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研究和调查总体
本项目将研究总体设定为湖北省内特别是武汉城市群、荆州、宜昌、襄阳等主要地市的居民以及一些正式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负责人。考虑到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国土空间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较为复杂,公众参与方案决策、政策执行和舆论监督的问题较为敏感,实地调查难度很大,课题组无法获知研究总体的边界进而无法制作抽样框,因此,课题组难以进行严格的科学抽样。研究样本实际上只能从调查总体而非研究总体抽取。本课题研究的调查总体是课题组实际抽取调查样本的个体的集合体。
2.设计抽样方案
第一阶段:采取非概率抽样中的主观抽样法。根据课题组所掌握相关信息和社会资源,在武汉城市群所涵盖的武汉、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天门、潜江及宜昌、荆州、襄阳等大中型城市随机抽取2100户城乡居民家庭;第二阶段:从随机抽取的2100户城乡居民家庭中抽取500户居民家庭发放有关生态文明建设“行动参与”的调查问卷;第三阶段:在随机抽取的500户城乡居民家庭中,抽取100户城乡居民家庭发放深度访谈的结构式问卷,深入了解受访居民的基本情况、教育培训、机构建设、决策参与、政策响应、社会监督、信访和维权等情况,分析居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法律等活动的表现形式、实现途径和总体效果;第四阶段:在设定的受访地区,选择一个典型的社区或单位进行踩点和跟踪研究,并给所涉的城镇居民发放调查问卷,深入了解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程度和由此带来的行动效应。
3.调查问卷设计及内容安排(www.xing528.com)
第一,在抽样的第二阶段使用的调查问卷。内容主要涉及社会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三项内容,即知识素养、情感意志、行动实施等基本内容,同时也涉及一些其他相关内容,如家庭基本情况、政治面貌、职业、收入情况等。第二,在抽样的第三阶段使用的调查问卷。其内容主要涉及居民的基本情况、知识培训、机构建设、决策参与、政策响应、社会监督、信访和维权等情况。该问卷需要深度访谈,即需要调查者与受访居民交谈并得到其信任和支持。第三,在抽样的第四阶段使用的调查问卷。其主要内容如下:接受调查的社会公众基本情况,如职业、政治面貌、居住地类型、行业、收入、职务、文化程度等;社会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参与的重要性认识;社会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政策的知晓情况;社会公众参与权益保护与运用的情况;地方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对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受访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与方式;受访居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诉求与愿望。
4.调查场所与抽样单位
直接进入城镇居民家庭、公共场所以户为单位进行访问(以方便城乡居民接受访问为原则)。之所以选择户访而不是集中填写问卷或由基层干部分发,一方面考虑的是被调查者的文化水平及受访时间的便利问题,另一方面则是课题组需要获取真实可靠的数据。在实地调研中,通过问卷以外的无结构访谈和现场观察也可以支持调查者获得更多的直观信息和感性材料。问卷1的抽样单位为户,但分析单位为个人(即代表家庭接受访问的家庭成员,每户即每个家庭选取一名家庭成员接受访问)。问卷2的抽样单位为户,分析单位主要是户,但有时是个人。问卷3的抽样单位为户,分析单位是户或访问的家庭成员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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