投诉免费热线电话。比如设置成“123”,并且把电话号码经常公布在媒体上、电视上,就像报警电话“110”一样广为人知,让人们都知道怎么样求助政府部门去治理环境污染与破坏的行为和问题。公众面对环境污染问题知道了如何与相关部门联系,反映的问题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有效处理,而且积极参与有奖励受鼓励,这样公众才能在生态文明知识素养的获取上真正做到学有所成,学能致用。
第二,增强教育培训力度,使全民认识到创造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增强教育培训力度是公众获得良好生态文明知识素养的有效保障。因此,我们需要重点完善如下工作:
首先,在教育培训过程中修正传统的自然价值观。坚持用以“生态整体主义”的价值观去扭转以“人类中心主义”为基础的价值判断,树立善待生态就是保护自身的观念、可持续发展观念、生态是“软实力”和后发优势的观念。升华生态美的意识,坚持从“真、善、美”的维度加强生态哲学、生态伦理学和生态美学的教育和宣传,普及生态知识,培育生态理念,强化生态意识,推进生态建设。引导公众获得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见识、态度和直观感受,并将之融于知识和信息的生产、传播和使用过程中,进而生成生态知识、生态伦理和生态审美的能力。建立绿色教育机制,必须坚持知识性教育和实践性教育并举,不仅要把资源科学、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等学科研究产生的思想成果系统性地传播给公众,同时还要积极倡导把节约资源、环境友好、节能减排等新时期环保理念付诸于社会生产生活的实践中。
其次,进一步加强学校生态文明教育。要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编入教学大纲,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高等教育,遵循每个阶段不同的阶段特征安排生态文明建设的课程。在中小学开展的生态文明教育,要将其渗透到各科教学中,着重增强学生的环保参与意识与责任[13];在高等教育学校非环境类专业开设环境学课程;还要对不同的社会群体,特别是作为领导者、倡导者的各级政府工作管理者进行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强化教育。
再次,加大社区组织教育宣传力度。依靠社区教育来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对那些在开设生态文明课程以前上学的和从未上过学的人,都需要通过社区教育给他们补上生态文明课。当前在我国蓬勃发展的社区是培育公民参与意识的最佳场所。将建设低碳湖北—生态型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等内容做成“易拉宝”形式的展板,在社区人流量大的区域进行集中展示;也可以将生态建设的内容印制成宣传单页,到社区住户进行发放;还可以在每个社区设置“低碳生态型城市建设信箱”,将公众的意见及建议进行吸收和归纳[14]。“通过全方位的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让低碳文化进入课堂、深入街头、扎根社区,使低碳意识转化为社会共识,凝聚成社会合力,深化为公众的自觉行动”[15]。
此外,必须针对性地在农村加强生态宣传教育,培养农民的生态意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16]。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介在农村宣传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以及由于使用农药、化肥、地膜和排放各种污染物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以及人体健康危害;改变农民视自然为“原料厂”“垃圾场”的错误意识,停止盲目开采、破坏生态的行为;可以针对具体情况,采用科教片、宣传栏等农民喜欢的方式进行宣传,大力推广农业环保技术,而且这些技术手段能给当地的生产生活带去收益;定期派专项小组下乡帮助督查农民展开行动,把一切要求与政策落实到实处;还要在当地培养专门人才,采用区域负责制,这样就方便农民随时随地的咨询相关情况,及时解决问题,高效提高农民的生态文化知识素养。
第三,提高认知自觉程度,提升公众生态文明知识素养。
公众只有由“自觉”向“自发”学习转变,才能以高质量生态文明知识素养的水平实现人格的生态化转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公民。
一方面,要引导公众自觉获取相关知识。不仅要自觉获取一般法律政治知识,还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地理、天文、气候等生态环境专业知识[17]。例如,主动去获取关于绿色产品的相关知识,提高对绿色产品的鉴别力。能够识别出假冒伪劣绿色产品,自觉地认同绿色产品,坚持养成绿色消费习惯,主动去购买绿色产品。具备了这些知识,才能提高对身边生态环境资源的科学客观认识,才能对环境问题有一定的洞察力和敏锐性,才能为环境法律与决策的制定执行提供有效的信息保障,于个人而言才有了提高认知自觉度的智力支撑。
另一方面,要激发公众自觉提高环保参与意识与能力,把做好环保当成人生目标去实现。养成良好的生态生活习惯,节约用水、用电、爱惜粮食,讲究公共与个人卫生,总之能阻止自己不破坏环境是最基本也是最低层次的自觉。我们可以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脚,管住自己的心,为了不让自己生活在一个脏兮兮的地方,这些并非伟大的行为是我们应该做到的义务。此外,为了提高公众环保参与意识和能力,还要鼓励公众积极认真地参与生态环保的宣传教育活动、生态文明建设评选活动,如“湖北最美湿地”“生态文明号”“生态文明使者”“中国生态文明奖”等评选活动,在活动中提高自觉认知度和参与能力。
