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处我国中部和长江中游,科教资源、国土空间、生态本底和经济发展区位优势突出,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近年来,湖北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及《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以“生态立省”为战略目标,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污染物排放减量化控制、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重点和关键领域,注重实践创新和机制建设,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致力解决关系民生的资源环境问题,坚持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千湖之省’蓝天长驻、青山长在、碧水长流”的美好蓝图正在得以实现。然而,伴随着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还面临如下重要挑战:
一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资源环境约束日益突出。自然资源是形成产品实体的物质源泉,自然环境也是支撑工业化进程的重要条件和改造对象。随着经济总量的跨越提升,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资源环境约束日益突出。从资源供给看,由于当前湖北的产业结构仍然偏重资源密集型结构,重化工业比重过大,高新技术产业只占15%左右。资源密集型的工业生产结构对能源、矿产、水、土地等自然资源产生强大的市场需求。然而,从自然地理和资源禀赋的区域特征看,湖北省整体上“缺煤、少油、乏气”。湖北98%的电煤、90%的原油和天然气、70%的铁矿石需要从外省调入或进口,人均耕地面积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二分之一,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3%[7];从资源利用效率来看,2014年,湖北省万元GDP用水量为105立方米,高出全国水平19立方米;万元GDP能耗为0.503吨标准煤,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0.402吨标准煤,万元GDP电耗605.04千瓦时,虽较上一年度有所下降,但仍然存在较大的下降空间。从污染排放来看,2014年,湖北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21702亿立方米,是2000年的3.8倍,年均增长率为10.1%。2014年工业烟、粉尘排放总量为50.4万吨,相对于2000年,增长率达到38.8%,并且单位GDP的工业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强度均高于全国水平。这些资源环境问题的加剧严重影响制约着湖北绿色发展的质量,构成对湖北省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大挑战。
二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区域发展差异依旧明显。从2005年提出建设“两型社会”的要求,到2006年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的工作实施,从2009年提出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到2014年开展“生态省”建设试点,湖北省依靠强有力的组织、技术和制度创新,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水平得到了稳步提高[8]。然而,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成效的同时,湖北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条件和现状却存在较大差异。从经济效率来看,2014年,湖北省人均GDP最高的前三个地区为武汉、宜昌和鄂州,分别为10.59万元、8.25万元和6.89万元,而人均GDP最低的地区恩施州只有2.019万元,仅为武汉市的19%。从人均GDP的区域分布上来看,湖北省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主要集中于中东部的平原丘陵区,如武汉市、鄂州市、黄石市等地区,而经济相对落后的区域集中分布在鄂西北、鄂西南山区,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等地区。从资源基础来看,水资源地区分布不均,南多北少且相差悬殊。同时,受到地形地貌因素的影响,耕地资源在各地区之间的分布也极度不均。就人均耕地面积拥有量来看,荆门、荆州、神农架林区较高,而武汉、黄石、鄂州较低,尤其是武汉,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31亩,不到荆门市人均耕地面积的四分之一;从生态环境情况来看,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区主要涉及武汉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鄂州市、黄石市、咸宁市七大地区,而工业污染重点监控区为鄂东冶金电力工业走廊,以宜昌、荆州、襄阳为重点的磷及磷化工基地、云(梦)应(城)与天(门)潜(江)两地区的盐及盐化工基地、十堰—襄阳—武汉汽车工业走廊等地区[9]。湖北生态文明建设中所面临的区域差异,使各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资源能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国土空间开发等方面面临复杂多变的挑战。要提高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和成效,必须充分挖掘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优势和潜能。(www.xing528.com)
三是人民生活改善中的绿色权益诉求不断增强。生态文明最鲜明的特征是在社会进步的过程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这需要重新确立符合自然规律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来创造国家和社会的绿色财富,以满足人们物质生活和心灵世界的“生态化”诉求。这些诉求既包含了收入增长和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期盼,又包含了遏制污染排放、改善自然环境和维护人类自身健康的权益渴望;既包含了共享生态服务、消费生态产品的物质需求,也包含了保障生态权益、夯实生态安全的制度和文化追求。按照“生态化”的社会发展导向,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着更多挑战。一方面,在全国性经济增长放缓、结构调整阵痛、动能转换困难的背景下,面对经济总量和人均水平不高、以调优结构和转型升级实现持续跨越赶超任务艰巨、资源和环境约束趋紧的实际,湖北迫切需要转变发展方式,并通过产业、科技和制度创新增强发展动力,进一步扩大就业,消减贫困,提高教育、文化、卫生、医疗、养老等领域城镇居民的保障水平,使人民群众更加公平高效地分享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为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另一方面,随着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法制观念的推广普及,人民群众的权益需求已开始由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逐步跃升为生态需求。在“雾霾袭城”“热岛效应”等环境公害频发的背景下,“天蓝、地绿、水清”已经成为人们渴求人与自然和谐同步发展、渴求自然环境生态化再现的诉求表达。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有利于绿色发展的空间规划、项目实施、信息披露、成果共享和责任追溯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绿色权益诉求,成为湖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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