第四,开拓多渠道知识扩散路径,扩展公众生态文明知识素养空间。
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明显的政策主导色彩,是一项“自上而下”的社会发展工程。但是单靠政府组织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是不够全面而深入的,还应该积极引导并保障非正式组织参与进来,接受其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宣讲、讨论和传递生态文明理念、观点、立场和政策,融入“自下而上”型的促进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态文明知识素养的扩散体系。
一是要让生态文明建设的民间组织成为最活跃的社会力量。环保民间组织植根于基层,汇集了专家、学者和普通公众,了解公众的环境诉求,关心群众环境利益,以公众参与为基础,在解决具体环境问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8]。他们广泛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知识素养是其环境宣传教育长期开展的工作。其宣传对象覆盖广泛,包括不同年龄段和身份的人群;宣传内容不断拓展,包括爱护动物、爱护森林、控制吸烟、节能减排、关注气候变暖、爱护江河湖泊、保护湿地、绿色消费等;环境保护教育开展的方式灵活多样,比如骑自行车跨越城市社区、省市进行宣传、发放宣传单,带领志愿者实地考察、摄影、读书,开展传统文化讲座,带领群众植树造林,举办论坛等等。通过这些宣传,不但广泛地在公众中扩散了生态文明知识,而且大大提高了公众环保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也指导公众的环保行为。
二是要发挥企业引导作用。企业是实现生态经济的基础[19]。企业除了负有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责任外还对员工、顾客、所在地区以及环境负有社会责任,这是企业存在必须要肩负的内容。有人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中的环境责任严重制约了企业的经济利益,加大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例如环境清理的资金投入、技术更新的资金投入等,使得企业难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给企业的生存带来了很大困难。这种认识观看似很有道理,但是放眼长远发展,它是没有道理的。事实上企业社会责任中的环境责任与企业的经济利益是一种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企业必须肩负起自身的社会环境责任,投入资金用于培养员工的“绿色”理念以及生产管理技术的改造提升,这样不但可以极大地刺激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环保意识,同时还可以利用高新科学技术改变以往落后的生产方式,实行“绿色”“清洁”“节能”“循环”生产,降低自身生产中不必要的消耗。这些看似加大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使企业减少了利润的获得,但实际上却为企业获得更高的利润做下了铺垫。
三是要发挥社区引导作用。社区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弥补非政府环保组织发展中的不足,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引导与扩散作用,引导公众注重关心并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减轻政府负担。另一方面,社区作用的充分发挥可以缓解一定程度的环境区域问题。环境问题具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即区域性,它是由于政治、经济、地理、资源配置等一系列因素所导致的,尤其是经济因素[20]。“在经济足够发达的社区内,全体社区内的居民与政府同心,可以完全发挥公众的自觉性,主动参与环境保护的活动。而在经济比较落后的社区里,社区成员则认为经济发展还需要被放在首位的,暂时不会注意到他们周围的某些环境在危害着他们,但政府还是需要在环境与经济利益中作出决定。但是在以上两种情况下,政府所用的成本是最小的,效果也应该是最好的。”[21]可见在公众提升生态文明知识素养的过程中,以社区为单位来向公众扩散生态文明知识,其操作性强,效果更好。
四是要形成社会成员知识宣讲新风尚。社会成员之间形成知识宣讲新风尚,接受其他社会成员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形式与方法宣讲、讨论和传递生态文明理念、观念、观点、立场和政策。若是将生态文明建设的宣讲工作深入到城市与社区,群众理解了,行动配合了,就能带动更多层面、更多环节的生态文明知识扩散。通过宣讲做传递“正能量”的环保理念践行者[22]。
五是开展多层次知识转化实践,增强公众生态文明知识参与力量。
首先是要确立公众环境执法监督制度。政府需要引导公众在环境保护法的规范下落实对环境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并且在监督中对滥用职权或无作为的行径有权运用司法诉讼的手段检举和揭发,要让公众感觉到所接受的生态文明知识是可以为自己带来效益的,用这种效益性不断去推动公众的生态文明建设行动。另一方面环境职能部门积极与现代传媒建立实时信息沟通体系,让群众对生态文明相关活动的实施、过程和成绩等有全方面了解;在生态文明建设报告书中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反映问题,杜绝“顾面子”等不良作风,要脚踏实地把生态文明建设变成常事、生活事、当下事、时尚事、代代事,政府表率做得好,公众自然认可、信任、追随政府。
其次是要实行监督奖励制度和措施来鼓励各方监督。要制定奖励措施,对于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团体、企业、民间环保组织、志愿者等给予实质奖励,以此来鼓励更多的人投身于生态文明建设,使公众所掌握的生态文明知识转化成现实的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广大公民监督环保部门立法、执法、守法,政府部门引导、督促公众学法、守法、护法,把“自上而下”的引导与“自下而上”的监督有机统一起来。
再次是要充分利用新闻等大众传媒的沟通疏导作用。鼓励新闻、报刊等舆论性质的监督和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鼓励批评性报道,给大家以生态警示教育来促进生态保护工作。可以把破坏生态的行为公诸于众,从而对损坏生态环境者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许多破坏生态者通常“不怕通报,就怕见报”,这充分体现了新闻舆论监督的力量。(www.xing528.com)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73页。
[2]佘正荣:《生态文化教养:创建生态文明所必须的国民素质》,《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年第3期。
[3]刘建伟:《当代大学生生态文明素养调查与分析》,《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12年第3期。
[4]靳利华:《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制度路径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275页。
[5]佘正荣:《生态文化教养:创建生态文明所必须的国民素质》,《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年第3期。
[6]沈壮海、张发林:《当前中国高校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观念与路径——基于全国50所高校的调查》,《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8期。
[7]万伦来、黄志斌:《绿色技术创新:推动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生态经济》2000年第4期。
[8]靳利华:《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制度路径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07页。
[9]《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2014年11月。
[10]李辉:《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重庆师范大学2012年。
[11]张建伟:《论环境信息公开》,《河南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
[12]李宗云:《中国多元参与式生态文明建设机制研究》,长安大学2009年。
[13]王越、费艳颖:《生态文明建设中公众参与意识培育路径研究》,《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7月第7期。
[14]王中:《论低碳生态型城市建设中的公众参与》,苏州大学2013年。
[15]李志英、陈江美:《低碳社区建设路径与策略》,《安徽农业科学》2010年第21期。
[16]周雪:《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研究》,大连海事大学2009年。
[17]刘东:《生态文明建设中公众参与主体问题研究》,苏州大学2015年。
[18]田海:《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伦理学探究》,南京林业大学2007年。
[19]周文腾:《论我国环境非政府组织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及其发展对策》,北京林业大学2009年。
[20]李晖:《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重庆师范大学2012年。
[21]郭文、刘南:《浅析社区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4期。
[22]黄丹雯:《环保宣讲进荔湾 绿色春风拂面来》,《环境》2014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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